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什么是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这种标的物转移有何特殊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03:36 115 人看过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领域内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标的物除计算机软件外,还包括专利权的产品、音像制品、绘画、雕塑、时装设计等。

值得注意的是当出卖人将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交付买受人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随所有权的转移而属于买受人。比如,当买受人从出卖人处获得某幅名画的所有权后,买受人既不能在该画上署名,且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也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复制或销售该幅名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0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合同怎么写?
    一、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合同怎么写?标的物所有权转让协议甲方:身份号码:乙方:身份号码: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经商议甲方将广元市元坝区虎跳镇三公村河坝六社、十社沙场转让给乙方,协议如下:一、转让范围:虎跳镇三公村六社、十社沙场(限旱采),沙场中现有的设备、设施(见附页:沙场主要设备及资产清单)和甲方在三公村河坝的租用土地使用权。二、转让价格:按转让范围作价壹佰捌拾万元(1800000.00)。三、转让时间:从本协议签字时间起至xxxx年12月。四、甲方将资产全部转让给乙方后,乙方三日内付清给甲方1800000.00元,甲方不再享有其权益。甲方将把村社及农户的土地租用协议原件交给乙方。甲方将承担甲方在签字生效前的人工工资、机械租用等费用和甲方在沙场之外的其他民事责任,乙方概不负责。五、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前期有义务协助乙方生产经营的关系,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享有其利益。在大
    2023-04-16
    204人看过
  • 多重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一、多重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七条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
    2023-04-16
    189人看过
  • 买卖合同履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孳息的归属权
    交付主义——仅限于买卖、赠与、互易等转移所有权的合同所有权主义——适用于其他情形特别注意理解:上述关系即《民法典》规定的适用关系,一般规定与特殊规定。①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另有约定除外。②法定孳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交易习惯。一、承租人的法律地位要准确把握承租人的法律地位,就必须厘清房屋租赁权的法律属性。房屋租赁权是债权还是用益物权,对确定承租人在拆迁中的法律地位有决定性作用。因为“用益物权是优先于所有权的物权。……如果所有人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与用益物权人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两者之间发生冲突,则由用益物权人优先占有、使用和收益。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据
    2023-03-11
    423人看过
  •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如何确定
    一、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如何确定在买卖合同当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一般分为三种情形:(一)标的物的所有权从交付时起转移。这是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原则性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法律另行规定的情况下,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均用该项规定。(二)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买卖双方可以依照合同自愿的原则,约定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三)法律另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办理。对于一些特定的标的物,所有权必须在办理完法定手续后才能转移。比如房屋买卖当中,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变动采用登记生效方法,也就是办理完过户登记后,房屋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物上请求权的行使是怎样的物上请求权的行使,不必非得依诉讼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依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物权受到妨害后,物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侵害人为一定的行为或
    2023-05-06
    246人看过
  • 特殊标志知识产权如何保护
    特殊标志受保护的条件有哪些特殊标志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该标志使用在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第二,该项公益活动的级别必须是全国性和国际性的;第三,还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标志不属于特殊标志,无法获得特别法的保护,只能寻求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保护。例如,**电视台“心连心”全国义演的标志就属于特殊标志,而某位歌星演唱会使用的标志就不符合保护条件。另外经国务院批准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性文化、体育、科学研究等活动的组织所使用的名称、徽记、吉祥物等标志的保护,也参照该条例的规定施行,中国奥委会、世博办的中英文名称、使用的标志就可据此予以保护。受保护的标志包括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与商标法一样,某些内容的文字、图形组成的特殊标志不予登记:有损于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的尊严或者形象的,例如国旗、国徽、“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等;有害于社会善良习俗
    2023-04-30
    423人看过
  • 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特殊标志
    保护知识产权中的特殊标志的方式包括以下:1、可以由公益活动的组织者、筹备者就该特殊标志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2、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许可他人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该特殊标志。如何保护世博会吉祥物海宝的知识产权那蓝色圆润的身体俏皮可爱、那大大的圆眼纯净清澈、那卷浪似的头发活泼友善,这就是上海世博会吉祥物海宝。然而,有人却要玷污它。日前,上海黄浦区城管监察大队在南京路步行街一天之内就收缴了200余只假冒海宝玩具。这是城管部门在与上海世博局建立联动机制后,首次收缴侵犯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标志的商品。上个月,我在上海采访的时候,在南京路步行街、在世纪广场以及在一些地铁出入口等地方,也见过一些兜售假冒海宝玩具以及世博会会徽纪念章的商贩,觉得这是一个问题。据了解,在一些小商品市场就出现了“山寨版”的海宝和会徽纪念章,可摊主们辩解说,这些蓝色的卡通形象都
    2023-07-29
    88人看过
  • 《买卖合同》什么是招标、投标买卖合同?这种合同有何重要作用?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是指以购买货物,主要指大宗货物为目的,以招、投标的形式而订立的买卖合同。招标、投标买卖在现代社会中是一种重要的买卖形式,尤其在大宗订货和政府采购中能够发挥有益的作用,主要用于发包建设工程项目或合作经营某项业务。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繁招标、投标买卖合同是指以购买货物,主要指大宗货物为目的,以招、投标的形式而订立的买卖合同。招标、投标买卖在现代社会中是一种重要的买卖形式,尤其在大宗订货和政府采购中能够发挥有益的作用,主要用于发包建设工程项目或合作经营某项业务。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繁荣和发展,买卖也逐渐尝试采取招标投标的形式,这不仅提高了国家机关的办事效率,更大大节省了开支,避免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2023-06-09
    263人看过
  • 知识产权特殊职务作品的类型有几种
