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否承担瑕疵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1:31:13 178 人看过

1、标的物须有瑕疵。

此为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成立之关键。在此如何理解“瑕疵”呢?本文认为,在物之瑕疵担保责任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中,衡量买卖标的物是否有瑕疵,有两种标准——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按客观标准,所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该种物所应具备的通常性质及客观上应有之特征时,即具有瑕疵。按主观标准,所交付之标的物不符合当事人约定的品质,致灭失减少其价值或效用时,即具有瑕疵。

2、物的瑕疵必须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时存在。

买卖标的物的利益及不利益,自交付时起,一般由买受人承受负担,所以出卖人所担保的瑕疵应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时存在。如物的瑕疵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之后发生,则应由买受人负担。我国民法典将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时间规定为物的交付时间,当然,买卖双方也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时间。

3、买受人善意并无重大过失。

依此要件,买受人在合同订立及标的物交付之前不知有瑕疵存在,如果买受人明知标的物有瑕疵而仍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时,出卖人不负担瑕疵担保责任。因为重大过失几乎等于故意,对这种对自己权益漠不关心者,法律自无特别保护的必要。但是若出卖人对标的物的品质有特殊保证或故意不告知买受人物的瑕疵的,即使买受人有重大过失,出卖人仍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出卖人的恶意行为较买受人的过失更具有可惩罚性。

4、买受人须履行及时检查并将瑕疵之存在通知出卖人的义务

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应当及时验收,如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应立即通知出卖人。否则,买受人会因超过法定的除斥期间而丧失向出卖人主张权利,但是,关于买受人通知的规定,不应适用于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有瑕疵而故意不告知标的物瑕疵的情形。

