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强制征收土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5 05:14:39 319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划拔土地国家在怎样的情况下无偿征收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二、宅基地使用证能撤消变更吗宅基地使用权证能撤销变更,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这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
    2023-04-01
    295人看过
  • 国家划拨土地在哪些情况下才无偿征收
    国家无偿征收划拔土地的情况是:1、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2、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收回土地的;3、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4、自动放弃土地的;5、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6、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7、属于核准报废的土地的。一、房改房土地证年限是多久1、在《房屋权证》上,没有土地使用年限。如果该房的土地使用权是经出让取得的,用途是住宅,一般是70年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具体的要看该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年限。2、土地证没有年限,说明该房改房的地还是划拨土地。当房改房转让时,要交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收益金后,房改房的性质才能会改为商品房,才能正常交易。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是没有使用年限的。4、但如果所购买的这套住房在今后发生买卖关系的时候,就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由买房人(注意不是卖房人)缴
    2023-06-20
    143人看过
  • 划拨土地国家什么情况下有无偿收回
    划拔土地国家在下列情况下无偿征收:1、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2、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收回土地的;3、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4、自动放弃土地的;5、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6、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7、属于核准报废的土地的。一、土地使用用途不符怎么办?土地使用与批准的用途不符,且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那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第六十四条规定,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3-04-06
    35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国有有偿使用土地强拆?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国有有偿使用土地强拆?可以的。因国家发展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依法征收后,不按规定拆迁的,可以依法进行强拆。强制拆迁程序(1)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过程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强拆需要满足什么样子的条件?1、对于合法建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
    2024-01-26
    198人看过
  • 土地划拨标准在征收土地时,国家哪些情况下能进行
    划拨土地的国家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费征收。无偿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搬迁、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无偿回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转让。分配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求和城市规划要求免费回收,按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转让。无偿回收土地使用权时,其地面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土地划拨需要缴纳哪些费用1、土地出让金(受让方缴付,一般由政府定价,大概是成交价格的40%左右,具体可到土地所在地的土管部门咨询。)或是土地收益金(由转让方缴付,转让土地交易金额按规定比例缴付或是规定数额缴付,该比例或数额一般由各省级政府规定。同样也可到土管部门咨询。);2、契税:3%--5%,具体由省级政府规定,由受让方实际承担,由转让方补缴给政府;3、土地使用税
    2023-08-18
    43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考虑对土地进行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情形包括: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片开发建设以及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
    2023-10-14
    391人看过
  • 征收程序中什么情况可以强征
    一、征收程序中什么情况可以强征可以,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政府是有权对土地进行强制征收的,但强制征收土地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非法强制征收是被禁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二)
    2023-06-12
    424人看过
  • 国家可以无偿征收土地吗?
    不可以,但是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是合法的。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因而应当对土地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也就是说,房屋价值包含地上建筑物也就是房屋的价值和土地使用权价值两个部分,且这两部分的价值应当参考同等条件下的市场成交价格,也可以通俗地理解为:为了购置同等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需要支出的成本。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没有向
    2023-04-19
    285人看过
  • 哪些土地可以被国家征收
    (一)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二)工商业者在农村的土地;(三)某些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200%的部分;(四)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某些特殊地区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五)半地主式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国家征收土地补偿费的归属国家征收土地补偿费的归属如下: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2023-08-10
    309人看过
  • 政府可以在未得到签字的情况下强行征收土地吗?
    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被征收人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被征收人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其次,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征收是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再次,土地征收具有公益性,即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被征收人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应当以批准该补偿安置方案的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征收方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政府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履行一定的告知、催告义务。当然,也存在例外情况是可以强行征收土地的。如:您在接到政府的征收公告之后,要求限期内采取腾空土地,对此,您没有复议,没有诉讼,也不履行土地地表的清理等工作,此时政府实
    2023-07-05
    492人看过
  • 国务院批准哪些情况下的土地征收
    一、国务院批准哪些情况下的土地征收国务院批准以下情况下的土地征收: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二、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项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
    2023-05-26
    364人看过
  • 征收土地公告在什么情况下具有可诉性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公告本身就是具有可诉性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公告的内容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
    2023-06-22
    18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集体组织将土地可以收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集体组织所有权又称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组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财产的权利。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集体所有权没有全国性的统一的主体,其主体是工业、农业、商业、修理和服务业等各方面的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各个集体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由代表法人的机构经营、管理、统一行使其财产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的客体是集体所有的财产,除国家专有财产外,一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都可以成为集体所有权的客体。具体包括:(1)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山林、草原、草场、滩涂、水面、水库、电站和农田水利设施。(2)集体组织所有的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等企业拥有的固定
    2023-07-21
    453人看过
  • 土地征收农民不同意可以强制征收吗
    1、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不能强制征收,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当然,各地的违法占地案件不时发生,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两点:一是依法维权,因为农民只有法律这一个武器;二是联合,最起码要联合大部分人。《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024-05-02
    2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征收土地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国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要求征收土地。国家征收土地有一定的限制,即只有在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时,才可以征收土地。在其他情况下,国家不可随便征收土地。至于什么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由于我国实行严格的征收土地审批手续,能够批准征地的只有国务院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因此对于是否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判断。
    • 农村土地在什么情况下可强行征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2
      如果是签过相关补偿协议且全部补偿已到位,被征收人扔不交付被征收土地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 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征收土地使用权限额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42条的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该法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
    • 什么是国土土地强制征收?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9
      如果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没有签约,强制征收程序将启动。但是,启动强制程序并不意味着土地会立即被强制征收。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大致会经历以下程序:第一步,制定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要求被征收人在一定期限内回复。在此期间,地方政府通常组织一两次协调。协调不成功的,进入第二步,申请市、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行政决定。市、县国土资源局收到申请后,一般会先向被征收人发出《交出土地通知书》被征
    • 国家强制征收土地合法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3
      国家出现强制征收土地是合法的。在近几年也是会根据国家的发展来征收公民的土地,那么在征收土地时也是会按照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征收的具体面积来确定征地补偿费用的,同时在进行征地手续以及发放款项时一定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程序去进行,否则也是属于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