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作为本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隐名股东,拥有%的股权,甲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的股权,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转让。
2。甲方同意出售、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的所有附带权利和权利,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债权。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一。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其在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转让该股权。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第三条甲方声明,甲方是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者。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和利润的分配。第四条乙方声明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五条与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负担。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公司的损益(包括债权、债务)的承担。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其作为股东的相应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以甲方的名义签署相关文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应按其股权比例分担利润、风险和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终止,但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
1。本协议因不可抗力或一方无过错但无法阻止的外部原因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必要。
4;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就守约方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向违约方索赔。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档案资料。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无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撤销或终止,均有效。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对方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一方如需修改本协议,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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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隐名股东隐名的方式不同,可将隐名股东分为协议隐名股东和非协议隐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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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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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法吗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03隐名股东股权转是合法的。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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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股权转让协议转为隐名股东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5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意:此处的三分之二不是指股东人数,而是指代表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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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股权转让隐名股东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30通过股权转让合同转让。1、公司向股东出具的确认股东身份和股份的文件有效。即使股东是非工商登记的股东,也可以享有作为隐名股东持有的股权。2、隐名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股权转让的受让人知道是隐名股东,公司及其他登记股东未对股权转让提出异议的,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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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有隐名股东怎么转让股权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6如果是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那就不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如果是对外进行股权转让,就要以显名股东的身体进行,其中还要涉及到税务的问题。对于名义股东,《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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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转让股权会怎么样?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4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公司法解释(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若为隐名出资者对外转让股权,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