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的程序和土地征收的程序一样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8:14:09 238 人看过

1、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的程序一样吗?

房屋征收程序与土地征收程序相同。房屋征收程序是国家土地的征收,适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土地征收是对集体土地的征收,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审批手续。永久性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市、村、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规划将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年度土地利用规划分批实施,由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按照国务院规定批准。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将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国务院授权的中央政府管理。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须经国务院批准:一是永久性基本农田;二是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上;三是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转让农用地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得单独进行征地审批;经人民征地批准转让农用地的。第二,如何正确处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法律处理方法主要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定、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定等。应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该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和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行政救济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解决行政纠纷的一种方式。

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一领域。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您在办案过程中担心某地存在地方保护,您应该选择这种救济方式。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民告官”,是解决行政纠纷的一项重要制度。第三,土地补偿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在土地征收纠纷中,大部分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很少,但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需要经过行政诉讼,有时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程序。比如,对于非法占用土地,从民事角度来说,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的土地补偿协议,如果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将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解除协议。一言以蔽之,我们在办案时应该动脑筋,而不是把注意力放在行政诉讼上。如果民事诉讼对我们更有好处的话,我们就应该尽最大的努力走民事诉讼程序。土地征收纠纷中经常发生的民事纠纷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4。

征地补偿裁决又称征地补偿协调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没有协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应当作出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和解决征地纠纷而实行的制度。这种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但是执政,协调是执政的前沿,没有协调就不能进入执政。

