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赠孩子 婚后生活困难能否要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20:40:31 231 人看过

房产赠与孩子,婚后生活困难,在未变更产权登记前,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子。如果该赠与是写在离婚协议书中的话,就不能要回。

一、离婚房产过户给小孩可以吗

夫妻在离婚时处理房产可以过户给孩子。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过户时间没有规定,但是越早处理越好。

房产过户手续如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二、夫妻双方协商离婚共有房产是否可以约定给子女

夫妻双方协商离婚时,共有房产可以约定给子女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决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孩子未成年,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理该房地产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三、离婚房产如何给孩子

离婚房产给孩子的方法:一般来说,夫妻离婚的财产与孩子无关,但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双方可以选择将财产共同赠与孩子。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转让给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单独制定财产赠与合同并进行公证。法律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按照协议履行,就不会有问题。男女自愿离婚的,允许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进行了适当的处理时,应当出具离婚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房相关文章
  • 离婚后能否回到娘家生活?
    可以,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式迁回,但是要当地村(居委)出具关系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办理,如果双方的户口性质不同的话,就不能。不能去当地单独立户,除非有当地的房产证,目前部分地区在推行农转非政策,不过需要在当地有固定的住所或者固定工作就可以。离婚了户口怎么迁回娘家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应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而定。对于诉讼离婚的,需要女方携带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先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申请,然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迁出证明,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具体的办理程序根据当地的政策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
    2023-07-04
    120人看过
  • 面临离婚困境,生活困难如何应对?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可以向另一方求助。协助方式可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可以用个人财产帮助生活困难的人,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帮助有困难的人。但是,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不能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混淆。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债务一方不承认怎么办如果一方不承认离婚时的债务,则另一方需要对其主张进行举证。法律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中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7-21
    153人看过
  • 如果离婚将房子赠与给孩子后能否撤回?夫妻两人离婚房产怎么分?
    一、如果离婚将房子赠与给孩子后能否撤回?房屋赠与给未成年孩子后,不可以撤回赠与。若将房屋赠与给未成年孩子,已经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并公证,或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的,赠与人就不可以反悔,撤回赠与,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赠与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相应的损失。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夫妻离婚时,约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孩子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目的的赠与行为。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于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赠与行为不能随意撤销。而且,夫妻将共有财产赠与子女的行为,有别于普通民事主体之间的赠与,它表面上体现了赠与的“无偿”特性,实际上往往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等紧密相连。综上可以认为,即便房子
    2023-12-11
    77人看过
  • 女方生育困难离婚孩子判给谁
    一、女方生育困难离婚孩子判给谁1、女方在生育困难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考虑将子女抚养权判给女方,但女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或者8岁以上子女不愿意和女方生活的,法院一般会判给男方。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二、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时考虑哪些因素1、两人的生育能力,比如法院会优先考虑绝孕、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2、两人的经济收入,有固定的工作、固定的收入能够满足孩子的物
    2023-06-17
    295人看过
  • 离婚时将房子赠与孩子,是否有可能重新要回
    在特定情况下,即在离婚过程中,夫妇双方可能会将共同拥有的房产赠与子女。尽管在某些情况下,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他们未能依照离婚协议约定的时间将该房产正式过户给子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将房产更改为自己所有或者要求撤销对子女的赠予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婚姻关系解除后,双方之间在此之前签订的有关财产分割的协议对双方均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若双方未发现由此带来的欺诈、威胁以及其他不公正现象时,任何关于修改、撤销甚至挑战财产分割协议的申诉都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2024-07-31
    104人看过
  • 离婚后无抚养费如何解决生活困难?
    应当支付最低限度的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收入的多少是仅是作为支付抚养费作参考,即使是在离婚时,一方暂时失业或有其它以经济困难的,都不能成为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只是会影响到抚养费金额的多少。离婚后一方没有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没有支付抚养费的处理方法:1、双方协议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2、双方诉讼离婚的,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
    2023-08-03
    321人看过
  • 求助于谁才能解决离婚后生活困难的问题?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另一方帮助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离婚时已实际存在,而不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都必须给予帮助;2、一方生活困难是:1、没有住房;2、失去劳动能力;3、无生活来源等情况;3、提供帮助的一方有负担能力;4、生活困难的一方没有再结婚组成新的家庭。夫妻一方出轨离婚债务怎么处理夫妻一方出轨离婚债务的处理办法是:夫妻双方债务离婚由双方共同清偿。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共同财产已分割且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个人债务一般不得分割,应当由债务人自行处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
