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要孩子满足条件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21:53:32 325 人看过

离婚女方要孩子需满足如下条件:

1、子女未满两周岁,且女方无其他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女方可优先取得抚养权;

2、子女已满两周岁,双方协议一致由女方抚养,或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女方抚养;

3、子女已满八周岁,子女自愿跟女方生活,且女方无其他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

夫妻离婚女方要孩子怎么办

夫妻离婚女方要孩子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确定抚养权的时候会把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和道德方面、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孩子是否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列入考虑从而进行判断。离婚之后,还没有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经两周岁的儿女,父母对于抚养的问题没有达成共识的,人民法院会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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