5、须买受人非依强制执行或拍卖而取得标的物

通过强制执行、拍卖取得标的物,非出于标的物所有权人的自愿,执行机关、拍卖机关仅就标的物的现状拍卖,并不知道标的物的瑕疵,并且拍卖是公开竞买,买受人亦可当场查清标的物的瑕疵,故于此情况下,出卖人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瑕疵产品责任承担
    一、瑕疵产品责任承担瑕疵产品责任承担主体有:1.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服务的提供者。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3.营业执照的持有人或借用人。由于在我国借用他人营业执照进行非法经营的现象为较普遍,所以,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4.展销会的举办者或者柜台的出租者。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5.广告经营者。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
    2023-04-25
    145人看过
  • 瑕疵股权转让的出资要负什么责任
    债权人基于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对股东提出的请求权只能产生补充责任的效果。出资瑕疵的股东只需要在公司不能清偿的情况下,对债权人就不能清偿部分以出资不足部分为限承担清偿责任;同时其他股东对出资瑕疵股东的这种补充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瑕疵出资股东的股权转让后,受让股东承担瑕疵出资股权上负担的出资填补责任。而原股东基于股东资格享有而承担的出资责任也就消灭了,但此时产生了一个担保责任,即对公司担保其转让的股权上的出资瑕疵会得到填补。一、问题的提出**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5月1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股东出资1000万元。验资时**公司应出资的100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验资后**公司即于2003年12月10日以借款形式抽回了全部出资。2004年8月1日,**公司与**公司的另二位自然人股东罗某、徐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在**公司享有的33.3%的股权以10
    2023-05-04
    334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
    瑕疵股权转让后,受让人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股权瑕疵的情况下接受转让的,应当承担因转让造成的民事责任注册资本不足,受让人因接受瑕疵股权,应当承担补足注册资本的义务。应该说,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学者认为,转让股东对公司有补足出资的责任,而转让股东没有补足出资的义务,并且拥有充分的股东权利,这更符合法理和逻辑。但一般认为,受让人既然同意接受瑕疵股权,就应当知道应当承担瑕疵股权产生的义务。(2)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足,转让人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尽管转让人不再是股东,公司成立时的法律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3)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存在追索权,取决于转让合同的约定(4)股权转让合同一旦解除,因出资瑕疵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2023-05-07
    233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中的瑕疵可以追究哪些责任
    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具体如下: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受让人就应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应为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接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3、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要依据双方转让合同约定。4、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一、股权转让中的债权债务要怎么约定股权转让中的债权债务如何约定由转让方和受让人自行协商约定。一般常见的约定方式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承担。如果股权时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转让的,则债权债务不会发生什么变化。二、签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1、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
    2023-06-22
    423人看过
  • 法律对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规定如下:1.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受让人就应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法律对空股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授权资本制度下,未缴付资本的空股股权并非不正常的公司法律现象。而在实收资本制度下,就法律而言原本应无空股股权之说,但实践中因虚假出资或抽逃资本引发的空股股权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因空股股权事实亦引发了各类纠纷,如空股股东的出资责任纠纷、空股股东股权行使纠纷、以及空股股权转让纠纷等。仅就空股股权转让纠纷而言,除非空股股权转让人隐瞒空股的事实,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宜仅以空股为由即判定此类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空股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空股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空股股权的出资补足
    2023-07-23
    468人看过
  • 瑕疵股权转让后由谁承受问题
    新股东知道原股东出资不到位仍接受股权转让的,由新股东承担因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因为出资责任是基于出资瑕疵而产生的,而出资瑕疵的责任主体是原股东。对此问题的解决也许我们可以从域外法制寻求法理的依据。德国的出资落空责任对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些解决思路。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如果会员不兑现其承诺的出资,则该会员也不能以转让出资的方式免除其责任,这时,其余会员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承担未出资的会员的出资。又如法国《商事公司法》第282条规定,未支付股款的股东和相继的受让人对未支付的股款负有连带责任。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规则》第32条规定,股票被没收的人就丧失了股东资格,但仍有义务向公司支付没收当日应负的全部款项,当他付清全部款项后,他的义务也就被解除了。美国的统一有限责任公司法规定,成员的出资义务不会因为成员的死亡、丧失能力或因其它
    2023-04-21
    302人看过
  • 瑕疵出资的股东的股权能否转让
    出资不到位或者抽逃资金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可以。因为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具有股东资格。(公司法第33条第2款)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股东出资不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权是存在瑕疵的。瑕疵股东转让股权,并不意味着从此与公司债务隔断联系。因为,股东出资不足对公司负有补足出资的债务,这个债务始于公司成立,终于公司破产、消亡,不能随意予以免除。因此,原股东在公司股权转让之前、之后的债务应当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性的赔偿责任。
    2023-06-05
    21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出资瑕疵股东的责任如何界定
    瑕疵出资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民商事主体后,与瑕疵出资有关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通常是瑕疵股权转让纠纷的重要原因,也是此类纠纷审理的重点和难点。对此,我国公司立法和司法解释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学术界和实务界也没有达成共识。瑕疵股权转让后瑕疵出资的责任主要有四种观点转让股东完全责任说。根据民法上的自我责任原则,股权转让后,转让股东虽不是公司股东,但公司成立时的出资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应因股权转让而免除。因此,转让股东应当对瑕疵出资承担全部责任。转让股东是否构成对受让人的欺诈不是一个问题。该理论揭示了转让股东对出资瑕疵存在过错,但归责原则违反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对瑕疵股权受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行为缺乏必要的关注,可能导致公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材料的公示效力被否定,不利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处理方案不够全面(2)转让股东负完全责任的理论。根据该理论,股权转让后,受让人应当取代转让股东成为目
    2023-05-07
    306人看过
  • 2023瑕疵股权能不能转让
