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食品安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6:43:09 235 人看过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黑卫电发[2008]27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森工、农垦总局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10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按照卫生部内部明电要求,自通知之日起至10月8日,认真做好各地区食物中毒事件的上报工作,奥运期间所有食物中毒均实施紧急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除按原有规定程序报告外,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还应及时将食物中毒调查报告上报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处。

联系人:田在勇、冯晓春

联系电话(传真):0451-85971188、85971182

电子邮箱:f8597@126.com黑龙江省卫生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四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沈阳市、青岛市、秦皇岛市卫生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及早发现和处理可能影响奥运食品安全保障的不良事件,如实反映卫生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开展的工作,我部决定自通知之日起至10月8日,对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采取特殊报告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奥运赛区城市卫生行政部门在报告食物中毒事件时,除按原有规定程序报告外,要同时抄送我部监督局。在奥运期间所有食物中毒均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二、各赛区城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每日中午12时前,向我部监督局报告前一日开展的食品安全方面工作信息(也可通过我部派驻联络组报告)。报告的重点内容为:各赛区卫生部门对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保障方面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卫生检测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以及本地区涉及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保障方面的工作简报和工作动态。

三、各地报送的信息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对初步报告的事件信息要有进一步的跟踪调查结论、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联系人:卫生部监督局李泰然、谢杨

联系电话:010-68792613,68792628,13501386517

传真:010-68792608

电子邮件:food2@moh.gov.cn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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