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收征管成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7:51:24 306 人看过

降低税收征管成本的意义有哪些

什么是税收征管成本

税收征管成本是指税务行政机关在税收管理过程中所付出的人财物。

降低税收征管成本的意义

税收征管成本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经济现象,就如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一样,不能避免,更不可忽视。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根本要求出发,加强税收征管成本的控制意义重大。从根本上来讲,降低税收征管成本的必要性主要在于:

(一)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是导入税收征管企业化经营理念的必然要求

纵观当前一些从众多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的优秀民营企业,其成功的主因就是拥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理念。其中最主要的一条,便是强调资本的运作效率,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空间,增强市场竞争力。当前,我国有不少政府部门均提出了要以企业化的经营理念来指导行政机关的日常工作,以此来控制政务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肩负为国聚财职责的税务机关,导入企业化经营理念,就必须压缩机构层级,减少管理环节,把降低税收征管成本作为根本出发点,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征管效率,打造精简、务实、高效的税务形象。

(二)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是缓解新形势下行政经费压力的有效途径

以余姚市国税系统为例,我市国税纳税人从1995年国税成立初的1.9万户增加到了2004年底的2.9万户,可谓增长迅速。2002年开始的新办内资企业所得税和2005年开始的车辆购置税归划国税部门征管后,使国税系统的工作量更是大幅度增加,使得经费支出与日俱增。但是随着各种代征手续费的取消,国税系统的经费来源却日益减少,客观上给我们日常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困难。为有效解决收入来源与费用支出之间的矛盾,就必须坚持开源节流。而在经费来源受限制的前提下,降低税收征管成本便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三)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是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工作目标实现的锐利武器

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使税收目标由单纯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过渡到了纳税人价值的最大化,并形成了新的税收观。新的税收观,把税务机关看作是为最终满足纳税人需要而设计的“一系列征管”的集合体,形成一个由此及彼、由内到外的“征管链”。每完成一项征管需要消耗一定的资源,而征管的产出又形成一定的价值。按此逐步推移,直到把最佳的服务提供给纳税人,以满足他们的需要。在税务生产过程中,所有的征管都可以划分为“可增强价值的征管”和“不增加价值的征管”。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有助于在索本求源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消除“不增加价值的征管”,对“可增加价值的征管”,也通过尽可能地减少为完成每一项征管所消耗的资源,并以此贯穿始终,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升,最终有效完成各项税收工作目标。

