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纠纷和子女抚养纠纷能相互受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09:46:51 103 人看过

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权纠纷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纠纷解决,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一下的一般由母亲来抚养孩子;孩子超过两周岁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综合条件考虑,谁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孩子的抚养权就判给哪一方。

一、离婚时父母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夫妻两人都不要孩子,法院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如果法院强行判给男方或女方抚养,抚养方势必会将孩子视为负担,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如果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使子女的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的状态,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民政部门和学校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有关组织,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用。

司法实践中,双方都不要孩子,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也会作出不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通常来讲,孩子未满两周岁,优先判给母亲。抚养两岁到八岁之间的孩子,综合考虑谁更适合抚养孩子。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则通常会尊重孩子的意愿,确定抚养权。最根本的原则是最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只有真心的想要抚养孩子,才能真的为孩子的成长考虑。

法院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所以通过不判离的方式去促使这对父母正面、妥善、积极、主动的去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二、孩子未满一周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一般归孩子的母亲。孩子未满一周岁,跟随母亲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了,离婚后,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有原则就会有例外,孩子母亲有不利于抚养子女的特殊情形,孩子抚养权一般归属孩子父亲。父母得条件都不利于抚养孩子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三、父母离婚孩子归谁养

父母离婚孩子归谁取决于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为前提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的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3日 1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同居纠纷相关文章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达成处理意见。但是,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会收取一定的诉讼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
    2023-02-16
    350人看过
  • 刘某某子女抚养纠纷
    子女抚养纠纷
    上诉人朱春花因与被上诉人刘志亮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不服鹿邑县人民法院(2008)鹿民初字第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上诉人朱春花及其委托代理人尚承君、被上诉人委托代理人尚守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原、被告于2003年1月1日举行婚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后于2006年农历8月生育一男孩。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原、被告所生男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主张共同财产楼房十四间,原告提出系其父亲刘敬清所有,被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2008)鹿行初字第22号行政判决,判决撤销所争执房屋的所有权。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没有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是按照当地习俗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非婚生子不满3周岁且其出生后一直随母亲生活,为了有利
    2023-06-11
    295人看过
  • 应这么处理同居关系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
    一般来说,有同居关系的双方需要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就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做出裁决。但是,如果仅仅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起诉,除非是非法同居,即与有配偶者同居的,否则法院一般不受理。一、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吗1、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作妥善安置。2、只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应当受理。3、如果同居一方或双方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查明属实后,依法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4、如果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有纠纷,则可以待女方生产之后,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二、事实婚姻起诉离婚的方法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
    2023-03-14
    226人看过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规定是怎样的?
    一、同居子女归谁抚养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2、两周岁以后的子女由谁抚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
    2023-02-22
    343人看过
  • 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可以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均为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该关系不是法律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平等地保护子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2023-04-25
    342人看过
  • 分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的解决方法
    一般来说,有同居关系的双方需要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就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做出裁决。但是,如果仅仅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起诉,除非是非法同居,即与有配偶者同居的,否则法院一般不受理。同居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分手时应该怎么处理同居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分手时应该怎么处理杭州财产分割律师专业解答杭州财产分割律师解答基于法律关系期间的而产生的债务应怎么确定清偿责任的问题。基于同居关系期间而产生的债务,必须先分清楚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同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有可能是共同债务,由于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不能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来处理,一般个人借的钱由借款人自己偿还。但是如果借钱是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的债务,则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双方主张债权。具体来讲,杭州专业婚姻律师认为,共同债务应该由双方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则应该由个人的财产来清偿。
    2023-07-22
    377人看过
  • 同居关系引起的子女抚养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有同居关系的双方需要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就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做出裁决。一、解除同居关系是离婚吗解除同居关系不是离婚。离婚是指在婚姻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后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形式,前提是双方已经有婚姻关系了。解除同居关系要区分来两种情况,如果双方均无配偶,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如果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二、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程序是什么如果双方均无配偶,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如果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
    2023-03-05
    413人看过
  • 同居期间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提起诉讼?
