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降工资被迫离职是否可以拿补偿
降工资被迫离职的,如果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强迫劳动的等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雇佣童工童工是否可以拿到工资
雇佣童工,童工可以拿到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不给工资,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手段:
1、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离职当天工资是否可以结清
离职当天工资是应当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并且工资一般应当用货币形式来支付,不得拖欠或者无故克扣员工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n(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n(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n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降工资被迫离职合法吗
298人看过
-
被迫辞职还可以赔偿工资吗
435人看过
-
降工资降工资员工可以的补偿金是多少
467人看过
-
拖欠工资被迫离职如何申请补偿
393人看过
-
被迫离职补偿多少,被迫离职后多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12人看过
-
怀孕期间公司降工资降职是否可以
351人看过
-
降工资期间被迫离职到底能得到什么补偿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7因降工资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之 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
单位降薪被迫离职有没有补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4-04单位降薪被迫离职有没有补偿,视情况而定: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强迫劳动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若由于个人原因辞职,或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用人单位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采用降职逼迫员工离职,能否当时拿到工资离开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3劳动者可以拒绝在自动离职上签字,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
-
是否可递交被迫离职,且要求补发工资及相应赔偿?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27第一,您在咨询中说您是获得事业编制的幼儿园教师,幼儿园属于事业单位,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三种。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一般劳动者适用《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劳动合同法》。您是有编制的,如果并不是实行聘任制的而是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的,那么您是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您想要的,并不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