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人属于转包的情形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9 08:55:27 213 人看过

总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的行为;

总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挂靠”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

“挂靠”实质上也是转包的一种形式。

总承包人可以将主体工程分包么

总承包人是不可以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的。

一、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四)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五)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六)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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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0日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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