规范刑事诉讼中止防止超期羁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1:11:11 236 人看过

结合中止侦查、中止审查和中止审理的不同特点,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时,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刑事诉讼的中止活动:

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因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而中止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与羁押场所联系,对被告人进行强制医疗。具体措施同中止审查的程序。

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因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而中止审理的,经开庭审理后已经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如果被告人所犯罪行较重(建议以可能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起点),对其实施的医疗长时间内又无法获得显著效果的,人民法院可决定将其转送专门医院,实施长期的约束性医疗。

中止侦查、中止审查、中止审理的情形消失时,羁押场所应当及时提请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恢复对被告人的侦查、审查或者审理。需要撤销中止审理裁定的,应由合议庭提出意见,报请审判委员会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恢复审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公安、司法机关及有关医疗部门,应对其他严重疾病的范围作出界定。根据刑事诉讼中止的规定,其他严重疾病显然不包括精神病。笔者认为,只有那些严重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审能力的疾病,才能归于其他严重疾病的范畴。如果疾病只是一定程度地弱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受审能力,则不应认定为其他严重疾病。一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认定为患有其他严重疾病,案件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与有关医疗单位联系,对其实施针对性的治疗。治疗其他严重疾病的医疗单位必须具有法定资格,笔者建议,参照人身伤害或者精神病医学鉴定的相关规定,仅限于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负责治疗。同时,人民检察院对医院出具的治疗诊断书负责监督、鉴别。人民检察院对医院出具的治疗诊断书有疑问的,可以要求重新诊断,或者另行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医院重新诊断。

检察机关在自侦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因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而中止侦查的,应当由检察机关的自侦部门及时对其强制医疗。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羁押场所能有效接受治疗的,可在羁押场所治疗。如果羁押场所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可将犯罪嫌疑人转送专门医院,在有效监管条件下进行治疗。

在依法延长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后,犯罪嫌疑人的病情依然没有好转的,犯罪嫌疑人不得被继续关押,应当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同时继续对其进行强制医疗。

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中止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罪行较轻的,检察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强制措施,同时责令犯罪嫌疑人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果家属或者监护人无能力看管和医疗的,由检察机关将其转送专门医院强制医疗。

