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案件逮捕期限的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6:53:45 140 人看过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公安机关需要进行逮捕的,一般会在拘留之后的三天里面,提交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对于多次进行作案、结伙作案的一些重大嫌疑份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会适当的延长到三十天。人民检查院在接受了公安机关,提请了批准逮捕书之后的七天里,应该作出相关决定。

批准逮捕期限是多久?

批准逮捕期限是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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