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其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但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而权利内容则是由合同约定的。
2.土地经营权则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通过流转等方式获得的,对特定地块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哪些特征
1.标的特定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物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而非其他财产。
2.使用收益权:承包人享有对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的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权,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排除非法干涉。但承包人并不取得全部收益的所有权,需按约定向发包人交付部分收益。
3.用途特定性:承包经营权是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设立的,其使用方式必须符合约定的用途。
4.期限性: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具体期限根据土地的性质、用途及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定,如:
(1)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本组织土地的期限为30年。
(2)而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对外承包的期限则由合同双方约定。
5.物权属性:土地承包经营权虽源于承包合同,但其性质已超越单纯的债权关系,具有物权的独立性和排他性。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是多久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依据土地的性质和用途有所不同:
1.对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其期限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为30年。
在承包期内,如需对个别承包地块进行调整,需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对于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国有土地,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个人承包经营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上述产业的,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则由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
这一期限应根据承包经营事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开发性承包经营(如开荒造林)因生产周期较长,可约定较长的承包期。承包期限的设定都应兼顾土地的开发利用与土地所有权的保护。
-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149人看过
-
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内容
24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谁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啥用?
31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确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
335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何联系
142人看过
-
探讨土地承包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问题
36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上的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是怎样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30首先占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经营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使用权而不是一种所有权。使用权在拆迁中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的年产6倍之上来进行补偿,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这属于征地补偿。 第二份补偿是地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要强调一点,政府在拆迁的时候说地上附着物是违章建筑,我们要打击好这点,这绝不是违章建筑。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所从事的农牧畜业、养殖业、种植业本身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的土地承包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什么意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条件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承包权性质,不改变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担保向农业银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业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依托农村土地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借款申请人除符合农业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和单项信贷产品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
-
请问关于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取得河南在线咨询 2024-09-09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其特征在于: 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第二,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第三,承包经营
-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意见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3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 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年10月18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希望您能满意。
-
土地经营权和承包土地权有否有差别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5有差别。 1、.承包土地权的法律规定行为主体是农户,即发包单位的组员;而承包土地承包权的行为主体只有是农民,即发包单位内的农民。 2.承包土地权依法律法规授予而造成;而承包土地承包权依承包协议起效而造成。 3.承包土地权是法律法规上的客观性支配权,仅具备概率,是一种希望权;而承包土地承包权则是实际中的主观性支配权,具备具体性,是一种确实权,实际包含承包单位具有的占据、应用、盈利的支配权和承揽该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