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7:23:25 159 人看过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违法行为,债务人要承担违约的责任,例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在债务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租房房东违约怎么赔偿损失

租房房东违约,房东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签完协议后悔了怎么办

签完协议后悔了最好和对方商议解除合同。如果反悔,反悔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房屋租赁合同因拆迁无法执行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因拆迁不能执行是违约。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定金,承租人已支付定金的,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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