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约定赠与子女的财产能排除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8:51:39 182 人看过

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子女可以排除执行吗

【案情】

2013年2月4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就刘某诉周某明离婚纠纷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刘某与周某明离婚,案涉房产均自愿赠与婚生女周某所有。后案涉房产由周某单独居住,但仍登记于刘某和周某明名下。

2016年3月23日,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江苏某银行诉周某诚、周某明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民事判决:周某诚偿还银行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周某明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后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案涉房产进行了查封。周某在其向法院提出的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后,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认为案涉房产已经生效调解书确认归其所有,故请求排除执行,并确认案涉房产归其所有。

【裁判要旨】

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有房产归子女所有,子女基于离婚协议对未过户房产同样享有物权期待权,应认可子女享有的独立请求权地位,并综合考量执行债权性质、离婚协议是否真实、子女是否占有房产、房产未过户是否为子女过错等因素,判断子女权益与申请执行人权益何者优先。

【判决结果】

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对案涉房产不享有物权,故对周某提出的确权请求不予支持。

刘某、周某明二人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对夫妻共同财产所作的处理对二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周某作为离婚调解书中的指定受益人,在案涉房产办理过户登记前,享有将其变更登记至自身名下的债权请求权

周某享有的变更登记请求权与银行对周某明享有的普通金钱债权请求权相比,在多个方面存在不同之处,并因此具有排除执行的效力。

遂判决,停止对案涉房产的执行。宣判后,周某、江苏某银行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应该支持周某提出的不得对案涉房产采取执行措施的诉求。

1、离婚协议中房产所有权变动效力的认定。

经诉讼离婚形成的调解书中确认双方共有房产归子女所有,子女由此认为该离婚调解书系导致物权设立的法律文书,房产自离婚调解书生效时归子女所有。

该观点实际扩大了能够导致物权变动法律文书的范围。而能够导致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应限定于形成性文书,离婚诉讼虽为典型的形成之诉,但离婚调解书中关于共有房产赠与子女所有的条款是双方就共有房产处置达成合意的确认,属于确认性调解书。

该调解书生效后,仍需离婚夫妻办理交付和过户手续,房产方能发生物权变动。

2、房产赠与子女约定的性质认定。

因未办理过户手续,子女对房产不享有物权,但并不能据此得出其无法排除执行的结论。

能够排除执行的实体权利并非仅有物权,其他一些民事权益也可排除执行。

判断离婚协议是否赋予了子女对房产的某种权益,涉及房产赠与子女约定的性质认定问题。房产赠与子女约定是指夫妻双方约定向子女给付,子女因而取得给付请求权。

从减少诉累、保护未成年人子女权益角度而言,倾向于认定子女基于离婚协议享有直接、独立的请求权。

采利益第三人合同说逻辑自洽,符合离婚夫妻约定房产赠与子女的内心真意。在离婚协议约定房产赠与子女的场合,离婚夫妻各自向对方允诺其向子女交付自身房产份额,补偿关系体现在婚姻关系的解除、抚养权归属等约定中,而子女与离婚夫妻的对价关系则体现在子女与父母的亲情纽带中。

实践中,离婚后成年子女与父母分居甚至互不往来的情况并不鲜见,否定子女的独立请求权地位,可能会导致真实权利状态与权利外观长期处于不一致状态。

3、子女变更登记请求权可排除执行的要件。

在承认子女对未过户房产享有独立变更登记请求权的前提下,须将其与申请执行人请求权进行权衡,得出何者优先的结论。

首先审查离婚协议赠与房产约定的真实性,再参照关于不动产买受人排除执行条件的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在执行程序中对不动产买受人进行优先保护的理论基础是买受人物权期待权保护,该理论同样可适用于离婚协议约定房产赠与子女的场合,子女与不动产买受人的法律地位类似。

离婚协议中的对价隐含在身份关系的解除及抚养费支付、抚养权归属等约定中,离婚夫妻在协议商定过程中进行博弈,各自向对方支付某种对价,同时基于对子女利益的关注,才达成了将共有房产赠与子女的合意。

子女对未过户房产同样享有期待利益。对于父母离婚后未按离婚协议约定将双方共有房产过户予自身名下的子女,虽尚未取得该房产所有权,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应赋予其类似所有权人的地位,其对房产的期待权具有排除执行等效力。

