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所有权登记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7 21:49:38 466 人看过

(一)针对我们特别关心的问题,我们需竭尽全力将之写入原本空白的合同之中。从法律角度来看,广告宣传更像是一种要约邀请,而非真正的合同条款,因此并无强制性的约束力。同样地,业务员的说明以及他们所做出的口头承诺,若未被明确写入合同之中,也无法产生任何实质性约束力。毕竟,业务员仅仅代表开发商向潜在买家推荐相应的房地产项目,其代理权限极为有限。有些购房者甚至会凭借业务员口头承诺的录音证据,试图让开发商承担某些本不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责任,这种行为不仅不恰当,而且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当消费者对诸如绿化率、小区配套设施以及周边环境等特定方面存在疑虑时,应积极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争取将这些问题纳入合同条款之中。

(二)我们需要纠正在签订合同时所持有的两种错误观念。一种是对合同内容毫不在意,只是随意签署;另一种则是过分担忧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陷阱,以至于忽视了自身的需求以及合同的主要目的。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利于我们有效地保护自身权益。

(三)我们应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尽量避免采取诉讼手段。尽管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但有时候它反而可能无法达到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初衷,甚至可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的伤害。消费者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只要还有协商的空间或者可能性,我们就不应轻易放弃。对于解决问题来说,如果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那么对双方都会更为有利。

(四)我们需要格外留意保存和搜集各种证据。虽然诉讼在某些时候确实难以避免,但是拥有充足且可靠的证据无疑是赢得官司的关键所在。即便我们尚未面临诉讼,但只要我们掌握了开发商违约行为的充足且可靠的证据,便可以在与开发商的谈判中占据更加有利的位置。因此,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我们都应该尽可能地保留和搜集所有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相关证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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