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现场行政处罚程序初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0:02:13 442 人看过

渔业行政处罚是渔业管理部门监管渔业的重要手段之一。实施渔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证。早在1992年农业部就制定了《渔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这在当时对保障渔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提高渔业执法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渔业经济的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化国家进程的前进,这一规定已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农业部已出台两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却一直没有制定新的具有可行性的《渔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渔业行政处罚只能在新旧规定和相关法律中寻找可行的程序。

一、迫切需要制定现场处罚程序的两大原因:

1.渔业从业人员素质低,执法环境差,多年来各种海洋渔业违法案件的发生率居高不下,频繁报批的一般程序已经不适应新时期的执罚工作。从辽宁省海洋渔业从业人员,特别是近海捕捞业的从业人员分析,大多只有初中甚至是小学学历,法制观念十分淡薄,又受利益驱动,渔业违法案件发生率逐年走高。以葫芦岛为例,2004年发生行政处罚案件337起,2005年发生313起,其中244起是一般程序的处罚。2006年上半年发生行政处罚案件186起,全部为一般程序,平均每天发生1.02起之多。违法案件频繁发生,且法定的处罚金额多数都超过一千元,而现行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一般程序文书复杂、手续繁琐,需要频繁报批,显然不适合现在的海洋渔业行政执法工作。

2.海洋渔业生产地点分散,违法案件发生现场多数地处偏远,水陆交通不便,处罚后难以执行。葫芦岛在2006年上半年发生的186起案件,都是发生在海上或渔港等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葫芦岛市有258公里海岸线,距离市渔港监督处最远的违法案件发生地是绥中县止锚湾渔港,往返车程200余公里,为了降低行政成本,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该处的立案和处理决定的审批过程都是通过电话的方式来进行的。而且,在这186起案件中有185起是在现场处罚渔船和船员的,因为渔船和船员的流动性都很大,如果现场查获的案件不及时处理,事后就很难继续执行。同时,当事人到银行缴纳罚款也有一定困难,因此绝大多数的处罚都是在现场收缴的。从渔业执法的实际情况来看,普通的农业处罚程序和文书内容不仅过分繁琐,同时也不符合实际执法工作的需要。

综上所述,笔者所提出的现场处罚程序正是为简化偏远且水陆交通不便地区一定数额限度内的一般处罚程序而产生的特殊处罚程序。《处罚法》与《农业部行政处罚规定》对这种情况已经作了规定,但没有具体的可操作的程序规定,而来自一线的执法数字表明,制定一个能够现场执行的一般处罚程序是必要的。

二、制定现场处罚程序的法律依据和可行性:

1.《行政处罚法》第六章第四十八条对在偏远、水陆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新颁布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章第四十条规定在偏远、水上和交通不便的地区按一般程序实施处罚时,执法人员可以采用通讯方式报请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和对调查结果及处罚意见进行审查,而且当事人可当场向执法人员进行陈述和申辩。不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这些法律规定已经为渔业执法工作提供了足够的法律依据。

2.海洋渔业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基本上都是针对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和渔业安全生产设定的,对法律禁止行为规定的构成要件都明确、严谨,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大多数案件都不需要专业技术检验或鉴定的步骤,取证容易,认定违法事实简捷、准确,是执行现场处罚程序的有利条件。

3.行政处罚的立案和处理决定的报批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快速便捷的通讯是现场处罚一纸化的有力支持,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和审查这三道处罚决定前的必要程序可以在现场短时完成,调查程序也可以与处罚决定等事项简化在同一张纸上。既降低行政成本又可兼顾一般程序的必要步骤。

三、适用现场处罚程序的案件需要具备的条件:

1.违法情节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案件适用现场处罚程序。反之,那些情节复杂,影响重大,或是需要多方面、长时间调查取证方能认定违法事实的案件则不适用现场处罚程序。

2.处罚种类及罚款额度符合一定条件,兼顾当事人权益和渔业执法的实际需要。只有对当事人处以一定数额(如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时,才可以使用现场处罚程序。对于需要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或需要进行听证程序的重大处罚案件(吊销许可证及资质证书或罚款过万元的案件)则应使用普通的一般程序。

四、现场处罚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和相应的程序及文书设计。

现场处罚需兼顾合法、合理、简便三项原则:首先要符合《处罚法》及《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法律规定,同时要保障处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各项法定权利有足够的实施空间;其次,程序设定要合理可行;再其次,处罚文书的设计要简便易行,可以在现场完成。

针对上述要求,笔者结合近年的工作经验,设计了下面的现场处罚程序和文书格式:

在文书设计上,笔者考虑到案件发生地区执法的不便条件和现场执罚的实际需要,对原有的一般程序文书做了一些改动。

1.《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栏被设为两部分:上半部分是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考虑到违法嫌疑人可能会是自然人或法人,分别设为名称和地址两栏,而不是姓名和住址;下半部分是嫌疑人或法定责任人基本情况栏,因为必定是自然人,分别设定为姓名、性别、年龄和住址。另外,该表比照原表增加了案由和报批备注两栏。

