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应该怎样承担保证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08:20:24 405 人看过

一、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满没有履行债务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二、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不特定债权确定后

保证人应当对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

四、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

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五、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

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当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六、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的

债务人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保证人在注册资金不足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保证期间

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八、保证期间

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违反保证义务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
    取保候审保证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审查符合保证条件,并出具保证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担保的人。它是取保候审的方式之一,也就是人保,其作用就是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违反保证义务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有以下几种:其一,司法处分即罚款。法律规定,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遵守取保候审义务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那么,根据这一规定,是否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只要发生了被保证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都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我们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确实属于不知情,而且他也不可能应当知道,保证人在主观上不是出于故意,甚至连过失也没有,那么,对保证人就不应当追究其责任,从而不应当对之罚款。易言
    2023-06-11
    254人看过
  • 银行两个担保人应该怎样分债务
    一、银行两个担保人应该怎样分债务如果担保合同上明确双方担保责任的分担比例,按合同执行;若没有相关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之间系连带担保责任,可以向任何一个担保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担保人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债务的担保方式有哪些(一)担保人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担保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
    2023-06-16
    326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和债务人是否同样承担义务?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连带保证人承担的是保证责任,是担保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而连带债务人是直接对债务负有责任的人,是债务的直接履行的义务人。如何区别债务人与债权人区分债权人和债务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区分:1、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而债权人则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2、权利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有:代位权、转让权和撤销诉权;而债务人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债权无效抗辩权;3、行使的义务不相同,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有义务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同时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其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
    2023-07-06
    436人看过
  • 保证人对债务保证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一)民事责任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二)连带责任连带保证责任1、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3、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
    2023-06-13
    205人看过
  • 担保人应如何处理财产,保证人应该如何履行债务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2、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3、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一、股东承担债务后的追偿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股东对公司债务进行担保的,原股东履行的债务清偿责任后,可以向公司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追偿。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二、连带责任保证金条款必须有连带之债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
    2023-02-19
    57人看过
  • 保证人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有何要求?
    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其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银行贷款担保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银行贷款担保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因为担保的话,是以夫妻共同的家庭财产来担保,必须双人都同意,一方签字不能成立。需要知晓贷款担保人保证的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二者区别如下: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
    2023-03-25
    103人看过
  • 免责的债务承担应该怎么举证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应该怎么举证产生债务纠纷后,举证债务免责的,举证的责任由债务人承担,债务人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民间借贷债务免责情形有哪些(1)贷款人许可借款人转让债务,没有取得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免除保证的法律责任。(2)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没有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保证合同没有
    2023-06-17
    487人看过
  • 保证贷款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承担的责任
    担保人和贷款人责任不一样。贷款人有还本付息等合同义务,担保人是依据担保合同提供的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仅限于贷款人的义务,所以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不会超过贷款人的合同义务。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贷款人追偿。《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4-05-10
    167人看过
  • 人死亡应该怎样实现债务承担?
    一、人死亡应该怎样实现债务承担?人死亡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或协商方式实现债务承担,具体方式如下:(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的限制。主要分为如下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即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应当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如约定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当用死亡方的其他遗产予以偿还。2、夫妻双方实
    2023-04-20
    392人看过
  • 保证人是否需为债务人不能偿债承担保证责任
    当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未能切实履行债务时,保证人须负起担保之责。然而,若债权人对于设定了一般保证的债务人未能在保证期限内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那么保证人将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同样地,若对于设定了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能在保证期限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也将无需继续负担此项责任。关于保证的范围,主要涵盖了主债权及因此产生的利息费用,违约为其带来的违约金,以及因损害而产生的赔偿金,同时包含了为了行使债权所耗费的全部费用。除非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应依照上述规定执行。《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4-07-30
    268人看过
  •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怎样的
    共同担保人的责任:1、保证人在合同中对保证份额有约定的,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2、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保证人要求履行全部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超过两人的,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超过两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非书面约定的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保证必须是以书面形式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
    2023-08-07
    216人看过
  • 担保人应该承担的债务比例是什么呢
    对于债务人应当承担多少债务,法律是没有具体的比例规定的,法律只是划分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先诉抗辩权的范围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1、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2、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3、债务人财产未被强制执行,不属于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
    2023-03-31
    354人看过
  • 债务人破产连带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一、债务人破产连带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须承受担保责任之责任。若当事人于保证合同之中明确规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于债务应共同负责,则此种情况便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这种形式下,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出现了当事人事先约定的特定情形,债权人有权选择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要求,亦可选择向保证人主张在其所承诺的保证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是否还能起诉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时,若债权人与清偿方案存在争议,可向上诉至人民法院进行处理。然而,对于债权名单中所载明的各项债权,如无异议,则应由人民法院予以裁定并确认
    2024-07-20
    354人看过
  • 债务担保的担保人还债后应该如何向债务人追回
    一、相关法律概念:追偿权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即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追偿权行使时间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二、追偿范围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主债务及其利息;债和办逾期履行债务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承担保证责任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运费等清偿费用、诉讼费用等;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本金利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害等。三、预先行使追偿权保证人一般在清偿债务后,才可行使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可预先行使追偿权。民法典规定:“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四、
    2023-03-03
    34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两个人同为一笔债务的保证人时担保责任应该怎样承担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05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债务人死亡保证人责任应该承担多少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8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可知,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这里所说的没有履行,当然应该包括债务人的死亡所导致的没有履行。因此债务人死亡保证人责任,保证人需继续履行担保责任。
    • 主债权债务改动应该怎么承担保证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14
      主债权债务改动,保证责任具体如下: 1、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债务人与债权人协议对主债权债务的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出变更,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变更后的债权债务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债务人与债权人协议变更主债权债务内容,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按照如下规则确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1)债权数额变更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
    • 应该如何催讨有保证人担保的债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7
      催讨有保证人担保的债务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保证人的责任有一种是代为履行责任,另一种是承担赔偿责任。 保证人承担责任的顺序是不同的,一种是承担连带责任,另一种是补充责任。 在向保证人催讨债务时,债权人必须注意两点: 1.催讨的标的只能限于保证的范围。 2.保证合同是一种从合同,以主合同为基础,具有从属性。
    • 债权人担保人的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9
      不需要承担的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