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撤销权之诉的立案受理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4:32:07 82 人看过

在法律方面关于案外人撤销权之诉制度的规定有很多,也比较复杂,普通老百姓看了也不太了解。本文为大家从撤销之诉的立案受理条件的角度分析,介绍关于这案外人撤销权之诉的内容。以下就是详细介绍:

案外人撤销权之诉的立案受理条件?

案外人依据新的事实提起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但为了避免对原生效裁判的不当冲击,较之一般新诉的立案受理,应相对严格地予以审查。我们认为,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条件:

一、提出主体

包括两类:一是因不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原审诉讼,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也就是说,该主体需有证明上述内容的证据;二是有证据证明其应当参加原审诉讼,因不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原审裁判损害其合法权益,且无法直接通过另诉方式解决争议的。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应当成为撤销之诉的提出主体,这类案外人起诉时应当提交共有关系的证据。

二、提出事由

主要是案外人认为原审裁判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该裁判对案外人实现合法权益形成障碍,案外人对此有不可分割的利益,且无法通过另诉方式解决。

三、提出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案外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生效裁判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时间起算点,需案外人提交证据加以证明。

四、撤销诉讼的具体请求

这是案外人提交给人民法院、明确其起诉所要解决的问题,即请求撤销哪些内容或判项,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生效裁判侵害。

五、管辖法院

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案外人应当向作出该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向该案的终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后裁判生效的,向一审法院提起;二审后裁判生效的,向二审法院提起。