    一、同居期间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提起诉讼?同居期间子女抚养权纠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的方式来提起诉讼。一般来说,有同居关系的双方需要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就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做出裁决。但是,如果仅仅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起诉,除非是非法同居,即与有配偶者同居的,否则法院一般不受理。“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民法典》第1042条、第1051条、第1091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同居关系子女应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
    2023-06-17
    89人看过
  • 郑某诉孔某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
    原告郑巧林诉被告孔航滨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郑巧林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孔航滨经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期满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2007年农历正月26日举办结婚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后原告发现被告与其他女子有不正当关系。2008年正月初6原告生育一女儿,被告外出不归,不尽一点义务。原、被告同居后,盖7间房屋。现诉请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同居关系,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负担抚养费5万元,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被告缺席未答辩。经审理查明:原告郑巧林与被告孔航滨经人介绍相识,于2007年农历正月26日举办结婚仪式,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008年正月初6原告生育一女儿,名叫孔晨艺。原、被告同居后,被告经常外出,不尽做丈夫和父亲义务。原告的
    2023-04-22
    289人看过
  • 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审理标准
    一、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哺乳期后的孩子根据双方的综合条件,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健康成长抚养权判给哪一方。三、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对子女抚养权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吗对子女抚养权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吗对于判决不服是可以上诉的,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丈夫和妻子离婚后,一方或者是双方的经济能力、生活情况发生了变化,是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想法以后,您可以先与另一方达成协议。如果您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选择上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判决。有监护权的一方因为患病或者是身体残疾,在子女抚养上出现客观的障碍,在子女的健康成长上能力有缺失,或者是直接抚养子
    2023-07-03
    193人看过
  • 居间合同纠纷和中介合同纠纷
    居间合同是中介常用到的一个合同,关系到了居间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因此签订时要注意以下事项: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担。但是,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居间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果居间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管辖的法院的,按照合同约定到该法院起诉,但是需注
    2023-04-05
    495人看过
  • 同居关系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应应该怎样处理?
    一、同居关系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应应该怎样处理?如果构成了同居关系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方式是: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双方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相关的基本要件或者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有权对离婚诉讼的案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二、离婚争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争取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1、首先,协商解决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2、不满两周岁的孩子考虑到小孩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
    2023-04-20
    382人看过
  • 子女抚养纠纷:如何应对同居关系的影响
    正确处理同居关系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的方式:1、对于子女,一般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纠纷解决。即子女不满两周岁的,由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2、对于同居纠纷,一般只能协议处理,除非构成事实婚姻,否则不能起诉解决。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如何写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诉讼请求:一、依法分割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二、判决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写明双方一起同居的事实、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状况、子女状况;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可以写出对方的经济状况等。此致区人民法院具状人:20xx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
    2023-07-06
    362人看过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第一、审查证人与案件当事人和案件处理结果有无利害关系。如果证人与当事人有亲属、近邻、恩怨等利害关系,他就可能从维护亲情、友谊、报恩或泄愤等思想出发,提供虚假的证言。其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就小,甚至可能会是虚假证言;如果没有利害关系,则证言的真实性就大,可靠程度高。第二、审查证人的人品。证人是否诚实,对证人证言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一个人习惯说假话,那么,此人提供的证言可信度如何,自然不自然的都会在人们心目中打个问号。因此,证人品质如何,应是法官判定证言是否可采信的因素之一。第三、审查证人作证的场所、环境及其是否受到外界干扰。要查明证人是在什么场所、环境下提供的证言,在宽松的环境下作证,相对于在紧张的环境下作证,真实性较大,否则相反;如果证人受到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受到指使、收买等对外干扰,就可能提供虚假的证言,应当认真审查,特别是注意应当在开庭时进行询问、质证,
    2023-03-25
    257人看过
换一批
#同居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当事人应该对财产、子女等事项进行处理。同居关系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同居纠纷
    相关咨询
    • 同居期间子女抚养权纠纷到哪里起诉(同居子女抚养纠纷反诉)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2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反诉的构成要件:(一)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
    • 同居期间子女抚养纠纷怎么立案(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怎么解决)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9
      1、一般情况下,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如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3、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发生争议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5、同居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6、子女抚养
    •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怎么处理?同居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抚养费的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随着同居率的增加,同居引发的社会及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因为未婚同居生下的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抚养费问题也成为同居子女抚养纠纷的一大组成部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什么差别,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抚养权与婚生子女又有多大区别?下面,我们就同居子女抚养纠纷,简单为大家讲解一下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同居生下的子女与婚生子女没有任何的区别,根据同居方式的不
    • 相互关系涉及财产和抚养纠纷怎么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2
      1、没有办理结婚证,不属于婚姻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 2、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怎样处理?(1)财产分割问题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2)子女抚养问题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能否缺席判决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5
      需要看具体情况: 1、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如果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审理; 2、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3、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4、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