    知识产权特殊职务作品的类型有两种,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特殊职务作品仅仅是指以下两种作品(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其中提供物质技术条件是指为创作专门提供资金、设备或者资料。(2)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一、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二、版权登记职务作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版权登记职务作品需要的材料有: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各一份;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
    2023-03-01
    153人看过
  • 如何买卖特殊物业
    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买卖特价房地产?1。什么是共同的房地产?不动产证书上有多个权利人,这种不动产是多人共同的不动产。购买共有财产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否则,买卖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购买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房产证上有夫妻姓名,但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在房产证上登记的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将房屋出售,但房产登记具有公示和公信的效力。对于买受人来说,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去核对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只要买受人是善意的,不知道一方不同意出售房屋,买卖合同就有效。(2)产权证上有两个人,但只有一个人签合同。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权利。因生活需要,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作出重要决定的,应当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对方有理由认为是夫妻共同意志的表现的,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我想提醒您,
    2023-05-08
    60人看过
  •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吗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财产的风险责任亦随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二十七条【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第二百二十八条【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2023-06-14
    73人看过
  • 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对标的物具有所有权吗
    一般情况下,出卖人于出卖时即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出卖人也可能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例如现实生活中的连环买卖,即一方是前一合同的买受人,又是后一合同的出卖人,该方在订立后一买卖合同时,可能还未成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无论如何,在交付时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出卖人没有相应的权利基础的情况属于另外的问题,涉及无权处分的有关规定。一、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1、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出卖人须保证标的物移转于买受人之后,不存在品质或使用价值降低、效用减弱的瑕疵。二、需要运输的货物所有权转移自标的交付买家的时候,即收货时,所有权及风险转移给买家。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2023-02-22
    120人看过
  • 只有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标的物所有权才具有吗
    一般来说,卖方在出售时是目标物的所有者,但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卖方可能还没有取得目标物的所有权。例如,现实生活中的连续买卖,一方是前合同的买方,另一方是后合同的卖方,该方在签订后买卖合同时,可能还没有成为目标的所有者。但无论如何,交货时目标物应由卖方所有或卖方处分。卖方没有相应的权利基础的情况属于另一个问题,涉及到无权处置的相关规定。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确定规范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应从何时起转移,在实践中还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首先应从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从价款全部支付完毕时转移。第二种观点认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应
    2023-08-07
    369人看过
  • 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的规定
    孳息是“原物”的对称。指由物或者权利而产生的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物依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如土地生长的稻麦、树木的果实、牲畜的幼畜、挤出的牛乳、剪下的羊毛等。法定孳息指依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如有利息的借贷或租赁,出借人有权收取利息,出租人有权收取租金等。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涉及的孳息,一般为天然孳息。但如果买卖的不是一般的货物,则届也有可能涉及到法定孳息,如买卖正被出租的房屋即是。一、夫妻共同财产里面有包括存款和利息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款所得的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存款是民法意义上的原物,此原物所产生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按照物权原理,孳息应归物的所有人或其它合法权利人。当事人之间若没有特别的约定,原物与孳息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同一人所有。也就是说,结婚前个人存款和其利息都应该归为一方个人财产。二、物权客体的分类物权的客体可分为:不动产和动
    2023-03-05
    478人看过
  • 买卖合同应注意标的物所有权吗
    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所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标的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价款。
    2023-05-01
    144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的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啊?有什么规定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2
      《》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指什么,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约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指什么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
    • 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什么意思,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注意事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8
      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1、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这里的动产包括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 2、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为有效,不管不动产是否进行了登记。换言之,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一定要二者区分开来,这也是导致以一房二买,一女二嫁的重要原因。如,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 什么是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标的物转移的风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0
      动产标的物因交付而转移,不动产因登记转移。r风险随标的物转移而移转
    •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属于买受人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