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大型跨国零售集团全面进军中国市场。今日,永旺(中国)投资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旺集团中国总部)正式投入运营,这意味着其经营范围从单纯零售拓展到商业地产开发、服务事业和专卖店事业等领域。业内人士指出,作为世界500强上榜企业的永旺,其将集团优势业务从日本平移至中国,并加大投资力度,再度掀起了外资零售在华的投资高潮。
记者昨日从永旺方面获悉,位于北京的永旺集团中国总部,今日起正式开始经营活动。同时,永旺方面将从本月9日开始,在国内5家公司的61家店铺,发售其自有品牌TOPVALU商品,产品以生活基本用品为主,进一步提高永旺在国内竞争力。
永旺集团中国总部总裁辻晴芳表示,永旺在中国成立集团总部的目的在于加快永旺在华成长速度。该总部将对中国市场所有有关永旺的事宜进行决策。同时,加速推进永旺在华店铺、商品开发等方面。
在发力中国市场的同时,永旺位于马来西亚的东南亚总部也紧锣密鼓地筹备中;计划本月2日成立的永旺越南公司将于今年春季正式开始经营活动。
资料显示,永旺目前在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三地共有超市100家。永旺在北京还有一家购物中心。永旺现阶段在国内不仅涉足综合百货超市领域,还涉及物业管理、大型游乐园等零售业态。在2011年全球《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中,永旺排在第133位。
永旺曾于上月初透露,在2012财年计划中,将培养一批熟知当地情况的人才,以加速进军中国及东南亚市场。
在业界看来,相比于中国市场巨大的发展前景,日本零售市场已趋于饱和甚至开始走下坡路。事实上,这也是永旺在中国建立总部,扩大经营范围,加大在华投资的主要因素。
永旺的加入或掀起外资零售在中国的投资高潮。行业专家指出,Tesco乐购、乐天集团等外资零售企业纷纷在华加大投资比重强化战略部署。Tesco乐购2008年开始购地自建商业地产项目的业务运营;乐天集团则将其制造、物流、零售等全业态引入中国。由于中国市场的发展前景较好,外资零售在未来可能会更多尝试跨行业发展。
-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开展零售业务
244人看过
-
无锡外资商业零售集聚
260人看过
-
如何设立外资商业批发及零售企业?
422人看过
-
商业部关于对外试办外商投资商业零售企业中外合营者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470人看过
-
外资偏爱云南零售业
57人看过
-
商业保险机构开始进军养老服务业了
387人看过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
从事零售业务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经营范围可以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6根据《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是指从事以下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 (一)佣金代理:货物的销售代理商、经纪人或拍卖人或其他批发商通过收取费用在合同基础上对他人货物进行的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 (二)批发:对零售商和工业、商业、机构等用户或其他批发商的货物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 (三)零售:在固定地点或通过电视、电话、邮购、互联网络、自动售货机,对于供个人或团体消费使用的货
-
房地产企业预售商品房购买资产如何进行税务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4房地产企业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一直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会计利润额加上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减去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另一种观点认为应直接按照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额乘以适用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
企业如何服务外资企业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9商务局服务外资企业举措有: 一是进一步完善外资企业服务制度。加强对外资企业的引导,充分调动企业投资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用制度保证外资企业的规范化、科学化、可持续性发展。 二是提高外资企业协调服务质量。协助外商投资企业做好每年的年审工作,对外商投资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建成后经营运作全过程加强服务,责任到人。对影响外商投资的项目核准、环境评价、规划选址、开工许可等和经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及时会同相关
-
以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公司的房地产进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其上级主管机关备案;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服务业外资企业外资代理有哪些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30外资公司即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开办的企业,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其具体形式有外商合资和外商独资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