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股东资格的处理方式仅适用于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经公司催告要求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或催告返还,仍未缴纳或返还,经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虚假出资的其他处理方式
(一)限制股东权利
召开股东会,若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即可对该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自益权作出合理限制。则该股东仅能行使与其实际出资比例对等的股东权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
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要求该股东将未出资的股权内部转让
出资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该股东协商要求其将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内部转让,之后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可以因抽逃资格和股东资格解除吗
285人看过
-
小股东可以解除大股东的资格吗
178人看过
-
如何解除虚假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203人看过
-
股东大会公司有权解除股东资格吗
200人看过
-
未出资股东解除股东资格流程是什么
250人看过
-
股东资格解除权是什么意思
349人看过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
公司小股东可以解除大股东资格吗?小股东如何解除大股东资格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10公司小股东可以解除大股东资格吗?小股东如何解除大股东资格?关于股东除名规则,现行的《公司法》并未明确作出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对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确立了有限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给予除名的制度。
-
有关股东资格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公司法条解除股东资格的程序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2最近公司法条解除股东资格作出了最新的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
-
怎么确认解除股东资格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1解除股东资格的法律关系判断 在处理解除股东资格问题时还需要对股东资格进行法律关系判断或分析。在一般情况下,股东资格的取得还涉及到三类法律关系:(1)投资者之间的内部关系是否已建立;(2)投资者与公司原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关系是否成立而且有效;(3)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投资入股关系是否已确立。在具体的公司法实践中,由于上述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因而,在处理解除股东资格问题时还需要具体界别。否则,容易会发生对
-
如何解除股东抽逃出资资格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9可以解除抽逃出资的股东资格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解除抽逃出资的股东资格,只用于严重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即“未出资”和“抽逃全部出资”,如果只是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部分出资的情形的,通常都不应该要求剥夺股东资格。 2、公司在对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除名前,应给予补正的机会,即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只有该股东在公司催告的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
-
股东除名及其相关法律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6股东除名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公司法解释 (三),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返还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的决议来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