此外,在对此类案件立案审查时,还应将上述条件与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立案条件结合起来。至于以什么案号立案,立案后由法院内部哪个庭实质审查,是具体操作中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撤销案件是否需要撤销立案?
    民事诉讼中,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刑事诉讼中,有如下情节的,只有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网上已经立案的案件流程是什么撤销网上已经立案的案件,具体流程如下:1、撤销案件时,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手续;2、撤销案件经立案机关批准后,纪检机关需要向被审查人及其所在单位组织说明情况;3、监察机关决定撤销案件的,需要制定撤销案件决定书,把撤销案件的决定和原因告知被审查人及其所在单位。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
    2023-07-06
    132人看过
  • 立案的案件能撤诉吗
    一、立案的案件能撤诉吗立案能不能撤销案件应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当事人出现法定情形,可以撤销案件,案件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可以主动撤案,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2.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不能撤案。二、立案撤销案件的情形有哪些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三、到法院撤诉一般要几天法院撤诉没有规定具体的流程时间。符合撤诉条件即可申请撤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撤诉。申请撤诉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
    2023-04-25
    244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立案案由
    当债务人的行为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且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阻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法院请求撤销。一、行使撤销权的实施有哪些法律效力?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力为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已经受领了债务人财产的受益人,应当返还等,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二、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多长时间?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就会消灭。三、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该怎么办?面对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
    2023-03-17
    254人看过
  • 公安局立案之后撤销案件的法律依据
    一、公安局立案之后撤销案件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
    2023-04-15
    427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能否调解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可以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裁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第三人与原案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原生效裁判文书即视为被撤销,也可以表述为原案当事人放弃对原生效裁判文书与调解相关事项的执行申请。律师补充:在调解之后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不需要再走法律途径了,但是如果后期双方后悔的情况下,还是可以进行起诉处理的。不过也是有法定的诉讼时效的,注意把握住时间。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围绕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是否对第三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为审查重点,围绕涉及第三人相关事项进行审理,对于不涉及第三人事项的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不在审查范围之列。当事人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一审判决以及不
    2023-05-06
    119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财产案件吗?
    第三人撤销之诉可以是财产案件,也可以是民事侵权案件,只要第三人认为存在人民法院审理生效的法律文书侵害了自己的利益,不论是经济利益还是名誉侵权案件,都可以适用于第三人撤销之诉,按照国家现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理依据主要有三点:(1)对判决效力扩张负面影响的矫正;(2)对当事人主义缺陷的弥补;(3)对第三人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首先,是判决效力突破相对性进而对第三人产生实际约束力可能造成对第三人不利的风险,为防止这种风险最终转化为实际损害必须事先加以矫正。判决效力本身只应当约束诉讼当事人双方,而不应当扩及是第三人,然而法律根据一定的利益考量规定了判决效力相对性的例外,此时判决效力会及于涉诉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由于判决具有形成力,即判决生效后会对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效力产生直接影响,而这种对世性效力带来的法律效果并不总是与立法目的相一致。因此,在赋予诉讼当事人更多的可期待的诉讼利益同
    2023-06-22
    468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送达不到能立案吗
    第三人撤销之诉送达不到能立案。起诉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应当立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三人撤销之诉送达不到可能会影响送达,但不会影响立案。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是以“与诉讼标的或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标准,不仅包括对于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又包括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其权利受到生效文书效力拘束,只有通过撤销判决才能获得救济的情况;还包括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2、管辖法院。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作了特别规定,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
    2023-02-26
    83人看过
  • 撤销权之诉不予受理的情况
    根据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对下列情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诉程序处理的案件;(二)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四)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
    2023-06-28
    53人看过
  • 申诉案件怎么立案受理
    取保候审保证金
    申诉案件的立案受理规定如下:(1)立案,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3)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4)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5)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6)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7)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8)宣判。哪些情况可以申诉1、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2、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3、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4、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5、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民事申诉案件受理条件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2023-08-13
    215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立案受理条件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深圳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理版权侵权纠纷案件,应符合以下要求:㈠提交投诉书:1、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投诉人)提出行政处理请求,应提交《投诉书》正本一份,并按被投诉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2、当事人(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其他事项;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职务和姓名及其他事项。3、正文应写明投诉事项,具体指明侵权行为的类型。4、应写明投诉事实、理由,附证据材料清单(下载证据材料清单样式)。5、应写明受理机关有权受理的依据,如:被投诉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侵权网站服务器所在地、侵权网站主办人住所地或者主要经营所在地。6、《投诉书》须由著作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署名或盖公章。㈡
    2023-05-01
    126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诉讼费怎么算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的诉讼费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收取。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是有标准的,而不是乱收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按照标准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1)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①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
    2023-03-19
    426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案审查问题与建议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案审查问题1、立案案由不规范。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法新增的一项诉讼制度,属于一种全新而独立的案件类型。由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对此类案件未予明确,各地缺乏统一标准,实践操作不尽规范,通常的做法是比照第三人申请撤销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案由来确定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案由。2、审查标准不统一。在立案登记制背景下,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案审查存在两种操作模式:一是形式审查,理由是若将其与再审程序设置相同标准,入门要求过于严格,不利于第三人的诉讼权益;二是实质审查,理由是此不同于普通的新诉,应严格按照程序和期限,认真把关材料后再作决定。3、审查主体不确定。谁是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查主体,法律对此并未明文规定。有的直接由第三人申请撤销生效裁判的原审判庭负责,大多数则是直接由立案庭负责,也有的基层法院因为受理案件数量巨大、法官办案任务艰巨,导致审判庭和立案庭疲于重负、懈于担责而相
    2023-06-11
    323人看过
  • 被撤销案件重新立案
    同一案件撤案后是可以重新立案的,但必须存在新的证据或情况。具体而言,法律对此的规定也是比较严格的,即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判决的,法院只是就双方的民事责任进行了处理,但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对方应负的刑事责任,如果对方涉嫌犯罪的,仍可以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只有这样才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才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刑事案件重新立案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及时审查检举、控告、检举、自首材料,认为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的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不予立案的理由应当告知原告。原告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立案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是有犯罪事实;2、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
    2023-07-01
    72人看过
  • 法院执行案外人异议之诉案件的处理
    [案情]2006年11月28日,公司A与公司B签订租赁合同,公司A将部分厂房及设备出租给公司B使用。2007年10月17日,公司A起诉至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公司B支付租金5万元并承担违约金10万元,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公司B的缝纫机98台。10月18日,法院裁定查封了公司B从租用公司A厂房内搬出并已存放于公司C的缝纫设备54台和存放于纳佳公司的缝纫设备44台。同年11月27日,法院判决公司B应支付公司A租金、违约金合计15万元。公司A于2008年1月1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公司C于4月9日提出异议,对查封缝纫设备中的68台主张权利,认为68台缝纫设备属公司C所有。5月6日,法院裁定驳回公司C的异议。同年6月10日,公司C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法院查封的68台缝纫设备为其公司所有。审理中,公司C向法院提供租赁合同1份,证明公司C将缝纫设备共计68台出租给公司B,租赁期限自20
    2023-08-04
    5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2
      1、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属于再审制度,是特别救济程序。 2、两者适格主体范围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主体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且第三人必须是原审诉讼案件外的第三人。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主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主体主要是指物权人但不限
    • 案外人撤销之诉的民事起诉状怎么起草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31
      原告: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被告: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案由: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撤销了取保候审之后的案件还会立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 免于起诉的案件立案后如何撤销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三、《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厅关于办理免诉案件的质量标准》对免予起诉的案件
    • 离婚诉讼立案之后怎么撤销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8-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