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合伙人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09:36:32 323 人看过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合伙人本质上就是属于诈骗,只要存在主观上诈骗合伙人进行合伙等,以及诈骗合伙人资产等财产数额达到较大,并且以欺诈、欺骗等方式实施的行为,就会构成诈骗罪。如果签订合同等一系列要约,则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伙企业怎样办理合伙人债务清偿

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的方法:先由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来清偿债务;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再由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人清偿债务的份额如果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则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伙人相关文章
  • 村民自治组织形式有哪些
    一、村民自治组织形式有哪些村民自治民主决策的组织主要形式:1、村民会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会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体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另一种是户代表会议,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由于村民会议是村自治组织的权力机构,因此拥有最高决策权,凡是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是一种参与人数最多、规模最大、反映村民利益和愿望最直接的决策形式,也是最直接的民主形式,在决策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但是,目前这种会议的运行面临许多困难:现有的村委会基本是在原生产大队基础上设立的,规模大,开会不便议事;村民居住比较分散,尤其是在山区,交通不便,难于召集;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在农忙季节,要召开村民会议较难;村民活动分散,难以组织;外出做工、经商的村民很多,召开村民会议有一定的困难,等等[1]120-121。实践证明,经常性地召开村民会议,只适合于规模小
    2023-04-29
    331人看过
  • 有限合伙:风险投资机构的新型组织形式
    新《合伙企业法》已于2007年6月1日实施,其中规定的有限合伙制度,不仅仅是单纯意义上的法律体系的完善,或是其赋予民间投融资的合法性,而且对于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有限合伙是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有限合伙制的二元责任形式,可以较好地将能人和富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并有利于最大程度上降低风险、扩大融资规模以及加强激励约束,从而成为风险投资机构的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新《合伙企业法》中的有限合伙作为欧洲最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有限合伙最早起源于欧洲中世纪的康孟达(commenda)契约,发展于美国。1916年美国统一州委员会通过的《统一有限合伙法》将有限合伙定义为: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为限对合伙的债务负责,即承担有限责任。我国《合伙企业法》修订之前,一些地方性规章
    2023-04-24
    407人看过
  • 合作建房的组织形式
    从2003年到现在,个人合作建房在媒体的宣传下,一直吸引众多人的关注。笔者个人,个人合作建房最关键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组织形式问题,即个人合作建房者需要共同建立何种形式的组织,通过何种主体实现个人合作建房的最终目的。关于个人合作建房的组织形式,本人根据本人所了解的事实以及现行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几点粗浅的看法,敬请大家评议。一、有关房地产开发主体的法律规定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并没有专门法律条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主体的组织形式,相关法律法规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开发条件等进行了规定,而对除企业以外的其他营利性组织、非营利性组织及公民个人能否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相关规定。因此,企业可以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是众所周知的。同时,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很多,包括有限责任公
    2023-06-04
    438人看过
  • 有限合伙是颇具法律个性的企业组织形式
    所谓有限合伙,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一样,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见,有限合伙与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有着截然区别。但有限合伙具备普通公司的一个重要特性,即投资者的有限责任。例如,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也对公司债务复有限责任;区别在于,有限合伙中只有部分投资者(有限合伙人)享有有限责任待遇,而公司中的全体投资者都享有有限责任待遇。值得一提的是,有限合伙在某些国家(如德国、日本)被称为两合公司。在德国,合伙在许多方面被视为法人。例如,根据《德国商法典》第124条之规定,商业合伙(无限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取得权利,设定义务,取得土地上的所有权和他物权,并可以起诉或者应诉。我国《公司法》确认的公司仅限于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与
    2023-04-24
    457人看过
  • 招标主要有哪些种类的组织形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经批准后,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和自身条件,可以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委托招标;如具备自行招标的能力,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也可进行自行招标。(1)委托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1)招标人有权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和干预。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在委托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组织招标工作和完成招标任务。(2)自行招标自行招标——是指招标人依靠自己的能力,依法自行办理和完成招标项目的招标任务。1)自行招标能力——具有编制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2)自行招标条件的核准与管理——采取事前监督和事后管理监管方式。①事前监督——主要有两项规定:一是招标人应向项目主管部门上报具有自行招标条件的书面材料;二是由主管部门对自行招标书面材料进行核准。②事后监督管理——对招标人自行招标的
    2023-04-21
    237人看过
  • 新伙伴关系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增加违规成本,严格控制行业新规定不仅突破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而且加强了行业监管。新规定在许多方面加大了对非法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力度,提高了违规成本。新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并吊销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周一凡强调,加大处罚力度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有效杜绝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行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出现是一个新生事物,但这种组织形式是否会导致故意规避风险的问题。对此,周茂凡分析认为:“这种新的组织形式不允许会计师事务所规避风险。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合伙人也承担有限的连带责任,因此不会给公司留下规避风险的机会。“饶慕勇分析说,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企业依靠品牌效应发展壮大。如果公司违反法律法规,主管部门不仅会对公司进行处罚,还会影响公司的形象。合伙人会关心公司的声誉,更加关注公司的诚信,因此他们会
    2023-05-07
    295人看过
  • 垄断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一、垄断组织形式有哪几种1、垄断组织形式有以下四种:(1)卡特尔,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垄断市场、赚取高额垄断利润;(2)辛迪加,由生产同类商品的及各大企业,为了高价销售商品和低价购买原材料,通过签订共同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的协定而建立起来;(3)托拉斯,生产同类商品或者与该类商品有密切联系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4)康采恩,由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
    2023-08-08
    392人看过
  • 招标组织形式有哪几类
    法律综合知识
    招投标流程中的主要组织形式包括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两种。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的明文规定,作为招标活动的发起者或主办方——即招标人,享有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负责办理相关招标事宜的权利。任何机构与个人均无权以任何名义硬性要求招标人必须委任特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来开展招标工作。在具备编写招标文件以及组织评审标的能力的前提下,招标人有权自行完成各项招标事宜。同样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应采取强制手段要求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来代为处理招标事务。对于法律规章明确要求必须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若招标人决定自行主导招标事项的办理,则应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
    2024-04-25
    176人看过
  • 风险投资公司有哪些组织形式?
