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保障监督调查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11:51 399 人看过

根据印度的上述法律和条例,印度的保障监督主管当局是保障监督总干事办公室。印度中央政府可任命一名印度政府“联合秘书”级别以上的官员担任保障部长,或任命一名合适的官员担任保障部长。中央政府应提供总干事认为合适的人员和设备,以组建保障局总干事办公室。保障局局长的职责如下:调查进口到印度的产品是否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确定适用保障税的产品;向中央政府提交一份临时或其他调查报告,说明从特定国家进口的产品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的“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建议保障措施税的数额应足以消除对国内产业造成的“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建议对一年实施期内的保障措施进行调整并逐步放宽印度保障局按照以下程序履行保障措施的相关职能:

1.调查的启动与大多数世贸组织成员的保障措施立法。印度保障监督调查的启动也可以根据申请或由调查机构本身启动。进口产品的类似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印度国内生产商或其利益代表可向保障监督局局长办公室提出申请,总干事办公室可根据申请接受并发起调查,以确定进口产品的绝对数量或相对于国内生产的相对数量的增加是否会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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