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知道债权转移后产生的管辖法院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4 13:50:10 385 人看过

债权转让后管辖法院的确定:

1、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新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成为诉讼当事人,消除原法律关系,产生新的法律关系;

2、在这种情况下,新债权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对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标的债权转移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移交全部原始资料、《债权转让协议》、债权清单、该行向债务人送达的书面债权转让通知及债务人签收的回执。

标的债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由甲方转移给乙方,乙方享有与受让债权相关的所有权利,包括标的债权和标的债权从权利,并承担与该受让债权相关的所有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管辖权的转移是职能管辖吗
    一、管辖权的转移是职能管辖吗?管辖权的转移不是职能管辖,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管辖权转移具备主要条件: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2、移送应当有必要有实际意义;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4、移送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二、职能管辖是什么意思?职能管辖又称“部门管辖”、“立案管辖”。司法机关按职能划分对刑事案件的分工。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分工为: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案件由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査。民事诉讼中只有审判管辖,没有职能管辖。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
    2024-01-22
    424人看过
  •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管辖是法院吗
    一、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管辖是法院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转让产生纠纷的,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的,是由债权债务协议履行地法院管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债权债务转让纠纷代理词代理词是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以此为基础所形成的诉讼文书。当律师代理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时,需要再法庭辩论前写好代理词。(一)代理词需根据案件具体情
    2023-04-14
    448人看过
  •  案件管辖权从哪个法院转移到哪个法院?需要多久?
    这段内容讲述了管辖权转移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案件管辖权的转移需要经过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下级人民法院只能提出管辖权转移的建议。对于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转移,需要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同意。同时,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案件从这一所转移到另一所需要一天的时间。因为一般都是无管辖权,但是又已经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主张转移案件的当日,就是有案件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接受日,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案件的转移并不是案件的管辖权的转移,只是单纯的案件材料的转移,因为原人民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
    2023-08-28
    460人看过
  • 管辖权的转移和管辖权的指定
    转让管辖权和指定管辖权。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权的实质是法律赋予高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的权利,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的及时、正确判决。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没有管辖权。为保证案件的审理,当地人民法院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权的实质是移送案件,而不是移送案件的管辖权。这是对管辖权错误的纠正措施。管辖权的转移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不排除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中的移送管辖权和指定管辖权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在其管辖范围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被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移送的人民法院按照规定认为移送的案件不属于其管辖的,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移送,上级
    2023-05-07
    261人看过
  • 管辖权转移必须经过中院吗
    一、管辖权转移必须经过中院吗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二、管辖转移的情况有哪些?1、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审判依法应当由下级
    2023-06-03
    378人看过
  • 法院转移管辖权的过程中可以撤诉吗?
    一、法院转移管辖权的过程中可以撤诉吗?法院转移管辖权的过程中是不可以撤诉的,《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二、案件的移送与管辖权的转移有什么区别管辖权的转移和移送管辖虽然都是将行政案件由一个人民法院转给另一个人民法院,但二者有实质的区别:(1)管辖权的转移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将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转移给本无管辖权的法院,其转移的是行政
    2024-01-28
    354人看过
  •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吗?
    一、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吗?会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
    2023-06-04
    52人看过
  • 管辖权转移的法律意义
    (一)提审和报请所谓提审。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权决定由本院审理。报请,是指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因特殊原因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所谓特殊原因主要包括:不便于本院审理,如一方当事人是受诉人民法院或者其工作人员;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的案件。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性、高效率和审判质量,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有提审权。凡是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拒绝,而下级人民法院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必须征得上级人民法院的同意,否则,不得转移该案件的管辖权。(二)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所谓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将依法由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上级人民法院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推托,必须审理。但由于这种做法实质上降低了审级,有违司法公正的要求,所以只能作为例外,用于特殊情
    2023-04-03
    388人看过
  • 法院是否转移管辖权发布裁决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法院将案件移送司法管辖,如果当事人对司法管辖有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驳回诉讼(4)保全和提前执行(5)允许或禁止撤回诉讼(6)中止或终止诉讼(7)纠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终止执行(9)撤销或拒绝执行仲裁裁决(10)拒绝执行公证机关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载明:裁决结果和作出裁决的原因。裁定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签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决应记录在书面记录中上述知识是对“法院移交管辖权时是否会有裁决”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法院将案件移送司法管辖,如果当事人对司法管辖有异议,将适用裁决并作出裁决。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ba的法律咨询。com
    2023-05-07
    177人看过
  • 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需要多久?
    需要一天的时间,因为一般都是无管辖权,但是又已经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主张转移案件的当日,就是有案件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接受日,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案件的转移并不是案件的管辖权的转移,只是单纯的案件材料的转移,因为原人民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受移送法院认为自己也没有管辖权的,不得将案件再行移送,也不得将案件退回移送法院,只能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两个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的案件,先立案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其他有管辖权法院。法院管辖权是指具体的民事案件应当由哪一个法院受理并裁判。管辖可以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用以确定由那个地区的法院管辖,级别管辖用以确定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但是不得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我国法院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管辖权如何分类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2、
    2023-06-21
    216人看过
  • 动产所有权转移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动产所有权转移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动产所有权转移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
    2024-01-15
    207人看过
  • 管辖权保全的转移是否改变了法院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在管辖权转移前已经保全了该财产,则不属于法院因管辖权转移后没有管辖权而变更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移送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移送的人民法院依照规定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再移送。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能立即申请保全,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财产保全地人民法院申请,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5-31
    81人看过
  • 最高院司法解释债权转让后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最高院司法解释债权转让后的法院管辖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也就
    2023-04-21
    326人看过
  • 法院管辖权异议成立后,多久法院可以转移案件?
    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庭应当进行审查;或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事实上,裁定一旦作出,具体的案件移送,这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不需要多少时间的。《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1、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2、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如何避免法院管辖权异议,遇到管辖权异议法院如何处理遇到如何避免法院管辖权异议此类法律问题,首先应该详细描述案情电话咨询一下律师,让其帮您分析一下案件案情。然后再结合案情和律
    2023-08-05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债权转移后管辖法院是否有权搜集债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3
      债权转移后管辖法院的确定: 1、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 2、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转移法院管辖权的案件需要多长时间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9-30
      一般只需要一天,而法律只规定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有管辖权的法院自收到移送的案件之日开始计算审理期限。法律没有规定移送的期限。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
    • 转让债权需要债权人知道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5
      债权人委托转让需要债务人知晓。 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有: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2、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3、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 债权转让后管辖权是否随之转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8
      债权转移后管辖法院不能根据转移后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由原债权债务关系确定法院谁具有管辖权,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的管辖法院。
    • 财产转让的管辖法院:判决债权转让后的所有权人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8
      债权转让后,如果新的债权人需要起诉债务人,应遵循以下管辖原则: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成为诉讼当事人,消除原法律关系,产生新的法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新债权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原告对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区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区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