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环境监管失职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09:52:40 119 人看过

刑法中环境监管失职罪是以以下标准立案的: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3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严重污染的;

4、其他标准。

一、渎职犯罪的立案标准

渎职犯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有以下的3个方面:1、行为人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行为人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行为人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二、滥用职权罪损失的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在什么标准下环境监管失职罪才会被起诉?
    达到下列标准环境监管失职罪才立案:1、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失职,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4人以上轻伤,或1人以上重伤、7人以上轻伤,或10人以上轻伤的;2、致使3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给个人造成15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75万元间接经济损失的等。环境保护法常识: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特征为了制止环境监管部门执法不严和管理不力的现象,1997年《刑法》第408条规定: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明确规定了环境监管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特征有:(1)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客体特征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其客体是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执法人员的勤政性及权力行为的正当性。(2)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客
    2023-08-12
    242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对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把握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监管失职行为,应予立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规定,重大案件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致人死亡两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的;致使一定区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危害的。特大案件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致人死亡5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的;致使一定区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环境监管失职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严重不负责任的表
    2023-08-18
    242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否可以请律师
    有的。一、什么是环境监管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定义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环境监管失职罪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一)行为人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二)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本罪的主观上是过失,也不能排除放任的间接故意的存在,即明知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危及公私财产或人身安全,但严重不负责任,不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而是采取放任的态度,以致产生严重后果。(三)行为人具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本罪须有监管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工作极
    2023-06-14
    356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判几年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2.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小时以上的;3.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4.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的;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的;6.致使30人以上中毒的;7.致使3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8.致使1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9.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负
    2023-04-06
    224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惩罚力度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肩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严重损害公私财产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我国刑法对环境监管失职罪的量刑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触犯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会被法院判处拘役。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01
    79人看过
  • 我国刑法是如何制定环境监管失职罪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刑法对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我国刑法规定,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许可,行为人私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并且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触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被判处罚金
    2023-03-01
    357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相关司法解释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十七)环境监管失职案(第408条)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2.造成人员死亡工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3.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4.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
    2023-06-17
    128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怎样认定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特殊主体,为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吉林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吉林省环保厅近日制定《吉林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监管工作,提高环境监管质量,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方案》确定了网格划分工作以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构建覆盖全省、执法有序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纵向分级监管、横向分工负责的环境监管格局。《方案》明确了吉林省环境监管网格由各地级市环境监管网格构成。市(州)环境监管网格由各所辖县(市)环境监管网格和市城区环境监管网格构成。县(市)和市城区环境监管网格由所辖乡镇、街道等基本单元构成。环境监管网格对省、市、县行政区域实行
    2023-08-12
    460人看过
  • 如何认定环境监管失职罪
    2004年2月19日,湖北省公审了以环境监管失职罪提起公诉的武汉市洪山区环保局原助理调研员王某环境监管失职一案(本版2月26日曾详细报道)。庭审过程中,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认定及其构成要件成为法庭上各方关注的焦点。最终,王某被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半年、缓刑1年。此罪名系1997年《刑法》修订时新增加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极少,本文特对此罪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进行探讨。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概念及相关法律规定所谓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它是一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从原《刑法》中规定的玩忽职守罪中分离而单独规定的。《刑法》中有关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规定为该法第四百零八条: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2023-06-11
    55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与破坏环境资源罪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一、污染环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
    2023-06-29
    440人看过
  • 刑法对环境监管失职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污染环境罪侦查期一般多久?污染环境罪侦查期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审理情况而定,一般在一个月左右,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玩忽职守罪怎么判刑刑法规定,玩忽职守罪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
    2023-06-21
    129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概念和范围
    环境监管失职罪指的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此罪,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怎样构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行
    2023-06-25
    293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怎么追究责任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2.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小时以上的;3.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4.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的;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的;6.致使30人以上中毒的;7.致使3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8.致使1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9.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负
    2023-03-02
    60人看过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立案标准如下: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4.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5.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6.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量刑标准是:1.《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2023-06-06
    33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处罚标准,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2
      承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承担重大责任,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
    • 什么是环境监管失职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及其量刑标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环境监管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环境是人类自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环境是一切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环境保沪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
    • 我国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程序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10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10人以上轻伤;3、严重危害某些地区居民的身心健康;4、其他造成公私财产严重损失或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案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0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10人以上轻伤;3、严重危害某些地区居民的身心健康;4、其他造成公私财产严重损失或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况。
    • 办理环境监管失职案如何确认立案标准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6
      环境监管失职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造成人员死亡工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3、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 4、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