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觉得自己的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可以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违反工资支付规定、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等情况。
当劳动者觉得自己的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具体来说,可以投诉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类:
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等;
(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等;
(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
(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
(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
(7)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
劳 动 保 障 投 诉 指 南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动保障投诉中,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因受侵犯合法权益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劳动保障投诉案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书面答复投诉人。而对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并作出裁判。
总之,劳动保障投诉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途径。在投诉过程中,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应当提供与投诉事项相关的证据,以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时处理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者在遭受侵犯合法权益时,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以便及时处理并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劳动者或其近亲属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投诉过程中,应提供相关证据,以便行政部门及时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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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部门书面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16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2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量。前款限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另一方当事人认可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再次计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借口,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限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由消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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