(四)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是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体现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建设节约型社会,就必然要求我们税务机关牢固树立科学的税收发展观,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为核心,强化节约意识,完善征管结构,推进技术进步,建立健全节约型的税收征管机制和体系,不断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把节约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全面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3日 18: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税收筹划的成本是什么
    一、时间成本税收筹划是一个非常系统的工程,需要收集大量的税法、会计的资料,同时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与咨询机构或税务机关沟通,一个成功的税收筹划都不是独立的,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而在税收筹划实施过程中,也需要大量的时间来操作,时间成本的大小取决于税收筹划方案的复杂程度。二、人力成本税收筹划的需要在各个部门进行协调,更需要财务人员进行大量的工作,在方案实施的过程中,需要付出更多的人力成本。三、心理成本许多人在处理税收筹划事项时都因担心筹划不当而产生焦虑或挫折等心理。一般会选择咨询专业机构或直接请专业机构代理,心理成本很容易成为货币成本。四、货币成本由于一些企业的财务人员的水平并不高,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往往要求助于专业的中介机构,方式往往是咨询或代理,这样产生的咨询费用和代理费用,以及相关人员的调研、执行过程中的宿费用都将由企业来负担。五、风险成本一个合法有效的税收筹划得以进行
    2023-05-05
    352人看过
  • 税收成本的定义是什么
    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税收成本亦称“税收征收成本”,专指税务机构为征税而花费的行政管理费用。它包括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和奖金支出;税务机关的办公用具和设施支出;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因实施或采取各种方法、措施而支付的费用;税务机关为进行及适应税制改革而支付的费用等等。广义的税收成本亦称“税收奉行成本”,除税务机关征税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还包括纳税单位或个人为按税法纳税而支出的费用。如纳税人因填写纳税报表雇用会计师、税务顾问或职业报税者所花费的费用;纳税人花在申报纳税的时间等等。但通常说的税收成本指的是前者。衡量或考察税收成本的基本指标是征收费用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比重越低,说明税收成本越小,以较小的税收成本换取了较多的税收收入;比重越高,说明税收成本较大,已取得的税收收入是以多的管理费用为代价的,国家税收的“名义收入”和“实际收入”有较大差距。降低或减
    2023-05-04
    160人看过
  • 《税收征管法》51条的内容是什么
    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释义】本条是对退税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纳税人缴纳税款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难度高的经常性工作,在征纳税款的过程中,由于理解税法错误、计算错误、错用税率、调高税额或财务技术处理失当等各种原因,都有可能出现多征多缴税款的情况,那么对这部分多征多缴的税款应当如何处理呢?本条的规定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两种途径,一种是由税务机关发现的多征税款,这种情况只要是税务机关本身发现的,就必须主动通知纳税人并立即办理退还手续,将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马上退还;一种是由纳税人自己发现的多缴税款,对这种情况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可
    2023-04-17
    254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成本是否征收契税
    一、拆迁安置成本是否征收契税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国税函〔2009〕603号)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房地产企业安置拆迁户费用计入取得土地成本,应作为计征契税依据。二、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一)土地根据所有权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一类是集体土地。(二)取得建筑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划拨和出让。1、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划拨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通过
    2023-04-27
    267人看过
  • 税收征管法的特征
    法律综合知识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同原有税收征管法规相比,具有以下突出特征:1.统一了对内税收和涉外税收的征管制度,实现了一切纳税人在适用税收征管法上的平等。2.强化了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增强了税法的刚性。3.完善了对税务机关的执法制约制度。4.完善了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制度。5.完善了法律责任制度。6.确立了税务代理制度。
    2021-12-02
    396人看过
  • 税收征管形式
    税务管理
    基层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分工方式。我国基层税务机关税务专管员的征管形式大体包括:驻厂管理、行业管理(条条管理)、分片管理(块块管理)、条块结合管理、巡回管理、查缉管理等几种形式。所谓税收征管工作的分工方式,是指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职责划分的形式。我国的税务管理形式采用的是按职责分工不同,有征、管、查合一和征、管、查分离两种形式;按管理税种多少不同,有分税专管和各税统管两种形式。1994年税收征管改革开始后,税收征管的形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将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工作新的模式。总的来说,税收征管形式是由税收征管的对象和内容决定的。基层税务机关应从实际出发,按照加强征收管理、提高管理效率、节约管理成本的要求,根据地区间或行业间的税源分布、交通条件、城乡差异、干部力量等因素,综合权衡,从而确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征管形式。
    2023-06-07
    447人看过
  • 2020年新税收征管法: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
    最新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有:一、买房买车缴社保都要登记纳税人识别号征求意见稿中列举了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都将使用纳税人识别号。有税务人士分析,包括买车等达到一定金额的大宗消费可能都将登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存取款需要登记号码也不无可能,纳税人识别号就是要起到监控纳税人收入和支出的作用。税务部门就是要通过纳税人识别号实现社会全覆盖,进行税务管理。二、“灰色收入”将无法再逃税。目前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其中人们的常规收入,比如工资、奖金等都是由单位代扣代缴。而在这些常规收入外的自行申报方面则存在着不小的漏洞,也就是所谓的“灰色收入”。‘灰色收入’不意味着是不合法收入,但由于其不在明处而导致了逃税问题。一方面是“灰色收入”接收者有意逃税,更多的是出于不愿意让灰色收入“见光”而不愿意自行申报。由于“灰色收入”更多是以现金形式
    2023-07-12
    93人看过
  • 税收征管法是怎么规定的
    税收征管法是全部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等规定的税收法律、法规的总称,是国家用法律形式对税收征收管理活动进行界定的一系列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刑法有关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规定。《税收征管法》于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01年修改,自2001年4月1日起实施,而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条例》)同时废止。它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律形式对国内税收和涉外税收作出统一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管法》共分为六章62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税务管理;第三章税款征收;第四章税务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该法是我国税收征收管理
