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怎么申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16:26:10 427 人看过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材料可以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gdgs.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申请人可通过登记机关注册大厅、网上注册大厅两种方式提出办理本行政许可的申请。

登记机关注册大厅地址:茂南区金城路168号行政服务中心18、19、22、23、25、26、27、28号窗口

网上注册大厅申请网址:http://wsnj.gdgs.gov.cn/aicnet/refer/index.jsp

2、受理

(1)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实施机关依据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a)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b)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c)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d)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企业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材料可以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gdgs.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申请人可通过登记机关注册大厅、网上注册大厅两种方式提出办理本行政许可的申请。

登记机关注册大厅地址:茂南区金城路168号行政服务中心18、19、22、23、25、26、27、28号窗口

网上注册大厅申请网址:http://wsnj.gdgs.gov.cn/aicnet/refer/index.jsp

2、受理

(1)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实施机关依据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a)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b)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c)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d)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企业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伙企业注销相关文章
  • 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需要如何申请
    一、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需要怎么申请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2、审核。依照《合伙企业法》,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准3、送达。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合伙企业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二、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3-05-11
    204人看过
  • 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怎么做
    一、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怎么做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2、审核。依照《合伙企业法》,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准3、送达。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合伙企业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二、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3-05-13
    190人看过
  • 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怎么咨询
    一、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怎么咨询1、可以现场咨询,到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D3-D7窗口咨询。2、可以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14-87961608、0514-87961602二、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材料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注销合伙企业指定清算人的决定4、合伙企业清算公告5、税务注销通知6、合伙企业清算报告7、营业执照三、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流程受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依照《合伙企业法》,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准送达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合伙企业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2023-05-11
    442人看过
  • 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怎么投诉
    一、扬州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办理怎么投诉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514-858688315;监督投诉电话:12345二、办理材料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身份证明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决定书4、合伙企业清算报告5、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6、营业执照正副本三、办理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扬州政务服务中心10号窗口四、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章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
    2023-05-28
    356人看过
  • 茂名电白区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地点在哪
    一、办理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水东大道中1号电白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办理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水东大道中1号电白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要求份数(份/套)纸质版/电子版来源渠道原件复印件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1、本申请书适用合伙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备案。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2、“基本信息”栏中的“经营场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无须填写。3、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备案”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附表2“合伙人出资情况”、附表5“联络员信息”、附
    2023-05-13
    229人看过
  • 合伙企业如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1、需要选定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合伙企业之清算人,恰如公司之清算组,二者发挥的作用是相同的。清算人可由全体或部分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第三人担任,但都应当在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选定,逾期未确定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2、通知债权人+备案登记+登报公告清算人确定后,应在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并且,清算人还应自被确定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3、支付税费+清偿债务合伙企业的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4、编制清算报告+注销登记上述过程结束
    2023-04-03
    322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一般来说,申请办理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 更多>

    #合伙企业注销
    相关咨询
    • 怎么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20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流程包括: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1)书面申请; ( 2)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 3)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印章、公告原件; ( 4)营业执照正、副本; ( 5)分支机构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 6)全体合伙人
    • 合伙企业怎么办理注销登记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流程包括: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1)书面申请; (2)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3)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印章、公告原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支机构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6)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
    •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1
      申请注销登记的合伙企业需提供的材料有: (1)书面申请; (2)所有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 (3)所有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印章和公告原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支机构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6)所有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委托书。
    • 合伙企业怎么注销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8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流程包括: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1)书面申请; (2)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3)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印章、公告原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支机构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6)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
    • 合伙企业怎么注销登记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03
      1、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书面申请、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合伙企业注销之前应当进行清算。 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