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中的法律陷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20:02:18 229 人看过

加工承揽合同中要规定好价款、支付方法、支付时间、交付时间、赔偿责任、纠纷的解决方法以及最后验收的质量标准等内容,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的,在后续过程中很可能出现扯皮现象。如果承揽人按照规定质量时间交付产品了,定作人不付款的,承揽人有权利拒绝交付。但是承揽人一定要保管好产品,因承揽人造成了损失需要赔偿。

加工承揽合同是什么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如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价款;借款合同已经支付了借款,劳务合同中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工作等等。合同中约定有多个主要义务时,如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定金的交付也应当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效力。附随义务的履行,或者合同履行准备工作的完成,则不得认为能够证明合同成立。

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接受履行,说明其已经承认对方的履行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这显然是以合同存在即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但这里应当注意,接受履行应当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如果接受人误以为是赠与而接受,而对方则是履行其买卖合同义务而交付的,则不能认为是接受履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所以说加工承揽合同是属于《民法典》上所规定的合同之一。

相关法律知识: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不是一般的商品。

2、工作成果不仅要体现定作人的要求,而且要有相应的物质形态。加工定作要有符合定作人要求的物品,修理、复制在有符合定作人要求的修复完好的物品。

3、承揽人是自己的名义,并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但他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4、承担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是否具有固定形式。例如,有的书面协议是必不可少的合同,而没有书面协议的合同则是不必要的合同。区分的时候,需要结合这个定义和法律要求来区分。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八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承揽加工合同:承揽合同的订立
    【承揽合同纠纷】承揽加工合同:承揽合同的订立承揽合同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即定作人和承揽人,定作人的主体资格原则上不受限制,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成为定作人;承揽人作为主体要有合法资格。承揽人从事承揽业务,是从事经营行为,相应地应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对某些特殊行业如印刷、测绘、设计、鉴定、广告制作等有特殊要求条件,承揽人的资格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要求这些行业的行为人应依法登记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没有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得从事该类业务的承揽业务。因此,定作人在与承揽人签订承揽合同时,应先了解承揽人的合法资格及劳动条件,基于对承揽人的资格、人力、技术、设备的信任才签订合同。承揽合同当事人既可以口头约定合同的内容,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公民之间的小额承揽合同以口头合同居多。但法人之间的承揽合同,或者标的比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
    2023-06-09
    248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中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加工承揽合同中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揽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作为定作方在订立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因自己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引发承揽方行使留置权带来的连锁风险。定作方提货和承揽方送货两种方式在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有很大的区别,需要谨慎选择。一、承揽物到底应该怎么交付承揽物交付的方式有三种:一种为定作人自提,一种为承揽人送货,第三种则是委托运输部门或邮政部门代为运送。定作人自提货物的,以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地点或承揽人指定的其他地点为交付地点;承揽人送货的,交付地点为定作人指定的地点;委托运输部门运送的,以运输部门接收的地点为交付地点。二、承揽合同与加工合同的区别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承揽人就是按照定作人指示完成特定工作
    2023-03-11
    451人看过
  •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2)
    附:加工承揽合同样本加工承揽合同订立合同双方: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玻璃柜台│130X40X90│件│120││├──────────┼───────────┼───┼───┼───┤│塑料台面柜台│180X100X95│件│10│其中不││││││带抽屉│├──────────┼───────────┼───┼───┼───┤│玻璃台面柜台│180X100X95│件│20││├──────────┼───────────┼───┼───┼───┤│棉布货架│180X40X200│
    2023-06-09
    349人看过
  • 承揽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一、装修协议书怎么写?装修协议书一般属于承揽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其内容一般包括:1、承揽的标的是指承揽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具体说,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所应完成的工作成果;2、数量,是指承揽人应当完成的工作量;3、质量,是指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的标准程度;4、报酬,是指承揽人按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定作人工作成果后,定作人应支付给承揽人的酬金;5、承揽方式,是指承揽人为完成定作人所要求工作而采取的具体方式;6、材料的提供,是指完成承揽工作所需材料提供的相关内容,包括由哪一方当事人提供材料,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材料提
    2023-03-11
    394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第一、合同条款法律风险合同条款实质上就是双方当事人在要约承诺中明确的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往往当事人最初的谈判已经无从考证,最后能够作为证据证明双方约定的就是合同文本确定的条款。这些条款根据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导致了约定不当表现形式以及补足方式的差异,从而影响条款法律风险值。1、提示性条款及法律风险提示性条款是合同最主要的条款内容,法律为了示范完备的合同条款,对当事人予以提示说明。如《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了通常合同应该约定的内容。这部分条款,除当事人、标的、数量外,其它内容法律都规定了补正条款,即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的确定方法。由于提示性条款的法定补足方式,使不确定性法律风险概率明显降低。2、合同主要条款及法律风险合同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若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则合同不能成立。合同主要条款决定着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最核心的权利义务。前面我们提到的提示性条款中
    2023-06-14
    185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中存在怎么样的法律风险
    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风险如下:1、质量条款要约定不明导致的风险。质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2、原材料提供的质量风险。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揽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3、关于留置权的变通。作为定作方在订立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因自己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引发承揽方行使留置权带来的连锁风险。4、交货方式导致的风险。双方应慎重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一、如何进行买卖合同纠纷调解调解买卖合同质量纠纷,应把握:质量瑕疵是在标的物风险转移前存在还是转移后存在,责任承担不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是否知道瑕疵存在;买受人是否及时检验并将质量瑕疵于约定或法定期间内通知出卖人。调解的方式包括:对标的物进行修理;对标的物进行更换;进行退货;要求减少价金;要求支付违约金;进行赔偿损失。调解合同价款纠纷的方式包括:由买受人支付价款或报酬;由买受
    2023-06-29
    136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效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9
      加工承揽合同法律后果包括: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 2、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3、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 加工承揽合同法律后果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1
      加工承揽合同法律后果包括: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 2、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3、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
    • 加工承揽合同法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8
      加工承揽合同相关规定: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而订立的合同。提出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定作方;接受并完成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承揽方。备注:《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已经废止。
    • 加工承揽合同中有哪些法律风险?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8
      加工承揽合同中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揽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作为定作方在订立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因自己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引发承揽方行使留置权带来的连锁风险。定作方提货和承揽方送货两种方式在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有很大的区别,需要谨慎选择。
    • 加工承揽合同中有哪些法律风险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0
      加工承揽合同中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揽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作为定作方在订立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因自己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引发承揽方行使留置权带来的连锁风险。定作方提货和承揽方送货两种方式在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有很大的区别,需要谨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