审查起诉中,犯罪嫌疑人因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从而中止审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及时与羁押场所联系,由检察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强制医疗。犯罪嫌疑人在羁押场所能有效接受治疗的,可在羁押场所治疗。如果羁押场所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可将犯罪嫌疑人转送专门医院,在有效监管下进行治疗。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在法定审查起诉期一个半月内恢复诉讼行为能力的,不必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不能恢复则应当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满后,犯罪嫌疑人的病情依然没有好转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继续由专门医院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二中止刑事诉讼的诉讼期限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时,中止审理有没有期限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是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案件的审理。中止审理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一、法院中止执行有期限吗法院中止执行以后是没有期限的,一般中止事由在消失之后会立即恢复。通常只有申请人对于自己的民事实体的权利以及民事诉讼权利是有权进行处分的,申请人同意了被执行人可以暂缓进行履行义务的,法院应该去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利,中止该执行。如果是案件之外的人对执行的标准提出了明确理由异议的,也有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准或者是对案件进行重审的情况,可以对原判中止执行。二、刑事诉讼中止有哪些情形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
    2023-03-01
    196人看过
  • 被羁押期间执行中止吗
    法律综合知识
    被羁押期间执行可以中止,当事人被羁押期间属于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在该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再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恢复执行。被羁押期间执行中止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六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n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
    2022-06-23
    378人看过
  • 羁押期间,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是否会中止
    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不可抗力;再一类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二是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三是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对被羁押的罪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可以起诉,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九十条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
    2023-07-06
    317人看过
  • 中止计算羁押停止计算规定是什么
    中止计算羁押停止计算规定是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对精神病人进行羁押的,在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羁押期限,需要中止计算羁押期限。《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第二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逮捕后的羁押期限的规定,对于符合延长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条件的,或者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的,必须在羁押期限届满前及时办理完审批手续。第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切实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防止因超期羁押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按照以下方式计算:(一)拘留后的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以日计算,执行拘留后满二十四小时为一日;(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以月计算,自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没有对应日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羁押期限。精神病鉴定期限自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
    2023-03-01
    479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止有终止时间吗?
    没有。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时,中止审理有没有期限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是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案件的审理。一、刑事自诉案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吗刑事自诉案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对刑事自诉案件,经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足以证明被告人已构成犯罪,必须迅速采取强制措施,以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对被告人在审理期间无故拒不到庭,决定逮捕后经公安机关追捕未能归案的案件,可以中止审理,待被告人被追捕归案后,再恢复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告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了强制措施以后逃避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二、关于刑事抗诉规定关于刑事抗诉规定有:法院接到检察院的抗诉后,应当在一个月内立案。受理抗诉的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检察院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检察院在开庭前撤回抗诉的,法院应当裁定准许。抗诉书送达后被抗诉的原审被告人不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原审被告人到达后,应当恢复审判。
    2023-06-23
    407人看过
  • 看守所羁押能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看守所羁押,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时效的进行(含开始进行和进行中)或完成,因一定事由的出现而暂停。广义上时效的停止包括时效进行的停止和时效完成的停止或称时效的不完成两类。一、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第
    2023-06-21
    286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羁押问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一般羁押多长时间必须审判:得到检察院批准,可以羁押7日。7日后,或者有证据,证明被羁押者犯罪,向法院起诉,定罪后判刑。7日后,无证据,放人。公安请求延长羁押,向检察院申请。所以,羁押多长时间都不能必须判刑,要有犯罪证据向法院起诉,判刑。审判阶段羁押多久审判阶段指的是案件由检察院移送到法院以后,由法院进行审理的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2023-07-04
    416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止的特点是什么,刑事诉讼中止如何操作
    一、刑事诉讼中止的特点是什么1、刑事诉讼中止可以发生在诉讼的任何阶段,即既可以发生在侦查阶段,又可以发生在起诉阶段,还可以发生在审判阶段;2、刑事诉讼中止后,既不能撤销案件,也不能终止诉讼,而只是将诉讼程序暂时地、不定期地停止,直到引起诉讼中止的原因消失以后,诉讼才恢复进行;3、刑事诉讼中止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仍然有效,有关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有权利也有义务继续完成法定的诉讼行为;4、刑事诉讼中止的期间不计入专门机关的办案期限,也不影响当事人行使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二、刑事诉讼中止如何操作1、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诉讼中止的期限未作规定。根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间。一旦案件被中止审理,除非导致中止审理的事由发生根本变化(如被告人的精神病病情好转),案件将长期得不到解决。实践中,治疗精神病的周期一般较长,且很多精神病是无法根治的,因此,中止审理这类案件后,何时恢复审
    2023-06-21
    189人看过
  • 防止超过诉讼时效的方法
    一、防止超过诉讼时效的方法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防止超出诉讼时效在债权债务方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2、与债务人对账。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5、找第三者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臼起重新计算。6、保留证据。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7、每次清
    2023-05-06
    116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止和终止有什么不同
    一、延期审理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延期审理有以下三种情形: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对于辩护人当庭拒绝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以及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亦应当宣布延期审理。此外,人民检察院变更、追加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合议庭亦应决定延期审理a所谓变更、追加起诉,是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51条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的犯
    2023-04-25
    99人看过
  • 中止诉讼申请书怎么写,中止诉讼申请书范本
    中止诉讼申请书范本申请人:西安市X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申请事项:申请人西安市甲公司与西安市乙公司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事实与理由:原告西安市乙公司诉西安市甲公司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所涉1996年5月14日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充协议》,由于在合同签订主体、拆迁房产权属、被拆迁人资质等方面存在争议。西安市丙公司已向贵院另案起诉,请求确认1996年5月14日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充协议》无效,而贵院已立案受理。由于本案西安市乙公司与西安市甲公司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必须以另案某某诉某某确认合同无效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案已立案受理尚未审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本案与该相关另一案,案由缘于同一合同,本
    2023-11-25
    424人看过
  • 服刑期间算不算民事诉讼中止?
    法律没有规定权利人服刑期间属于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法律情形,目前,部分法院根据中止的自由裁量权认定服刑属于时效中止的事由,但部分法院判决服刑不属于时效中止事由,因此,为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利权益,建议权利人还是在服刑期间里,按正常的法律时效委托律师去法院起诉保护自己的权利。1、借款人服刑不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也不影响债权人到法院起诉,维护其合法权益。2、借款人在服刑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3、借款人起诉时,服刑人被监禁一年以上的,需要向被监禁地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调岗,劳动者不同意,并且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安排具体工作,导致劳动者无法拿到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书面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条件,
    2023-04-19
    313人看过
  • 诉讼中止裁定书范本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诉讼中止裁定书范本××××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号原告:×××,……。被告:×××,……。(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写明中止诉讼的事实依据)。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中止诉讼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说明】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制定,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出现中止诉讼的法定情形后,裁定中止诉讼用。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初”。3.
    2023-06-14
    11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关于超期羁押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超期羁押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1、《刑事诉讼法》关于超期羁押的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2、超期羁押是指超过法定期限的羁押。羁押的期限,主要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对于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拘留、逮捕、逮捕后侦查和审判期间的羁押,都属于超期羁押。3、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二、超期羁押的情形有哪些?(一)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
    2023-04-19
    199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法院防止超期羁押的规定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3
      法院防止超期羁押的规定有200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来进行羁押处理,对于司法机关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况应当严肃处理。
    • 羁押期间会中止诉讼时效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8
      被拘留的民事诉讼时效中止,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包括:中止的法定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尽管犯罪本身并非正当理由,但被拘留客观上导致其无法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权利,从而构成诉讼时效中止。
    • 被告被刑事羁押是否能够中止诉讼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
    • 拘役超期羁押刑事诉讼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2
      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如果有特殊的一些原因,拘留的时间也不能超过30天。”
    • 中止刑事诉讼有哪些情形刑事诉讼中止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6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案件起诉人民法院后,被告人逃逸,导致案件长期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暂停审理。2、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案件不能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决定暂停审理,并按照公诉或者自诉案件的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在审理自诉案件时,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