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淮安办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32项: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二、安办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办理条件
【公安部行业标准】《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
6.1一般要求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一般要求为:a)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b)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无刑事处罚记录;d)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6.2特殊要求
6.2.1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为:
a)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
b)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1年以上;
c)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D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d)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C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e)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A的,应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5项B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f)近3年参与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的,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6.2.2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资格条件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资格条件为:
a)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b)初中以上文化程度;c)近3年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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