    2023-05-05
    485人看过
  • 税收征管模式与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之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税收制度历经数次重大变化,与之相适应,税收征管模式也几经改变。同时,伴随着国家的法治化进程,税收征管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可行的法律制度体系。于是在观念上就存在着税收征管模式与征管法律制度两种指导体系,尤其是对税务行政管理而言,两种指导体系可能的冲突是必须要面对并加以解决的。首先,税收征管模式是否体现了税务机关的意志,税务机关可否因自身需要确立税收征管模式。其次,税收征管模式与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在效力上何者优先,税收征管模式是否构成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可否对纳税人发生效力。第三,税收征管模式是否是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当然内容,并直接在法律中加以表述或描述。再者,税收征管模式可否作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解决这些冲突的根本途径在于明确税收征管模式的性质,并厘清其与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关系。一、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历史沿革与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演进无论是税收征管模式还是税收征管法律
    2023-05-05
    145人看过
  • 有哪些原因直接或间接影响税收征管成本
    1.经济因素。经济发展水平对税收征管成本产生影响。一般情况下,在税收制度既定时,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决定了税源多少。在税收征管成本的绝对量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呈现出一种正相关的关系。以我国为例,1978年GDP为3624.10亿元,同期税收收入为519.28亿元,税务人员为17万人;1988年GDP为14928.30亿元,税收收入为2390.47亿元,税务人员为50万人;1998年GDP为79395.70亿元,税收收入为9262.80亿元,税务人员为99万人。在人均征税量上,1978年为30.5万元,1988年为47.8万元,1998年为87.29万元,呈一种上升趋势。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导致了税收征管成本的地区不均,沿海发达地区与内陆欠发达地区的差距明显。2.财政因素。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政策导向对税收征管成本有着重要的影响。税收收入的取得是为了满足政府职能的需要。如果政府对税收收入的需求
    2023-05-04
    407人看过
  • 《税收征管法》大修
    原《税收征管法》先缴税后复议规定一直为社会所诟病,是本次修法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先款后议条款限制了当事人救济权,有可能让一些显失公平或明显误决的案例投诉无门,不利于政府自我纠错机制和复议制度的完善与发挥。此次修法,为使争议最大限度地通过税务机关内部的救济程序解决,取消了过去先缴税后复议的规定。按照税务总局的说法,之所以如此,是为保障纳税人申诉的权利,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和矛盾调处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同时,为防止纳税人就争议事项随意提起复议、拖延缴纳税款,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理决定的,纳税人须支付税收利息,加收时间从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税收利息为每日万分之五。拟议取消先款后议此次修法与此相关的另一大亮点是完善了税收争议处理机制。税收争议处理是税收征管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部门建议专门增设争议处理一章,包括税收争议处理中的
    2023-06-07
    405人看过
  • 新刑法危害税收征管罪指的是什么
    新刑法危害税收征管罪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妨害国家税收正常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额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2023-06-25
    386人看过
  • 税收征管法有关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2023-04-13
    459人看过
  • 我国税收征管的基本目标及模式
    我国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目标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纳税遵从。具体包括:①执法规范。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②征收率高。依据税法和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③遵从度高。通过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纳税遵从度。④成本降低。降低税收征纳成本,以尽量少的征纳成本获得尽量多的税收收入。⑤社会满意。有效发挥税收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使税务部门形象日益改善。经过各级税务机关的不断实践和探索,我国逐步形成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体现了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纳税是法定义务,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行政执法的组
    2023-06-07
    33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税收征收管理法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制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目的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 流转税的特点是不是流转税计税简便征税成本低便于征收管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2
      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下列流转税方面的优惠: ⑴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合营合同规定作为合营者出资的或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环节的流转税; ⑵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免征流转税; 流转税法 ⑶设在经济特区内的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区内销售的,除矿物油、烟、酒等少数产品减半征税外,其他产品免征生产环节的流转税; ⑷设在保税区内的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在保税区
    • 征收遗产税成本高吗,如何征收遗产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8
      继承直系亲属的房产是免税的. 《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明确。《通知》规定,以下三种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
    • 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危害税收征管罪包括哪些内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
      危害税收征管罪是违反国家税收法规,侵害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妨害国家税收管理活动,情节严重,应受刑法处罚的一系列犯罪行为的统称。由此可见危害税收征管罪具有双重违法性,首先是违反了税收行政法规,进而是违反了刑法,刑法修订以前此类犯罪也称为涉税犯罪、税收犯罪。 危害税收征管罪-内容 危害税收征管罪包括:偷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
    • 最新的征收遗产税的成本是那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8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