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0:44:08 71 人看过

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如下: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在规定的范围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四)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五)自法定退休年龄起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五年(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对终止劳动合同的限制并非绝对的。员工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在上述期限内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①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工人和雇主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平等地决定是否签订合同和合同内容。任何一方均可拒绝与另一方签订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与自己签订合同②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源于平等原则。双方地位平等要求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享有任何特权。当事人只能根据自己的意愿订立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无权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③协商一致原则

协商一致原则要求双方在劳动合同成立前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双方可能有与另一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但他们往往在具体条款上存在分歧,如工作期限和劳动报酬。此时,合同无法建立

④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劳动部1994年9月5日发布的《关于劳动法若干规定的解释》,这里提到的法律法规不仅包括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未来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以及民事和经济法律法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试用期延长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试用期
    一、试用期是什么意思?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双方在试用期内互相了解、双向选择,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是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并不是规定试用期的唯一标准,还需要考虑该工作的具体内容,比如一些体力劳动几天就可以胜任,没必要有几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试用期已过,变更工作岗位不可以重新设定试用期。如果在试用期以内变更工作岗位,无需重新履行试用期,而是在双方约定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剩余的试用期
    2023-04-03
    344人看过
  • 劳动合同试用期延长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试用期?
    一、试用期是什么意思?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双方在试用期内互相了解、双向选择,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是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并不是规定试用期的唯一标准,还需要考虑该工作的具体内容,比如一些体力劳动几天就可以胜任,没必要有几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试用期已过,变更工作岗位不可以重新设定试用期。如果在试用期以内变更工作岗位,无需重新履行试用期,而是在双方约定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剩余的试用期
    2023-04-29
    336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顺延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到期顺延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到期顺延的条件是: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劳动合同期满,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8、《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副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副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职期限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
    2023-04-29
    23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顺延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顺延的条件是: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劳动合同期满,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8、《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副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副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职期限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2023-03-21
    300人看过
  • 延长拘留期限的条件是什么
    一、法院民事拘留期限延长的条件是什么?对被拘留15天的人,法院没有权延长拘留时间的。法院决定的拘留属于司法拘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最多15天,一次拘留是不可以超过15天时间的。所以法院在15天拘留期满后,是无权再延长拘留时间的。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即如果当事人有多个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法院在第一次决定拘留时,只是针对其中一个行为进行了处罚,那么在第一次拘留期满前,法院有权再决定针对当事人的另一个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采取司法拘留的制裁措施,从而实际上延长了拘留时间,但这属于二次拘留,并不违法。二、司法拘留的期限是多久?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司法拘留最长不超过15日。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对违法行为最严厉的处罚,只能由法定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适用。司法拘留是由人
    2023-02-20
    147人看过
  • 如何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
    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的方式实际上就是重新订立一份新的劳动合同,既然是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那么对于之前没有约定到的一些事项也可以进行约定。一、劳动合同顺延应怎样操作劳动合同到期符合顺延情况则自动顺延。具体的操作是,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当事人双方无需续订劳动合同,而是依照法律规定延长。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最好重新签订。二、劳动合同期满如何顺延“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在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左右时间内,如果双方没有表达结束合同的意思,那么按合同约定,顺延若干时间。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最好重新签订来顺延。”三、劳动合同到期应该怎么续签?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要续签合同的,
    2023-03-23
    49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等三种。... 更多>

    #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期限延长的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31
      合同到期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延期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
    • 劳动合同期限延长有什么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3-18
      合同到期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延期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
    • 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用工的条件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
    • 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确认,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的条件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6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顺延,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的条件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1
      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