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了还能再起诉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4:42:25 201 人看过

行政诉讼法驳回起诉的可以再起诉,起诉应当符合一定条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行政复议不服几天内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不服提起诉讼的时间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复议机关收到被征收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但六十日内没答复,那么要从六十日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2、倘若被征收人收到了行政机关复议答复但对答复结果不满意,就要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行政诉讼立案要符合下列要求: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三、提起行政诉讼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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