    一、瑕疵股权能不能转让瑕疵股权可以转让的。股东未出资或出资不实等情形不影响股权的设立和享有,瑕疵股权仍具有可转让性,瑕疵股权转让并不当然无效。瑕疵股权转让,一般分为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股权存在瑕疵和受让人不知道股权瑕疵两种情形。受让人知道股权存在瑕疵仍接受转让,对转让合同双方而言,受让人不能以股权瑕疵为由请求撤销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与转让人共同对公司债权人承担出资瑕疵责任。受让人不知道股权瑕疵的,受让人可以转让人有欺诈行为或合同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协议被撤销前,受让人仍应与转让人共同承担出资瑕疵责任。二、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这是公司设立的前提条件,也是股东的法定义务。实践中,原始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大量存在,致使在其转让股权时引发纠纷。其中,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妥善
    2023-06-16
    338人看过
  • 如何处理瑕疵股权转让
    我国《公司法》修订后,新《公司法》在诸多制度上进行了较大调整,体现了新的突破和创新。的确,我们应该对过去司法实践和理论中的难题给出答案。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围绕着公司法律关系还存在着许多新的问题。例如,投资瑕疵,导致瑕疵股权转让,一直是司法实践中争议的焦点之一,股东未按照公司成立时签订的协议、章程缴纳出资时形成的,瑕疵股权的表现形式是未按协议、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性财产”。这一规定扩大了出资范围,瑕疵出资的形式也将多样化,在司法实践中,瑕疵股权的主要形式有:1.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协议、章程约定缴纳出资。但在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中已确认为股东,在改革开放初期更为突出,股东的出资额未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缴足。在实际操作中,初始出资额不足20%或者未缴足剩余资本的,导致
    2023-05-07
    131人看过
  • 销售者是否应承担产品瑕疵担保责任
    [案情]1996年2月4日,王某在某百货公司买到一台冰箱,冰箱附有产品合格证。王某买回冰箱后6天,发现冰箱噪音太大,就去找百货公司交涉,百货公司说冰箱一开始使用时有些噪音是正常的,过一段时间就会好。没过多长时间,冰箱的制冷器又出了问题,到后来完全丧失了冷冻食品的功能,成了一个食品储藏柜。王某再去找百货公司,百货公司说冰箱不是他们生产的,冰箱不制冷属冰箱的技术问题,此事只有生产厂家才能解决,因此让王某去找生产厂家。王某觉得生产厂家离本市有上千公里,况且冰箱又不像小件物品,可以来回搬运,只有先找百货公司,让百货公司找生产厂家。王某遭到百货公司拒绝,于是王某于6月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百货公司对冰箱进行维修,如修理不好,应负责退货。[问题]1.什么是产品的瑕疵担保责任?2.某百货公司对售出的有瑕疵的产品是否负责任?[分析]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指在产品买卖关系中,出卖产品的人,为了全面履行买卖关系
    2023-06-06
    118人看过
  • 瑕疵出资承担连带责任股东需要承担吗?
    1、公司发起人要对公司出资的充实承担担保责任,确保公司资本的充足和可靠,这是保证公司人格健全的第一需要。资本充实责任就是指为贯彻资本充实原则,由公司发起人共同承担的相互担保出资义务履行,确保公司实收资本与章程所定资本一致的民事责任。根据资本充实责任,出资瑕疵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缴纳担保责任、差额填补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缴纳担保责任是指股东未缴纳股款或交付实物的,由发起人承担连带缴纳股款或交付未缴付财产价款的义务,这在《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公司当中得到确认,但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并没有规定。差额填补责任是指如果出资实物的实际价款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款时,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这在《公司法》第三十一条、九十四条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相同。损害赔偿责任是指股东因出资不符章程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设立时股东为出资瑕疵股东承担
    2023-03-03
    449人看过
  • 瑕疵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后不能免除其瑕疵出资民事法律责任
    第一,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不承担瑕疵出资责任,但隐含了其应承担瑕疵出资责任。我国旧《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虽然只规定了股东以实物、有关权利出资存在瑕疵时的补缴责任,而未规定当以货币出资存在瑕疵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时股东是否也应当向公司补缴,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新旧《公司法》对法定资本制度的立法本意以及旧《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来看,以货币出资存在上述情形的也应当补缴。新《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需要强调的是,上述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股东在
    2023-06-09
    306人看过
  • 如果瑕疵出资股东如何承担责任?
    股东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可分为两类:一是有出资瑕疵的股东对公司以及其他股东承担的民事责任,属违约责任;二是有出资瑕疵的股东与其他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即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对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害时,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出资瑕疵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股东不按期缴纳出资的,必须继续履行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自己所认缴出资额的义务,即使法院受理了公司的破产申请,破产管理人仍然应当要求该股东补足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否,都构成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如果公司已经设立,出资瑕疵股东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构成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
    2023-04-12
    41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东转出瑕疵股权承担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2
      1、股东转让瑕疵出资股权承担的是连带补充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编《民商事审判指导》三是因转让瑕疵出资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受让方如果明知出让方出资存在瑕疵仍受让股权时,对未按期足额的欠缴出资部分,应承担连带补充责任;相反,如果受让方对此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并且也有权以此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公司依
    • 股权转让责任中的瑕疵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05
      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3、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
    • 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后,转让人受让方怎么承担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3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那么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后,转让人受让方怎么承担责任?
    • 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谁的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5
      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具体如下: 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受让人就应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应为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接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 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3、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要依据双方转让合同约定。 4、受让人以欺诈为由
    • 无对价债权转让转让人是否瑕疵债权担保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30
      1、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2、附义务的赠与法律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认为可以作为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