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什么情况可以破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6:12:15 60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一、任意解散事由有哪些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公司未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我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最高营业期限,又未强制要求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因此,营业期限是我国公司章程任意规定的事项。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营业期限,在此期限届满前,股东会可以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如果没有形成此决议,公司即进入解散程序。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解散事由一般是公司章程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可以预先约定公司的各种解散事由。如果在公司经营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可以决议公司解散。

(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因不设股东会,其解散的决定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做出。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行政处罚时,必然引起公司解散。在程序上,公司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清算,并于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二、债权债务多久可以清算

债权债务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解散事由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企业能提出破产申请?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破产申请条件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企业破产申请流程公司申请破产的程序如下:(一)公司出现可以申请破产的情形,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二)人民法院通知债务人;(三)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受理;(四)如裁定受理,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
    2023-08-01
    212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清算情况
    一,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税收需要补齐吗?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税收需要进行清缴补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3-06-21
    428人看过
  • 2022年企业申请破产情况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企业破产不申请破产可以吗企业破产不申请破产可不可以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企业破产是属于自愿的行为,并不是强制的要求,申不申请破产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自行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023-07-03
    483人看过
  • 国有企业破产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有效地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中企业退出机制的法律法规,1986年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破产法》本身存在的局限,很难解决企业在关闭破产过程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特别是涉及职工安置和职工权益保障等问题。九十年代中期以后,国家加大了结构调整力度,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国有企业实施关闭破产工作的有关文件,对国有企业实施关闭破产以及职工安置等有关问题进一步制定了有关政策,为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和妥善安置企业职工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证。一、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分类与涉及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主要分为四大类:一是企业关闭破产;二是企业兼并和重组;三是中央企业下放;四是企业减员脱困。其中,企业关闭破产工作主要涉及煤炭、有色和核工业三大类矿山以及纺织、军工、钢铁、炼油、建筑、制糖、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多个行业和三峡工程库区企业等。二、组织机构及
    2023-06-09
    387人看过
  • 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情况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2年7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2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递交申请外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在实践中,一般法院要求债权人申请破产时提交下列文件:(1)
    2023-03-04
    487人看过
  • 合伙企业能退伙吗合伙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
    合伙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伙,需要区分两种情况:首先,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的,到期可以退伙。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其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退伙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后的法律效果是什么1、退伙时,退伙人丧失合伙人的资格退伙的时间,自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若是除名退伙,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自退伙之日起,合伙人丧失合伙人的资格,对退伙后发生的债务不再
    2023-08-04
    99人看过
  • 企业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裁员
    用人单位的裁员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利益,因此,根据中国劳动法第27条和第28条的规定,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裁员条件做出了严格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用人的,在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整顿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裁员,优先考虑裁减人员裁员程序是什么经济性裁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提供生产经营情况;裁员既不是员工的过错,也不是员工自身的原因,裁员总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员工的生活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裁员之前,应听取工会或员工的意见。(2)根据法律规定,提出裁员计划,包括裁员名单、裁员时间和实施步骤,以及裁员的经济补偿方式,行政法规和集体协议;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怀孕、分娩或哺乳期间的女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对减员方案
    2023-05-07
    418人看过
  • 破产保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报债权
    可以。保证人即使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仍不能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一、债权人能放弃债权人的债权担保人责任吗债权人是可以放弃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这是其权利。债权人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二、法院怎样执行担保人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法院不能执行担保人财产(例外情形除外)。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则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可执行担保人财产。三、担保人有什么风险1、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
    2023-03-20
    410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让合资企业的股权
    本案属于股东转让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权利引起的股东权利确认纠纷。所谓股东权,简称股权,是指股东以股东资格为基础,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东权是一种财产权与经营权相结合的权利。所谓股东权利转让,是指股东依法将其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东权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公司法》分别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的转让程序,但对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权利转让问题没有规定笔者认为股份合作制股东权利转让的条件是:(1)主体不合格。主要是指转让方未取得股东资格和受让方不属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工作人员(二)未依法办理相关转让手续。例如,股权转让必须由股东大会过半数成员决定,并符合股东优先受偿的原则,必须经有关行政部门变更登记;(3)协议内容不合法,即:,股权转让协议的实质是非法的。转让人以名义转让股权,实质上非法借款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合营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答复》的
    2023-05-07
    352人看过
  • 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存在哪些情况
    从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角度看,前两种情势下之合同,破产清算组均应解除而不应选择履行,因为,一方面,继续履行无益于破产财产价值的维持;另一方面,相对人履行完毕后,就处于一种不具有任何担保利益的一般债权人地位,应当与其他一般债权人一起平等地参与破产分配,破产程序进行的宗旨又在于全体债权人平等分配的满足,与其他债权人相比,这样做对其利益的保护并无歧视和不妥。但如果反之,则必然会在该相对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产生厚此薄彼的待遇,有违破产程序所应遵守的公平原则。而对于相对人负有义务的单务合同,或者双方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但破产人已履行完毕而相对人未履行的,应该不受破产宣告效力的影响,清算组对此只能请求相对人继续履行合同,该请求权行使的结果利益归属于破产财团。如此对相对人的利益并无损害,因为相对人只是履行合同上本来已经确定的义务。由此可以认为,就破产人负有义务的单务合同以及相对人已履行而破产人未履行的双
    2023-04-29
    240人看过
  • 遇到企业要破产的情况怎么办
    有下列情形:一、企业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企业没有进行和解或重整,被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破产。二、《企业破产法》第78条规定的情形: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三)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一、申请重整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
    2023-03-15
    327人看过
  • 对实施的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员工?
    企业可以开除员工的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造成严重影响等;(五)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企业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什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六种:(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
    2023-06-28
    467人看过
  • 企业破产须交职工安置情况
    中国最高立法机构27日高票表决通过企业破产法。这部法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企业破产法(试行)同时废止。今后,企业在破产时除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等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新出台的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此外,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据悉,目前破产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等费用的状况在有些地方仍较为严重。据中华全国总工会上半年对山西、甘肃、青海、安徽、福建、湖南等六个省的不完全调查,
    2023-04-23
    410人看过
  • 私人企业破产老板在哪种情况下要坐牢
    一、私人企业破产老板在哪种情况下要坐牢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
    2023-04-15
    12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申请破产,有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破产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5
      有些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遇到比较大的债务危机,已经没有现金流或是贷款可能性,此时公司老板不得不去申请破产。但是,公司要申请破产也是有条件,不是想要申请破产就能够去申请的。那么,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申请破产?
    •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企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可以进行经济性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 企业破产逃债的情况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0
      企业破产逃债,一般有以下表现: 1、破产企业故意隐瞒财产,缩小破产财产范围,想法设法低估破产财产价值,压低赔偿比例。 在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时,一些企业只对固定资产进行估价和作价,忽略了企业的无形资产,比如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对无形资产不作价、不评估。 在无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有的企业甚至不按破产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价,故意压低破产财产的作价金额,使债务率超过实际负债率,形成无资产清偿债务的局面。 2
    • 破产债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需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管理人适用此条提出撤销程序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是债务人对现有债务提供的担保,即对已经存在的债务新设定担保。新设债务同时设立财产担保的,则不受此限; 2.该担保既可以是债务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是债务人为第三人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3.该担保须是在债务人财产上设定的,即以债务人自己的
    • 个体企业哪种情况可申请破产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8
      个体工商户无法申请破产。现有的与破产的依据有:个体企业哪种情况可申请破产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