本案中,周某作为离婚调解书中的指定受益人,在案涉房产办理过户登记前,享有将其变更登记至自身名下的债权请求权。

子女享有的变更登记请求权与银行享有的普通金钱债权请求权相比,在请求权成立的时间、物权期待权、法益保障功能等方面存在不同之处,并因此具有排除执行的效力。

这是中国人民法院网登载的对

(2019)苏1091民初2050号民事案件的分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赠与财产协议可以写约多少吗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为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双方达成如下赠与合同:第一条赠予情况甲方赠与乙方现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乙方自愿接受该赠予资金。第二条赠与财产用途甲方赠与乙方的赠予资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用于乙方_________。第三条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1、交付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交付方式:甲方将赠与的赠予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账户(甲方支付账户为:_________,开户行为_________,卡号为_________;转入乙方的收款账户为:_________开户行
    2023-06-08
    117人看过
  • 离婚协议如何约定房子能赠与?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对方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之后才会生效。一、离婚协议生效前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生效前可以反悔。离婚协议的内容,是以离婚为基础,只有离婚成功之后,该协议才会生效。任何时候,双方都可以一起协议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能随意更改协议内容,否则更改无效。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下:1、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协议。即是说达到了离婚的目的,完成了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或者判决离婚这一事项。只要达成了这一条件,离婚协议就应当发生法律效力;2、离婚协议条款中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内容属于无效内容;3、离婚协议可以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二、离婚协议书自己写还是民证局给根据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一般都是自己写好之后,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的。一般情况下民政局有提供离婚协议书的样本规范格式,但是主体内容是需要双方当事人自己协议的。自愿离婚时,离
    2023-03-03
    128人看过
  • 能执行离婚赠与对方的财产吗
    法院对离婚纠纷案件作出财产赠与对方的判决后,判决书生效后,由被执行人执行,如果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一、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一)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
    2023-02-25
    376人看过
  • 离婚协议子女房产的赠与问题
    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父母赠予子女房产该怎么分割父母赠与给子女财产分割的规定有若是婚前赠与的,则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后赠与的,没有特别说明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分割由夫妻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
    2023-08-18
    460人看过
  • 赠与协议与婚内财产协议的区别
    (1)当事人不同。前者的当事人是夫妻双方,后者的当事人是夫妻一方。(2)内容不同。前者的内容可以是夫妻双方对婚前或婚后的所得所有或部分财产做出约定,后者仅是对夫妻一方赠与的财产做出意思表示。(3)结果不同。前者夫妻任何一方均可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继续履行,后者如果受赠方要求继续履行的,赠与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婚内签订的协议如果只有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没有涉及其他有关双方婚前或者婚后财产你的约定,同时协议仅有一方签字,不应认定为婚内财产协议,而因认定为赠与协议。对于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应当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处理。一、离婚时怎么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坚持男女平等分配,同时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
    2023-03-11
    455人看过
  • 父母对子女赠与儿女的房产可以执行吗
    是否可以执行需要分情况:1、如果父母有债务,把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孩子,或者低价卖给孩子,债权人是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的,对于这种情况,赠与子女名下的房产法院是可以执行的;2、子女的房产与父母的债务无关,属于合法购买的,或者从父母那善意取得的,那么父母欠债,法院是不会执行其成年子女的名下的房产的。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过户的流程1、父母与子女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
    2023-08-04
    422人看过
  • 子女房产是否可以成为离婚协议的赠与财产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赠与给子女,且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则应认定该房产归其子女所有,可以对抗执行;另外一种情况,即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也可对抗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可以撤销吗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时存在欺骗或者隐患财产分隔情况的,可以申请撤销。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房产的约定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
    2023-07-19
    182人看过
  • 离婚协议关于财产赠予子女
    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条款及作为离婚协议组成部分或者附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几年前签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几年前签的离婚协议还有效。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由此可见,离婚协议书其实是有有效期的,若是生效之后双方没有对协议内容作出变更,那就是一直有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
    2023-03-06
    126人看过
  • 协议约定夫妻共同房产赠与给子女,未办理过户手续,可以撤回赠与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有房产赠与给未成年子女,但由于贷款未还清,不能过户,离婚后如果一方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了,可以撤销赠与吗?我们知道,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的约定,和解除离婚关系、子女抚养问题、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内债务、离婚损害赔偿等约定,是一个整体,它们互为前提,互为结果,是对婚姻问题涉及到所有问题的整体解决方案。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一些人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这样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离婚时已经对子女造成巨大伤害,当时的赠与也是为了给子女补偿,以弥补父母离婚带给子女的伤害,出于对未成年人的考虑,法官一般不会支持反悔一方的撤销赠与的请求。因此,在离婚后,反悔一方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
    2023-06-28
    195人看过
  •  家庭财产赠与协议
