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在18岁由父母双方同意结婚,到现在五年了,一直没办结婚证,孩子2岁半,我丈夫现在有外遇,我想和他分开。请问我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和赡养费吗
律师解答:
你与你夫的关系系非法同居,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你可以要求你夫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讲你们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这不影响她的权利。事实上你和你的丈夫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那么,你离开他是完全自由的。财产方面,如果你们有结婚证,他有外遇,是存在过错的一方,那么在财产分配上,你会分到大部分,甚至全部,但是你们没有结婚证,对你不利。至于孩子的抚养权,你孩子只有2岁,年龄尚小,现行法律从考虑孩子成长角度判决的话,判给你应该是没有问题,此外,你还可以要求孩子的父亲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一直到孩子成年。
同居五年财产的分配方法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互相之间没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的财产各自名下归各自,除非能证明是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如果是二人共同劳动所得,只能按共同共有处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之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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