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14:10:46 451 人看过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驻并各行业主管部门、省属各企业,市直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西省实施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58号)精神,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属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59号)的规定,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包括符合条件的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农民轮换工和临时工)。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65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55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45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35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25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2、按上述规定调整伤残津贴后,月伤残津贴低于22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5元;月伤残津贴高于2200元低于40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5元;月伤残津贴高于40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

3、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伤残津贴后,其月伤残津贴仍达不到1800元的,调整到1800元。

(二)生活护理费

属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生活护理费按上述标准增加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护理费低于161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161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护理费低于129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129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护理费低于97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970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上述标准增加后,其配偶抚恤金低于888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888元;其他亲属抚恤金低于666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666元。

三、资金渠道

调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所需资金,凡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或仍由企业支付待遇的,由企业按原渠道解决。调整五级和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所需资金由企业按原渠道解决。

四、待遇审批

(一)按本通知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由各部门和单位填写统一印制的花名册及审批表,并附本人享受有关待遇的档案资料,分别按管辖权限报市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二)已参加市级工伤保险的单位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市级以上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已参加县区工伤保险的单位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县级以下单位到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五、其他

(一)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待遇标准的通知(晋劳社养〔2002〕310号)规定领取工伤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其工伤护理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按本通知执行。

工伤职工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不参加伤残津贴的调整。

(二)一级至四级的工伤退休人员,按照《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33号)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其月基本养老金达不到1800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齐到1800元。需补差待遇的一级至四级的工伤退休人员,由原用人单位向其所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经办机构申请确认基本养老金标准后,填写《工伤退休人员待遇补差审批表,经其所在工伤保险统筹经办机构审核后,分别按管辖权限报市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待遇补差金额由其所在工伤保险统筹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结算工伤保险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在这次待遇调整的范围。

调整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尽快将增加的待遇发放到工伤人员手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0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新疆自治区关于调整2023年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新疆自治区关于调整2011年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关于调整2011年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新政发〔2012〕7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第三十二条“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由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职工平均工资变化情况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的规定,现就调
    2023-05-05
    443人看过
  • 河南省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豫劳社工伤〔2006〕7号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河南省实施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对我省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此次调整范围为2006年6月30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二、调整方法和标准以“统筹地区200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全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17.89%)÷12”为基数,结合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调整数额,具体如下:(一)伤残津贴伤残一级:基数×90%伤残二级:基数×85%伤残三级:基数×80%伤残四级:基数×75%伤残五级:基数×70%伤残六级:基数×60%(二)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基数×40%(孤寡老人为50%)其他亲属:基数×30%
    2023-04-22
    192人看过
  • 关于调整2023年度苏州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和苏州市政府《关于贯彻的意见》(苏府[2005]117号)规定,我市对工伤职工的定期待遇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12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职工(不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人员)、领取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人员。二、调整标准(一)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额分别为:一级伤残增加270元,二级伤残增加260元,三级伤残增加250元,四级伤残增加240元。(二)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10元。伤残津贴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工亡职工已核定的抚恤金每月增加120元。(
    2023-05-03
    62人看过
  • 惠州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调整
    按照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特别调整标准从150元提高至277元。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发放:2015年12月31日(含本日)前已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在2016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从2016年1月起,在原发放标准基础上再按月加发127元伤残津贴;2016年1月1日(含本日)后首次核定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在依照《工伤条例规定核定的伤残津贴发放标准上,从首次享受伤残津贴之月起,直接按月调整加发277元伤残津贴。关于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发放额标准确定机制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各统筹地区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发放额标准从300元/月调整至2016年本市城镇类的城乡低保标准,具体调整如下1、当年6月30日前已领取供养抚恤金,在当年7月1日后仍符合享受供养抚恤金条件的人员,在当年度正常调整之后其发放标准仍低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
    2023-05-29
    229人看过
  • 温州:关于市区因工伤退休人员有关待遇调整问题的通知
    关于市区因工伤退休人员有关待遇调整问题的通知市区各有关单位,各区社保分局、市社保中心:我市贯彻省厅文件的温劳社养〔2005〕7号、温劳社养〔2005〕186号、温劳社养〔2006〕174号、温劳社养〔2006〕172号、温劳社养〔2007〕124号、温劳社养〔2008〕15号、温劳社养〔2008〕205号,以及温劳社工伤〔2008〕117号文件规定,工伤退休人员(主要是指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当地企业当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平均额度的,可按当地企业当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平均额度予以补足。为了减轻企业负担,确保老工伤退休人员相关待遇的平稳过渡,保障老工伤退休人员的权益,经研究决定,对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市区原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在1995年1月1日前发生的老工伤退休人员,按规定由企业承担(按原渠道列支)补足调整基本养老金平均额度的相应费用,自2009年10月1日起
    2023-04-22
    64人看过
  • 宜宾市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近日,我市结合国家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精神,对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进行了调整: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00元,增加伤残津贴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050元的,增加到1050元;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160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待2010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颁布后,将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将月生活护理费调整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85元;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调整为950元。
    2023-05-10
    310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待遇的调整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1、工伤保险条例可以直接百度查阅 2、停工留薪期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
    • 工伤保险待遇与工伤待遇调整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9
      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的。根据你描述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 你需要先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
    •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9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一、调整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2016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 (一)此次调整坚持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原则,根据伤残等级、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额: 1.伤残津贴 伤残一级:180元 伤残二级:170元 伤残三级:160元 伤残四级:150元 伤残五级:140元 伤残六级:130元 2.
    • 宝清县工伤保险待遇调整通知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2
      宝清县工伤保险待遇调整通知生活护理费的调整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及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进行核定。正在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低于核定后标准的按照核定标准进行发放;高于核定后标准的不再进行调整,并根据以后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增长自动冲减。以后年度护理费待遇调整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自动按调整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