    赠与协议是一种承诺性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赠与协议,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社会、国家、公共利益。赠与协议是指赠与人将其所有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并且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它是一种承诺性合同,即一旦承诺即生效,不可以任意撤销。想要赠与协议有法律效力,应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签订:一、协议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社会、国家、公共利益。 【 法 律 合 同 】 赠 与 协 议 签 订 注 意 事 项 及 效 力 分 析赠与协议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就赠与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赠与协议的签订注意事项及效力分析如下:1. 赠与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 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3. 受赠
    2023-09-14
    184人看过
  • 离婚协议约定财产给子女,子女可否起诉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分给子女有效,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留给孩子必须是双方有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给子女,协议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或者是分割完夫妻共同财产后,双方或者一方有权就自己分得的财产赠与给孩子。一、夫妻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配如果男女婚后以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已付款的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果夫妻婚后按揭买房,首付款系一方父母出资,夫妻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款为一方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如果想离婚,已付款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但是,如果一方父母已提前声明首付款仅仅是对一方子女的赠与或者是借款给子女的,那么离婚后男女双方
    2023-03-14
    345人看过
  • 离婚协议约定将个人财产给子女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可以,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给子女必须是双方有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给子女,协议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或者是分割完夫妻共同财产后,双方或者一方有权就自己分得的财产赠与给孩子。一、婚前财产离婚后能继承么?婚前财产离婚后是可以继承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可以继承的则可以继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子女无关,但是在离婚时可以考虑双方意愿而协议将部分财产让与子女是可以的。一般来讲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的,此时孩子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但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共同财产分割给孩子的话,也是允许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
    2023-03-09
    259人看过
  • 父母与子女的赠与协议没公证有效吗
    父母与子女的赠与协议没公证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具体有:赠与协议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赠与协议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赠与协议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借款合同没公证有效吗借款合同不去公证一样有法律效力,公证可以增加合同的保障。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借款数额较大,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者信用有疑问,最好能
    2023-07-30
    294人看过
  • 财产赠与与财产赠与协议的有效性的情况有哪些
    只要不是法律规定无效的都是呼吁有效的赠与行为和赠与协议。解析之一:赠与合同当无效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这里,所订立协议的主体具有平等性,它是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之上依法自愿订立的,不能违反法律,不能有悖于社会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也不得有悖于善良风俗。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解析之二:侵权行为应停止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该折价赔偿。解析之三:生效判决要履行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一旦生效,就具有强制力,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执行,维护判决和裁定的严肃性和稳定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对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就是妨害执行行为,我国法律在处罚
    2023-06-14
    405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财产赠与子女,约定财产赠与子女能否撤销?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要判断是否能要赠与的财产,须明确两个基本法律问题:一、赠与协议的效力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赠与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愿表示,且不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那该赠与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二、房屋产权是否转移的问题一般夫妻约定赠与子女的财产多数是房屋。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 离婚后,离婚协议赠与子女财产纠纷中赠予约定能撤销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对于离婚协议中关于父母将一方名下的房屋约定为子女所有,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不应当撤销。根据《民法典》36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当一方没有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另一方应作为子女的监护人请求一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不应以一方违约为由
    • 中约定将财产赠予子女的部分协议能撤销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8
      一、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二、《合同法
    • 离婚后能收回赠与协议中的子女财产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2
      受赠予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收回赠予子女的财产: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近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赠与权撤销能否约定排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2
      1、可以约定排除。除了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予不允许享有任意撤销权外,一般来说赠与人是可以任意撤销赠与行为的,不过在赠予合同中明确约定放弃任意撤销权则受到合同的约束,需履行合同约定。 2、当事人将财产无偿送给他人,就是赠予,一般来说赠与人享有任有任意撤销权,即在双方财产转移发生前可以撤销赠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