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法律后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08:02:48 99 人看过

保险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就是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消灭。保险合同的终止是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法律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自然终止;因履约导致终止;因解除导致终止。

一、合同终止的基本内涵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

二、合同终止的条件是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余情形。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三、社保中的终止合同与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

区分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区分:1、解除合同,必须有一方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合同终止是合同关系消灭,通常都是预先约定好了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出现,导致合同终止;2、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合同发生效力;3、合同终止的程序简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即可。合同解除程序复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犯罪中止的法律效果
    行为人成立犯罪中止的,区别其造成损害的不同程度和状态,分别给予其轻刑的量刑待遇:(1)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2)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一、共同犯罪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在单独犯罪中,行为人只要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就可以构成犯罪中止。而共同实行犯中的各犯罪人的行为已相互联系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每个人的行为都是处于整体行为的有机统一体中而与犯罪结果具有因果关系,这就决定了每个共同犯罪人不仅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而且应对整体的犯罪行为负责。在这种情况下,共同实行犯的只要有一人的行为造成了纺织结果,就认为全体共同实行犯均为既遂。因此,在考虑其中部分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只止时,就应该将其放在共同实行犯罪行为的整体中,看其犯罪中止是否在停止本人犯罪的前提阻止了其他犯罪人继续实施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然而,并不是所有共同实行犯罪中的实行犯成立
    2023-04-02
    111人看过
  • 保险合同有效的要件,保险合同的中止期
    一、保险合同有效的要件保险合同有效需要满足以下的几个要件:1.主体合格,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自己的真实内在意思;3.合同内容合法,即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二、保险合同的中止期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合同的中止期一般不会超过2年。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就会进入中止期。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补交保险费或未与保险人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应当按时缴纳保险的费用。三、保险合同的免责期是什么投保人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后,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所以保险合同负责期是指投保人和保险有约定免除责任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
    2023-06-26
    238人看过
  • 执行中止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2-18
    458人看过
  •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发生保险事故怎么办
    一、保险合同中止的原因1、宽限期内还未续费的如果到了续费的日期,投保人还没续费的,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一般是60天。如果60天过去了,还没有缴纳保险金的,那保险合同效力就中止了。如果在宽限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从需要缴纳的保险金扣除。但是如果宽限期结束了投保人还没有缴费的,保险合同就中止。2、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支付保险费和利息的人身保险是有现金价值的。如果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费的自动垫交条款,即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内没有续费的,从现金价值中扣除,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当保险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付应付的保险费和利息的时候,合同效力中止。二、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发生保险事故怎么办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也就是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还是会赔的
    2023-03-11
    179人看过
  • 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一、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如下: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在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1.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1)不可抗力;
    2023-05-06
    160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与复效是如何规定的
    一、中止: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二、复效:合同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023-03-14
    403人看过
  •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通则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样规定的理由是:(一)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害,那么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受到的损害就无法补救。(二)合同解除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恢复原状,那么非违约方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作准备所支出的人力、物力,以及为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就得不到补偿。(三)在协议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了损失,如果获利的一方不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到的损害,不符合公平原则。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规定:“货物发运前,承运人或托运人征得对方同意,可以解除合同。承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退还已收的运输费用,并付给托运人已发生的货物进港短途搬运费用;托运人提出解除合
    2023-04-06
    311人看过
  • 如何审查供水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无效的后果
    一、如何审查供水合同的法律效力审查供水合同是否有效,可以从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方面进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无效的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为了使无效合同双方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原标的物存在的情况下,应将原物返还。如果原物不存在,根据《民法典》规定,在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应当折价赔偿。折价赔偿,具体应当按照所一方当事人所取提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要按照过错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