    风险投资公司有哪些组织形式?对于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风险投资公司可以根据所有权归属和隶属关系进行如下分类:1.上市公司在各类股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上市风险投资公司的数量不多,其风险基金的来源具有多样性,有的是借贷资金,有的是权益资金,这类公司投资范围很广,投资的资金数量高于平均水平。假如您需要的资金量很大,就有必要与这类公司联系,名声显赫的上市风险投资公司很容易查找。2.私有制公司风险投资公司中绝大多数属于私有制公司,其中有些公司的规模较大。大多数私有制风险投资公司是由少数几个投资者组建的有限合伙制公司,这些投资者包括私人投资基金和保险公司。这类公司可以进行“杆杠式”风险投资,如果其投资基金总量超过1,000万美元,则通常会进行“权益式”风险投资。在美国,有些较小的私人基金逐步发展成为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s),其中多数偏向于借贷,许多小企业投资公司只从事高息信贷业务。获取私人风险投资公
    2023-06-09
    329人看过
  • 组织形式的筹划
    国际税收
    企业组织形式分类的第二个层次是在公司企业内进行划分的。这个层次分为两对公司关系,即总分公司及母子公司。企业组织形式分类的第二个层次的产生与完善是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分不开的。公司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日益成为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中的典型和代表。它在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广泛筹集资金,限制投资风险,规范企业管理等方面体现出很大的优势。如何对公司关系进行界定呢?从根本上讲,分公司与子公司都是公司企业为扩大规模进行再投资过程中成立的分支机构。总分公司表明新办企业是原公司企业所属;母子公司则表明新办企业受控于原公司企业。换以法律角度,总分公司属于同一法人主体,母子公司则是各有其法人主体。综上所述,企业在组织形式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而国家的税法为了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充实本国财政收入,必然会对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实行不同的征税办法。正是这些税收办法的差别性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空间。基于企业组织形式
    2023-06-07
    97人看过
  • 产权交易的内容,方式及组织形式有哪些
    产权交易是企业财产所有者以产权为商品而进行的一种市场经营活动。包括三方面内容:1、产权交易是一种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商品经营活动。2、产权交易属于产权经营活动,其经营主体是企业财产所有者或所有者的代理者。3、产权交易在内容上可以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企业财产所有权的转让;第二个层次是在保持企业财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企业财产经营权的转让。按交易方式分,有五种形式:购买式、承担债务式、吸收入股式、控股式、承担安排全部职工等其它条件式。购买式,即一企业法人通过议价或竞价方式出资购买另一企业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承担债务式,即在被转让企业的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另一企业以承担被转让企业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吸收入股式,即被转让企业的资产所有者将被转让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另一企业,成为另一企业的股东;控股式,即一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成为被控股企业的产权法人代表;承担安
    2023-12-08
    177人看过
  • 合同诈骗的形式有哪些,如何防范合同诈骗
    实践中,很多人都因为合同诈骗就是合同诈骗罪,其实这两者并不能完全划等号。通常所说的合同诈骗其实一般是还没有构成刑事犯罪的。那么今天我们就具体来了解一下合同诈骗的形式有哪些,具体又该如何防范。一、合同诈骗的形式有哪些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二、如何预防合同诈骗1、应以是否超过经营范围为标准判断项目的真实性。在与对方商谈合作项,详细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如果对方在合作项目中的行为,超出其工商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则对方的行为至少是违法的,应引起高度重视,必要时可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切忌脑子一热,一掷千金的行为。2、认清
    2023-06-28
    87人看过
  •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都有哪些
    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
    2023-06-15
    132人看过
  • 私募基金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有哪些组织形式?
    一、私募基金成立条件有哪些(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二)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三)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四)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五)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六)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发放贷款;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七)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
    2023-03-19
    310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人
    词条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 更多>

    #合伙人
    相关咨询
    • 简述的组织形式及合伙人身份的转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2
      看完你的问题好像在考试,如果你确实有法律问题,先电话联系我给你解答。
    • 形式的组织形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2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 垄断组织都有哪些形式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4-20
      垄断组织形式如下:1、卡特尔,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垄断市场、赚取高额垄断利润;2、辛迪加,由生产同类商品的及各大企业,为了高价销售商品和低价购买原材料,通过签订共同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的协定而建立起来;3、托拉斯,生产同类商品或者与该类商品有密切联系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4、康采恩,由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
    • 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是什么意思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
      合伙人制度,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一、关于合伙人的概念。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
    • 劳动仲裁组织形式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劳动仲裁的组织形式:《劳动法》第81条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