两级政府在申请协调时相互推诿的,应当在协调期满之日申请裁定。如果省内没有协调裁决办法或者协调裁决办法没有明确规定协调多长时间,建议在60天后申请裁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规范土地征收范围和程序
    在当前的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尤其是土地征收范围和土地征收程序不规范等等问题,是导致土地征收矛盾的主要原有之一,所以在2019年,国家必然会加强对土地征收范围和土地征收程序的管控,明确公共利益需要的征地范围,同时加强对土地征收的程序管控,让土地征收变得更加合理,更加规范!一、明确土地补偿规定在新版《土地管理法》中国家明确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谈判放在了首位,并且对征地补偿进行了一定的规范,明确了合理补偿的范围,对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违规抢建、以及其他违规违法建房等行为将不会予以补偿!二、土地定价方式变化继土地权益矛盾解决之后,农民朋友在土地征收过程还有一项重大迫切需要得到解决,那就是土地增值与土地补偿定价问题,由于农村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农村的土地价值得到了闲置的提高,但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何分配土地增值收益成为农民朋友最为关注的问题,所以在新的《土地管理法》中国家明确指出应落实集
    2023-04-05
    415人看过
  • 房地产税的征收程序
    一、房地产企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三、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
    2023-05-05
    251人看过
  • 土地征收听证会的程序流程
    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
    2023-03-03
    258人看过
  • 农村集体房屋征收如何确权,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一、农村集体房屋征收如何确权对农村集体土地是房屋进行征收的,征收部门会进行产权调查,而被征收人可以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等材料进行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
    2024-01-22
    445人看过
  • 政府征收房屋程序是怎样的
    一、政府征收房屋程序是怎样的1、发布征收公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的范围。2、登记调查,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3、制作房屋征收决定,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要进行社会风险性评估。4、评估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5、拟定征收补偿方案。6、签订补偿协议。二、农用地转用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是从保护农业生产的角度,对农用地专门设置的一个控制土地用途的审批制度。《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2023-06-05
    75人看过
  • 你真的了解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
    我们俗称的拆迁,通常是对征收、搬迁行为的统称,是指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从土地的性质方面来看,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是指城市市区的土地,集体土地是指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从征拆的行为方式来看,可基本分为征收、拆迁以及其他协议搬迁。笔者这里将征拆项目分为以下几个类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2011年1月19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颁布,在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征收统一按照该条例规定执行。这种情况通俗的说是指国家在法定条件下,收回城市市区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并对该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的行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由市、县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程序如下:1.在符合相关规划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房屋的征收范围,组织认定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临
    2023-06-25
    201人看过
  • 土地征收程序的若干问题
    有关土地征收程序的立法比较简单、粗糙,在许多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存在漏洞。具体表现在:(1)土地征收目的合法性审查没有纳入程序中。土地征收目的必须合法,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才能征收土地,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原则,亦为我国法律所接受。但这一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却受到了严重扭曲,表现在:一方面,我国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不够明确;另一方面,公共利益在程序上没有保障,审批程序中没有征地目的合法性的专项审查,在征地公告中也没有征地目的合法性的专门说明。这样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无论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在观念上都淡化了对征收土地目的合法性这一基本前提的重视,导致一些经营性用地也采用征地方式,从而严重侵害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2)缺少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机制。在我国,行政机关既是土地征收的决定者,亦是执行者,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必须严加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但我国现行土地立法并没有规定必要的监督机制。如在征地范围的决定权
    2023-06-10
    178人看过
  • 土地征收应该以什么样的程序
    一、土地征收应该以什么样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1、征地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就当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同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征地告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不予补偿。2、征地调查确认在征地告知后,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应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
    2023-06-12
    311人看过
  • 2023征收土地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一、征收土地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1、征收土地的审批程序是: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第二步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第三步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第四步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第五步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第六步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
    2023-02-02
    396人看过
  • 土地征收受理程序的法律
    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这就是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一、政府进行征地有什么流程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2、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一书四方案。5、张贴征地公告。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二、征地批复后的具体程序?征地经依法批准后,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
    2023-03-11
    462人看过
  • 房屋征收决定的前置程序有哪些征收程序有哪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大量被征收人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在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放,专款专用。房屋征收决定前有三个前置程序:(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讨论市、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3)补偿费用全额到位,专用账户专用,专款专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全额补偿是必要的程序,只有当房屋征收决定涉及大量被征收人时,才需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的讨论和决定。当被征收人数量较多时,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目的是提高房屋征收决定的准确性,通过高层次的政府内部决策保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真正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补偿费全额到位,专用账户和专款专用,可以保证房屋征收实施按时顺利进行,保证房屋征收补偿费不被挪用、占用,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023-08-08
    44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样的,其征收如何补偿
    一、农村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样的农村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大致如下:1.预征告知。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2.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进行调查。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5.征地的审核、报批。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级国土资源厅审核。6.征地公告。7.两公告后被征地农民的权利。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二、农村土地征收如何补偿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1.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
    2023-06-27
    328人看过
  • 违规征收土地责任怎么认定,土地征收一般程序
    一、违规征收土地责任怎么认定违规征收土地的,法律责任由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土地征收一般程序(一)预征告知。征地报批前将征地的有关事项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是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二)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
    2023-06-17
    195人看过
  • 征收或征用土地有什么条件和程序?
    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应给予的条件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或征用的土地是耕地的,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一、农村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二、公务员能分征地补偿款?对于能否分割征地补偿款的问题,关键不在于是否是公务员,而在于该公务员是否具有农村户口,只有拥有农村户口的才可以获得征地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
    2023-04-07
    47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征收土地房屋有什么样的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前提条件(满足公共利益需要)。(二)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3)房屋评估。1、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2、评估机构的评估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3、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初步评估结果;4、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申请复议评估,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
    • 征地的流程?土地征收的条件和程序?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1
      征地的流程及土地征收的条件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进行地籍调查,登记确认地上附着物;拟定“一书四方案”上报审批,发布公告;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落实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 申请土地证和征收土地的实施程序一样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3
      一、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
    • 土地,房屋征收安置款拨付的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5-29
      补偿费、工作经费、用地管理费分开立帐、专款专用。各项费用由业主单位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进度拨付至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专户,市指挥部再拨付至各县(市、区)指挥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由各县(市、区)指挥部拨付至国土资源部门的“两费”专户,再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各县(市、区)指挥部直接支付给被拆迁户。政府在修建国道时的征地补偿应当按照土地的实际效益进行赔偿,在进行征地赔偿
    • 强制征收房屋的程序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14
      一、发布房屋征收决定 二、选定评估机构并进行现场评估 三、签订补偿协议 四、不签协议则作出补偿决定 五、拒不搬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