    2023-04-18
    471人看过
  • 评估保险合同法律效力的技巧
    认定保险合同的效力:1、合同立即生效,双方开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2、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但直到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期限到达。签订保险合同大致包括以下过程:1、申请人,填写投保单;2、投保人和保险人确定保险条款,说明支付保险费的方式;3、保险人审查投保单,决定接受投保后在投保单上签字;4、保险人出具保险单。保险合同效力变更内容(1)保险合同无效1、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2、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3、自始无效与失效。(2)保险合同解除指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使合同无效的行为。(3)保险合同复效保险合同复效指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又重新开始。中止期内,保险人不需负责任。例:如寿险中投保人未能按时交纳保费,由此中止的合同可以复效。复效的法律后果:已复效的保险合同应视为自始未失效的原保险合同(4)保险合同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由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而不复存在。《中华人
    2023-07-22
    120人看过
  • 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时的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符合新《保险法》的规定。因为,“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符合法条设定的“期间”的规定,既然是“期间”,就存在“始期”和“终期”,首先,合同效力中止无疑存在始期;但是否存在终期呢答案是肯定的,保险合同至少会因为被保险人的死亡而终止,所以,“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符合法律关于期间的规定。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是用民法典和民法典等。以下为保险合同效力变更的内容:(1)保险合同无效1、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2、全部无效与部分无
    2023-07-16
    62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违约条款的法律效力如何?
    在合同解除之后,违约条款的效力一般是有效的,当事人依然可以根据违约条款来进行违约金的索赔。法律对于合同解除后的条款效力规定,一般是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此违约金条款是否仍然适用。所以尽管合同解除了,但是违约条款依然可以用于双方当事人进行赔偿和结算处理。合同解除后违约条款应该怎么处理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
    2023-07-01
    188人看过
  • 终止合同的约定及其法律效果
    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当事人可自行约定。只要约定的期限或终止的条件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即合法有效。附终止期限、终止条件的合同,期限届满或条件成就时,合同失效。婚前财产约定是否有法律效力婚前财产约定有效。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见,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这一法律规定为婚前财产协议提供了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023-07-09
    260人看过
  • 合同终止的概念及其法律效果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终止的效力如下: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3、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终止后的效力合同终止后的效力是合同终止后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权利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
    2023-07-22
    374人看过
  •  法律视角: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具有返还财产的权益,对方当事人也有义务返还相应的财产。返还财产有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两种形式。此外,折价补偿和赔偿损失是在无效合同处理中可能发生的后果。非民事性后果是指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还可能发生的非民事性后果,如财产收归国库或折价补偿等。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合同当事人具有返还财产的权益,他们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交付的财产。同时,对方当事人也有义务在接收这些财产后,按照合同规定或法律原则返还相应的财产。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1)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
    2023-11-30
    21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中止的定义及合同效力的中止与中止是怎样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合同中止的定义合同中止是合同关系暂时中断,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二、合同效力的中止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是指已生效的保险合同暂时中止其效力,待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时,可以恢复合同效
    • 保险合同过期后能中止效力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6
      1、关于保险合同的效力恢复,保险公司一般规定人寿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2、但是,因为在保险合同中止期间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等各种状态可能发生变化,所以在申请保险合同效力恢复时必须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和提供相关的健康资料,保险公司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恢复合同的效力。 3、尽管当事人在合同中止后将保险费存入指定交费账户,但未获得保险公司的审核和同意,因此
    • 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是怎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0
      关于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的回答为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指保险合同暂时失去效力。在人身保险中,保险期限一般较长,投保人可能因为种种主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缴纳续期保险费,为了保障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并给投保人一定的回旋余地,各国的保险法一般都对缴费的宽限期及合同中止做了明确规定。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交纳续期保险费有宽限期的规定,宽限期从合同约定的交费期的次日零时起到第60日的24时止,如果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
    • 保险合同中止效力的赔偿可否终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6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费采用分期支付的; 投保人按时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已到期的部分保费的,保险合同不会因为投保人暂时逾期未交费用而失去法律效力,而是合同效力中止。 此时,保险人会给投保人一定的缴费宽限期,允许投保人在这段期间补交已到期的保费,使合同效力恢复,并对此期间投保人发生的保险事故负责理赔,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因此,只要投保人在宽限期
    •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什么条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后能复效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效力中止。长期人身保险具有投资和储蓄功能,投保人可以分期交付保险费。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以后,如未能按期交付后续保费,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间,即可导致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 我国保险法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