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一方逾期还款的利息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
2、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了约定,对逾期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3、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既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出约定,也未对逾期借款利息作出约定,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定期的无息借款,一类是不定期的无息借款。
非诉讼追债与诉讼追债的法律结合
无论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还是非诉讼的方式追债,其目的都是为了债权的实现。如果我们将诉讼的方式和非诉讼的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那将会起到更好地实现债权的效果。
(一)以非诉讼追债为诉讼追债的前置程序
一般正常的追债程序就应当以非诉讼的方式为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先礼后兵,诉讼是万不得已的方式。我想能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解决欠款问题的,很少有人会放弃非诉讼的方式,而直接采用诉讼的方式的。
(二)通过非诉讼追债的手段为诉讼追债取得有力的证据
其实非诉讼的方式不旦是诉讼方式的前置程序,更重要的是,往往很多诉讼方式,是依靠在非诉讼方式过程中取得有力证据来实现诉讼方式的。在欠款纠纷当中有很多案件在诉前还不具务确凿的证据来保证胜诉的情况下,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非诉讼的方式先和债务进行商谈,在商谈的过程中及时固定、收集证据,一旦时机成熟的话,立即提起诉讼。
结语
其实无论是欠款还是债务,在个人之间还是企业之间亦或是在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发生是在所难免的。要想尽最大限度的避免恶债的发生,应在交易前,从法律的角度,对客户进行资信分析,然后作出决策,是防止或减少恶债发生的最佳方法。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债权人应该怎么追索利息
361人看过
-
当股东权利受侵害时应当怎样处理
478人看过
-
公司法律顾问应当怎样追债
211人看过
-
向债务人追债的利息怎么算?
496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应当怎样处理
168人看过
-
破产银行债务应当怎样处理呢
179人看过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
追债利息要如何处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23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一方逾期还款的利息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 2、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了约定,对逾期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
-
典当行应当如何追索利息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12根据典当行业管理办法规定,典当行业没有那么高的利息。第三十七条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第三十八条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
向人追债的利息应如何算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28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一方逾期还款的利息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 2、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了约定,对逾期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
-
怎样向追债的人要取得利息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18贷款双方对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免费贷款的性质。借贷双方约定利息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借贷利息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息标准。 一方逾期还款的利息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逾期借款利息的,应当约定。 2、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约定了借款期利息,未约定逾期借款利息时,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算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
-
债权人收取利息和报酬的部分,应当如何处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9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