该表在立案审批时,受案人应通过电话或网络等方式向负责人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立案,请示内容应登记。

2.《现场检查询问笔录》

现场笔录不可或缺。笔录是现场处罚文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不仅是最有力的证据,同时笔录的制作可以体现出对当事人陈述权和申辩权的保障。为方便渔业执法人员在水上或室外笔录,该笔录参照辽宁省渔监局的现场检查确认书格式,设计成半格式化,在确认嫌疑人的违法事实的同时,也依据《处罚法》的规定,在笔录内容中表明了执法人员的人数、身份(示证)等事项,并已告知被询问人相关权利。

该笔录在使用时应要求被询问人在打√事项上按手印。

3.《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

因为使用该程序的处罚案件均需现场下达处罚决定书,所以普通程序中的《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在该程序中已被删除。

为现场制作执法文书需要,《案件处理意见书》与《处罚决定书》中的调查经过、结论等内容被整合,统一编排在《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之中。此外,该《处罚决定书》还设定了缴款方式、当事人签收和报批备注栏。

下达处罚决定前,执法人员应将现场调查的经过和结论及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通过电话(或网络等)方式向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汇报,由负责人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的审查,作出处理决定后,方可作出处罚决定并在现场制作处罚决定书,同时对报批审查的过程要依法登记,记录在案,做好备案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9: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处罚程序相关文章
  • 现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者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该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分。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用人单位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该如何处理用人单位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起诉。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用人单位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起诉。但是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的执
    2023-07-08
    28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多少钱的罚款现场执行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一、对企业的行政处罚措施有哪些?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1、责令停产、停业。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
    2023-03-31
    64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当场处理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执法人员首先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然后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 政 处 罚 的 当 场 作 出 程 序行政处罚的当场作出程序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之一,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处罚的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检查事实和证据: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执法人员需要对违法行为的事实和证据进行查证,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的事实依据。二、告知当事人:在查证事实和证
    2023-09-02
    394人看过
  • 探索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优化方案
    1、由承办人在调查终结后,对如何处罚提出处理意见。2、卫生行政机关在作出合议之后,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3、卫生行政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卫生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有哪些规定一般行政处罚程序有以下规定:1、卫生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坚持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合法、适当、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合议,提出处罚意见。2、管辖区以上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查处辖区内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移交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处理;也可根据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请求处理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管辖的案件。两个以上区卫生监督机构,在管辖发生争议时,报请其共同的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管辖。卫生监督机构发现查处的案
    2023-07-07
    19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当场处罚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适用当场处罚程序为办理治安案件带来了许多方便,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节省了执法成本,但因其程序简化必然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存在较大局限性。为此,《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程序规定》等法律规范都对当场处罚程序的适用条件作出了严格规定。执法主体具有法定性当场处罚程序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施,除此之外的其他机关的人民警察和其他主体都不能适用当场处罚程序处理治安案件,这是法律对于执法主体的限制性规定。人民警察查处治安案件的行为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所谓“依法执行职务”是指人民警察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包括直接查处的,群众指控或扭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包括人民警察接到报案赶赴现场后。行为人或证人都在场或双方当事人主动找人民警察要求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如果在非工作时间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将违法行为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或正在执行职务的具有治安案件办
    2023-06-13
    12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告知程序若干问题的探讨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作了规定,行政处罚主体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必须依照法定的顺序、法定的形式进行,如果违背了法定的必要的顺序和形式,则视为违法。行政处罚法设定的告知程序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一个重要程序,仅有原则性规定,并无详细程序要求,实践中做法亦不统一。本文试就履行告知程序的有关问题作一探讨。1、关于告知的时机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1条的规定,告知程序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进行。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在送达告知书的同时即送达处罚决定书。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符合告知程序的要求。法律规定告知程序的重要目的就是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上述做法的后果,当事人虽然知道了自己的程序权,但已没有行使权利的必要和可能,实质上是行政机关拒绝听取陈述和申辩。2、关于告知处罚结果的问题
    2023-06-06
    370人看过
  • 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行政处罚有哪些程序
    (一)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1、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2、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以下程序:(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二)一般程序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
    2023-06-27
    207人看过
  • 伪造事故现场怎样行政处罚
    一、伪造事故现场怎样行政处罚伪造事故现场应这样进行行政处罚:行为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二、行政处罚罚款怎样交对于行政处罚的罚款,如果是当场收缴罚款的,当事人当场就应当将罚款交给执法人员;如果不是当场收缴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2024-01-30
    273人看过
  • 路政事故现场处理程序应按照什么进行
    一、路政事故现场处理程序应按照什么进行路政事故现场处理程序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1.在处理路政事故现场时,必须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事故处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还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结合当地的路政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确保事故现场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3.在处理路政事故现场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2)要及时收集证据,包括现场照片、事故车辆信息、当事人陈述等,为后续的事故处理提供依据;(3)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处理事故现场,确保交通畅通和路政设施的正常运行。二、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1.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必须携带被鉴定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证明其身份信息的真实性。(2)还需提供另一方书写的《道路交通事故委托鉴定书》一份
    2024-07-20
    271人看过
  • 当场处罚程序
    当场处罚
    当场处罚程序(简易程序)1.当场处罚的概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当场处罚程序,或称“简易程序”,是指公安机关或者法律授权的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治安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的办案程序。2.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所谓当场处罚,是治安管理处罚的简易程序。实施简易程序,只限于“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的,或者罚款数额超过五十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法人一千元以下,超出以上范围,都不能使用当场处罚(简易程序)的程序。当场处罚是人民警察对一些比较简单,不难查处,情节又显然轻微的治安案件,直接作出处罚决定。但是,当场处罚也要经过讯问查证和取证,在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进行裁决。当场处罚并不是一定要在当场(发案地)办案,可以将行为人带到公安派出所或者附近单位的保卫处(科)的办公室,治安联防办公室实施。对被处罚人不接受当场处罚的,要按普通程序处罚。对接受当场处罚的,也要主动询问有
    2023-06-13
    76人看过
  • 渔业违法的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一)罚款;(二)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三)暂扣、吊销捕捞许可证等渔业证照;(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一、关于内河捕鱼的法规未按渔业法规定取得捕捞许可证而擅自进行捕捞,数量不大的;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但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偶尔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等方面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由渔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二、电打鱼一般法院怎么判刑电捕鱼会伤害水中生物,对水域生态环境产生严重破坏,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
    2023-02-27
    164人看过
  • 车祸现场处理程序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1、马上停下车辆,并且报警。打开警示灯后,在车后150米放警示标志。2、保护好车祸现场。等待交警来现场进行勘察,因为完整的现场,会比较容易判断车祸是由哪方造成的。3、事故的理赔。如果导致人员受伤,死亡的,要留好医院开的单据;车辆损坏的,进行定损。根据勘察和责任书的判定,进行赔偿。需要注意:如果遇到碰瓷、责任没办法认定等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还有一些是不能私了的情况,包括:发生车祸的车辆没有牌照、无驾驶证、涉嫌酒驾、毒驾等。如果车辆没有交强险标志的、碰撞建筑物等情况,在对现场进行标记后,才可以把车进行移动。两车相撞保险怎么处理两车相撞保险的处理是:1.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3.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4.提交索赔材
    2023-07-09
    46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严格的程序行政处罚程序的种类包括
    行政处罚的程序分类有两种:1、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2、一般程序,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一、城管执法程序一般程序:查看现场,调查(制作相关笔录),立案,下达违法通知、整改通知,向上级报案件审批,同意后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履行的依法申请法院执行。简易程序:查看现场,调查(制作相关笔录),立案,下达违法通知、整改通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嫌违法违规的按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处理。现场检查、立案、下达调查通知、扣押相应物品的还需下达物品登记保存通知、制作询问笔录、下达处罚事先告知、调查终结报告、听证通知、处罚决定、结案
    2023-06-24
    103人看过
  • 渔业行政处罚文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渔业行政处罚文书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李**性别男年龄**岁住址:浏阳市**镇**村**片**组**号电话:**********你(单位)违法电力捕鱼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2018年5月29日,在**市**镇**村**片**河**坝处水域利用背包式电鱼设备电鱼,被**市**动物防疫检疫站执法人员李**、黄**等现场查获,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当事人对违法电力捕鱼一事供认不讳。以上违法事实清楚,并有当事人使用电鱼设备1套(蓄电池1个,逆变器1个、电鱼杆1套);渔获物2斤,主要为鲫鱼;现场勘验笔录1份,共1页;询问笔录1份共4页;照片3张为证。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
    2023-06-02
    41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制度。... 更多>