    2023-07-07
    266人看过
  • 夫妻约定房产赠子给孩子离婚后能否反悔
    可以反悔,只要双方都同意撤销离婚协议就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孩子名下房产离婚后归谁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二、父母离婚房产给五岁的孩子怎么弄(一)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父母离婚房产给五岁的孩子,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二)房产
    2023-02-07
    253人看过
  • 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那么赠与她的房屋能要回吗
    律师解答:可以。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赠与。鉴于当事人在离婚时将房屋赠与给女儿,具有抚养、资助未成年子女性质,客观上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其女儿已经实际成为所有权人,但是这里涉及到一个重大误解问题。而法律都明确规定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行为或者订立的合同,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4-05-09
    211人看过
  • 刚赠房就离婚房子不能要回
    靳先生与杨女士原是夫妻,婚后靳先生将房本添上妻子名字二人共有。谁料加名刚四个月,两人就离了婚。靳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房屋赠与。西城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靳先生的诉讼请求。加名后就离婚丈夫欲收回房产靳先生在起诉书中称,他与杨女士于2008年1月登记结婚。2007年1月,靳先生购买了原宣武区的一处房产,房屋总价款96万余元。靳先生的父母出资62万元交纳买房首付款,此后还给靳先生共计13万元还房贷。剩余房屋房贷一直主要由靳先生偿还。婚后,杨女士提出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加名。2009年7月,靳先生与杨女士共同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两人各享有房产一半份额。靳先生说,他无偿赠与杨女士50%的房产份额,是为维护夫妻和睦、家庭稳定的善意赠与行为,可杨女士在赠与完成后仅4个月,就提出离婚分割财产。靳先生认为,前妻的行为违反善良风俗原则,从而使他善意赠与行为的目的不能实现,应依法撤销。杨女士在庭上表示,靳先生没有提供
    2023-04-22
    153人看过
  • 离婚后,前配偶是否仍需承担生活困难的责任?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还有帮助义务。离婚后,男女有负担能力的,可以给予生活困难一方适当帮助。法律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离婚前是一家人,应当履行帮助的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阻止另一方探望子女怎么处理离婚后一方阻止另一方探望子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
    2023-08-15
    177人看过
  • 离婚孩子19岁能否要回?
    1.孩子19岁了,男女双方离婚的,就没有抚养权了。2.父母只有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当子女成年后,就不需要履行抚养义务了,在离婚时,可以不用考虑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没有抚养权了。孩子19个月离婚孩子归谁一般是判给母亲。19个月是属于两周岁以下,法律规定离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随母方生活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
    2023-07-07
    120人看过
  • 离婚后能否要求孩子独立生活不再需要赡养?
    不能要求,这个子女的义务。1、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3、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4、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
    2023-07-03
    494人看过
  • 离婚后,是否需要支付孩子的生活费?
    离婚后净身出户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夫妻离婚时分割共有财产,一方所谓净身出户,和支付孩子抚养费没有直接的关系。我国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额度由离婚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离婚后父母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责任,抚养费主要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男方给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夫妻离婚后,孩子由一方扶养,不抚养的另一方支付孩子全部或部分的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主要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支付的具体费用及支付的期间可由双方协议决定。双方意见不同的,一般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至孩子成年或有生活能力为止。主要为每年所需支付的教育费,每月的生活费及正常所需的医疗费等加在一起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2023-07-06
    44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房
    词条

    婚房通常是指准备结婚的新婚夫妇准备或购买的房产,是两个人爱情的重要物质体现。一般来说,婚房会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装修风格适合婚房使用的房子。 在房价方面,婚房需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需要考虑到房价、贷款等经济因素... 更多>

    #婚房
    相关咨询
    • 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要回彩礼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4
      有可能,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所以,一般情况下,以及领取结婚证的,彩礼是不用返还的,但是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2、婚前给付并
    • 本人离婚后,带一孩子,生活困难,可以追回全部礼金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1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后,孩子的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
    • 男方因生活困难离婚后可以给孩子抚养费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28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但是对方是有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所致,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
    • 结婚证离婚怎么要生活困难证明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08
      只要当事人举证证实其在给付彩礼之后生活水平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在没有相反证据推翻的情况下,就可以认定是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 但是,实践中对于“生活困难”的认定具有较高的证明标准,法院对此会从严审查,仅凭证人证言难以对生活绝对困难作出认定,法院会根据村委会证明、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债务证明、低保证明并结合实地考察等进行综合认定。
    • 结婚半年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给男方造成生活困难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1
      若因给付彩礼导致男生家庭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