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诋毁学校被判是怎样规定的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3 02:29:48 334 人看过

一、教师诋毁学校被判是怎样规定的

教师诋毁学校,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教师诋毁学校是公诉案件吗

是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诽谤造谣损毁他人声誉这类案件是刑事自诉事件,需要向法院提起上诉。

诽谤罪是一种严重的行为,可能会对个人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教师如果严重诋毁学校,可能会构成诽谤罪。根据法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任何人都不应该诋毁学校或他人,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教师诋毁学校案件立案以后可以撤案吗

教师诋毁学校案件立案后,侦查机关经侦查后,如果出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经最高检核准等情形,可以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n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n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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