    #行政处罚程序
    相关咨询
    • 渔业行政处罚现场笔录怎么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渔业行政处罚《现场笔录》有很多种,如:《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等 举例说明:《现场检查笔录》 1.渔现检〔〕号 2.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3.地点: 4.检查机关: 5.当事人: 现场检查情况: 7.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 8.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 9.记录人: 10.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如填具的《现场笔录》属于综合的笔录,则4、6相应文字予以调整即可。 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络我或到本
    • 渔业行政处罚条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2
      第一条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保障和监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渔业行政处罚机关对管辖发生争议的,结合农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乡镇企业
    • 工程现场挂靠行政处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30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工程挂靠不合法,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工程挂靠经营是指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建筑资质进行工程施工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建筑资质进行工程施工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
    • 渔业行政处罚文书范X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当 事 人 个人 姓名 电话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及 内容 告知事项 1.当事人应当对违法行为立即或在日内予以纠正; 2.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 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
    • 渔业行政处罚规定废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4
      渔业行政处罚规定废止的内容有:第一条为严格执行渔业法律法规,规范渔业行政处罚,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渔业法》、《渔业法实施细则》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渔业违法的行政处罚有以下种类:(一)罚款;(二)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三)暂扣、吊销捕捞许可证等渔业证照;(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第三条渔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