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在何时成立,为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7 23:38:32 179 人看过

一、买卖合同在何时成立,为哪些

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一般是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的,但是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表示接受的,该合同也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是哪些

卖买的合同成立的要件具体如下:

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二、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的、完全的意思表示。

三、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的手段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四、合同成立须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有哪些

买卖合同不成立,就不形成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因此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是合同当事人间并非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主要分两种情况:

1、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

2、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

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1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何时成立其成立的原因是什么
    买卖合意通常被划分为承诺性契约。其订立往往自各当事人共同签署姓名、加盖公章或是标记手印之时生效,然而在此之前,如若其中一方已切实履行了其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对此表示接纳,则此项合约亦可正式确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4-07-31
    495人看过
  • 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是哪些条件
    一、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是哪些条件成立买卖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没有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规定的其他成立条件等。《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实质要件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
    2024-01-23
    266人看过
  • 买卖合同生效时间与成立
    一般情形下,买卖合同生效时间是合同成立时。《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一、违章建筑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违章建筑区分情况确认效力。(一)建造者不具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属于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房屋,因而不能通过补办有关建筑许可手续
    2023-03-03
    410人看过
  • 书面合同在何时被视为正式成立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合同书的形式来签订合同时,必须取得双方的签字、加盖企业公章或手模才能成立生效。然而,若在签字、加盖公章或手模这一环节前,其中任何一方已经完成了其所负担的主要责任并被另一方接纳,那么这个合同便可视为已经成立且有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4-08-10
    205人看过
  • 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享有哪些权利?
    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享有以下权利:1、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2、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3、出卖人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5、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6、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7、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出卖人确定。8、出卖人享有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民法典》第597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024-05-05
    415人看过
  • 合同买卖不成立可能有哪些原因?
    1、买卖合同不成立,可能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并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合同,那么该合同就没有生效未生效的合同,其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也并没有生效,也不存在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即使没有按照合同办事,也不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一般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种情况就是合同签订的双方并没有实际的履行该合同,而且双方未给对方造成相应的财产损失,然后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可以暂停定制合同。2、以现实为例,建设方想聘请施工,方已进行施工,可能在此期间建筑方甲,因为某些原因不再继续承揽这个项目,那么他就没有聘请施工方进行施工的理由,但是建筑方甲和施工方乙在事前已经签订了,相应的合同,因为上述正当的理由建筑方不再需要施工方进行施工,所以在没有给施工方造成相应损失的前提下,可以与其进行友好的协商并解释清楚情况,取消合同的定力。3、合同本身不成立,比如说合同并非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签订的,但是双方当事人已经根据合同开始进
    2023-06-21
    51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多,在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哪些条款应该注意
    一、房屋状况条款。房屋状况条款是整个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核心条款,房屋状况是否明确对于双方实现合同权利来说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其中有两点特别值得大家关注:1、产权状况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若房屋仍设定有抵押,房地产交易中心也不会办理此种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上述两种情况常常会被购房者所忽略,而房屋业主通常又不会主动提及。如此一来,可能造成买卖合同已签订、买方首期款也已支付给业主后,在办理产权过户的过程中,发现房屋不能转让,由此可能给买方造成很大的损失。除此以外,房屋买卖合同应由购房人与房屋产权人签订。如果购房人忽略验证合同签订人是否是产权人,及该房屋是否还有其他产权人即房屋的共有人,则产权人或其他共有权人若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其委托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那么,购房人仅能向合同签订人追究非常有限的缔约过失
    2024-04-06
    8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效力与合同成立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如下: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问题房屋买卖合同双方若无特别约定不存在失效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同时
    2023-08-10
    393人看过
  • 合同不成立买卖能成立吗?
    合同不成立买卖也是不能成立的,买卖合同不成立,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前提,故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但在债权法上当事人间并非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效果是:1、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2、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一、可得利益与预期利益的规定是什么(一)期待利益期待利益,又称交易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从此交易中获得各种利益和好处。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
    2023-03-14
    253人看过
  • 在房屋买卖合同上订立诉讼时效
    房屋买卖合同存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三年,当诉讼时效经过,当事人未行使权力的,对方当事人获得时效经过的抗辩权。一、诉讼时效的适用条件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民事诉讼时效适用范围是: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4、民事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二、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
    2023-06-24
    431人看过
  • 按合同的成立分为哪些合同
    一.按合同的建立分为哪些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依据合同的建立是否有必要符合必定的方式为规范,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依照法律规则或许当事人约好有必要选用特定方式缔结方能建立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对合同建立的方式没有特别要求的合同。承认某种合同归于要式合同有必要法律有规则或许当事人之间有约好。二.按主从关系分为哪几个合同依据两个或许多个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规范,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条件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隶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条件的合同。确保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供给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条件的,故主合同的建立与效能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建立与效能。可是从合同的建立与效能不影响主合同的建立与效能。三、合同的建立需求的条件主要有:1、订约主体存在两边或
    2023-02-21
    70人看过
  •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认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方式:1、具有权利义务对等的买受人和出卖人;2、相对方基于意思表示真实,就订立买卖合同达成协商;3、合同订立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认定买卖合同成立的其他方式。如何确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果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一般可以确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3、当事人恶意串通后签订合同,且对于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
    2023-08-10
    68人看过
  • 房子买卖合同成立与不成立,有何权益?
    房子签了合同,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退房,即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或者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等情形。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一)一人自行订立合同;(二)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三)合同的客体不确定;(四)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五)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
    2023-08-12
    66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与定金合同都什么时候成立
    买卖合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是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所决定的,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一、定金在买卖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合同定金怎么计算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
    2023-02-04
    2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何时成立与生效,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1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特殊情形除外。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当事人签字、盖章、按手印或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
    • 何时存在买卖合同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6
      买卖合同一般承诺时成立。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合同一般在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 合同何时成立,合同何地成立,合同何时、何地成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合同何时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二、合同何地成立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 房屋买卖合同书在哪些情况下是不成立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7
      如果有以下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 1、合同当事人不符合主体资格的。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的。 3、房屋买卖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 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1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明确买卖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也是在双方出现纠纷时认定违约,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文件。因此,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购房人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一、售房广告。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应当依照《广告法》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开发商在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件,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但在实践中,购房人往往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