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宿迁办理船舶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事项属本机构管辖范围
(2)申请人主体适格、申请材料齐全
二、宿迁船舶登记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
第五条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
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
第三十五条
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九条
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六条
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89)交安监字723号)
第七条
拟拆解的外国籍废钢船在交接前,新的船舶所有人应及时向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船舶登记手续,确认船舶所有权,取得《废钢船登记证书》(见附件二)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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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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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新建船舶船舶登记的船舶应当办理什么登记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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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国籍登记有哪些条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1船舶国籍登记条件如下: 1、船舶在本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2、有关文件、资料齐全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除应当交验依照本条例取得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外,还应当按照船舶航区相应交验下列文件:(一)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船舶所有人应当根据船舶的种类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下列有效船舶技术证书: 1.国际吨位丈量证书; 2.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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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国籍登记条件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1船舶国籍登记条件如下: 1、船舶在本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2、有关文件、资料齐全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除应当交验依照本条例取得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外,还应当按照船舶航区相应交验下列文件:(一)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船舶所有人应当根据船舶的种类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下列有效船舶技术证书: 1.国际吨位丈量证书; 2.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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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船舶需要办理哪些船舶登记事项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1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 1、申请船舶识别号; 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 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 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 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除第4项向船舶检验处申请办理外,其余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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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登记船舶的条件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9船舶国籍登记条件包括:提交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内航行的船舶应当提交法定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船舶检验证书和其他有效的船舶技术证书;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应当提交法定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国际吨位测量证书、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等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已在国外登记的船舶,应当暂停或者注销原登记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