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人证言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4 20:31:47 275 人看过

一、离婚证人证言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1.证人是除了当事人和作为诉讼参加人之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2.证人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企事业单位、团体或其他组织;

3.证人必须具有正确的感知能力和表达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特定情况下可以是未成年人,证人能够将其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陈述。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离婚证人证言的特点是什么

离婚案证人证言的特点:

1.私密性,由于是对夫妻家庭生活的陈述、没有向大众公开的要求;

2.主观性,家庭及感情并不存在客观的判定标准;

3.间接性,证人无法直接参与夫妻的家庭生活,只能提供间接的佐证;

4.当事人对其的依赖性。法律也规定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三、离婚证人证言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证人证言内容如下:

1.证人的基本信息;

2.证人对于关于离婚的相关证言内容。

离婚证人证词可以由证人陈述,然后由当事人记录,陈述并记录完毕的,再由证人签名捺手印。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只有公安部门或者司法部门记录的证人证言才具有效力,其他的需要证人出庭作证并经询问质证,其证言可被法院采信。对于诉讼离婚能够提供证人证言的,可以增加判决离婚的概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证据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n(一)当事人的陈述;\n(二)书证;\n(三)物证;\n(四)视听资料;\n(五)电子数据;\n(六)证人证言;\n(七)鉴定意见;\n(八)勘验笔录。\n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离婚案件中的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批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特点:(1)夫妻生活的私密性,决定了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实,不具有公开性及社会性。因此,能够了解夫妻生活部分情节的知情人范围往往限于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之间,证人证言往往与出证一方当事人关系密切,或者与双方当事人关系密切,证言内容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虽然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凡是知情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此类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低。(2)证言内容往往具有主观性。由于每个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不同、社会生长条件不一,因此,每个证人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事实的认识也相差甚远。在收集证人证言时,注意尽量避免证人的主观臆断或证人的观点,尽量避免证人的感情色彩,保证证言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当然,有条件地适度运用证人的观点,也并非未尝不可。比如,在证言笔录的最后的补充当中,证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情况发表一下对于原、被告婚姻的态度。(3
    2023-06-11
    266人看过
  • 什么是证人陈述的证言
    证人证言是证人将直接或者间接感知的案件真实情况向侦查人员作的陈述,证人证言的形成分为感知、记忆、陈述三个阶段,在其形成过程中,证人也会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其证言可能会有真、有假,夸大或者缩小的情况。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审查证人是否具有作证能力,即是否有《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的情形,证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如果证人是听说的,就应当注意证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听觉能力;如果证人是近视或者老眼昏花,就应注意证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视力及其记忆能力如何。(二)审查证人证言的内容来源是否真实、客观。主要审查证人对所证的事实,是直接感知还是间接感知,是亲眼所见还是听人所说,对在采用转述证人的证言认定案情时应慎重;证人是在何种情况下感知所证的事实,要充分考虑案发时距离的远近、光线的明暗、有无障碍物等客观环境。一、证人证言能否作为定案的依据法庭定案、判决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都必须
    2023-02-16
    85人看过
  •  言词证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言词证据是指以言词形式提供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被害人陈述、刑事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当事人陈述等。这些证据材料需要符合取证主体和办案程序的相关规定,并且调查过程中不能有刑讯逼供等非法情形。言词证据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实物证据"的对称称为"言词证据",也被称为"人证"或"人的证据"。是指以言词形式提供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被害人陈述、刑事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当事人陈述等。言词证据材料,符合取证主体和办案程序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调查当中无刑讯逼供等非法情形的,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言词证据的法律规定和合法性言词证据是指在法庭上通过口头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言词所得到的证据。在法律中,言词证据具有重要的地位,是判断案件事实和认定当事人主张的重要依据。同时,言词证据也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和规定,必须符合一定的合法性要求才能被采纳为定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023-08-28
    445人看过
  •  参考当事人证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证人证言的依据需要满足的条件。首先,经核实属实后,证人证言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其次,证人证言需要具备全面、真实、客观的特点;最后,应该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进行综合比较以确认其是否反映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所提供的内容,证人证言的依据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首先,经核实属实后,证人证言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其次,证人证言需要具备全面、真实、客观的特点;最后,应该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进行综合比较以确认其是否反映案件的实际情况。 【素材】如何判断证人证言的依据?在司法审判中,证人证言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判断证人证言的依据是法律规定的,其中包括:1. 证人证言的来源应当可靠。证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并且能够提供相关信息的人。对于证人的资质和动机,审判人员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查。2. 证人证言的内容应当真实。证人必须提供与案件事实相符的信息,不能提供虚假证言或者故意提供误导性证言。3. 证人证
    2023-08-25
    159人看过
  •  微博散布谣言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在微博上散布谣言的条件是至少被点击或浏览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500次以上。如果牵涉到名誉侵权,则属于民事纠纷。针对微博被造谣的取证,可以从以下情况处理:1、收集能证明行为人有造谣行为的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2、走访群众,获取能证明行为人有诽谤行为的证人证言;3、收集行为人实施诽谤行为时所留下的录音、录像或微信、聊天记录。微博上散布谣言的条件如下:1.谣言内容至少被点击或浏览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500次以上;2.如果牵涉到名誉侵权,则属于民事纠纷。在微博被造谣的取证,可以从下列情况处理:1、收集能证明行为人有造谣行为的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2、走访群众,获取能证明行为人有诽谤行为的证人证言;3、收集行为人实施诽谤行为时所留下的录音、录像或微信、聊天记录。 微 博 侵 权 诉 讼 的 条 件 是 什 么 ?微博侵权诉讼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微博用户需侵犯他人的名誉
    2023-09-10
    468人看过
  • 言词证据辨认笔录的要求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0条中对辨认笔录的审查、认定与排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3.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4.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5.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6.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一、辨认笔录是证据的哪种?辨认笔录一直当做证据使用,但他属于法定证据形式的哪一种一直不明确。有人认为,被害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证言。新《刑事诉讼法》把辨认笔录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
    2023-03-16
    464人看过
  • 家暴证据是否是离婚的法律要求?
    没有家庭暴力的证据可以起诉离婚。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关系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法院将判决夫妻关系没有破裂,不允许离婚。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的,应当收集家庭暴力受伤后的医院病例、报警记录、对方事后悔过书等材料。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家暴能起诉离婚吗家暴能起诉
    2023-07-08
    302人看过
  • 证人证言在法律上面的规定
    证人证言;是批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特点:(1)夫妻生活的私密性,决定了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实,不具有公开性及社会性。因此,能够了解夫妻生活部分情节的知情人范围往往限于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之间,证人证言往往与出证一方当事人关系密切,或者与双方当事人关系密切,证言内容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虽然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凡是知情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此类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低。(2)证言内容往往并非来自亲身感知。由于夫妻之间生活的排外性,导致在很多情况下,证人证言证实内容的来源都是一方当事人,即当事人转述给证人。转述本身就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证言的真实性,形成所谓的传闻证据。这类证据证明力较低,需要其它类别的证据进行补强印证。(3)证言内容往往具有主观性。由于每个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不同、社会生长条件不一,因此,每个证人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事实的认识
    2023-06-11
    211人看过
  • 证人证言算法律依据吗
    一、证人证言算法律依据吗证人证言有可能是原始证据,也有可能是派生(传来证据),关键看是否经过复制。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如果是亲身在现场直接获得的证据,那么该证人证言就是原始证据;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实,如果非亲身现场直接获得,而是从他人口中转述的,那么该证人证言就是传来证据。证人证言的内容是笔录,书面供词为载体。但不论其载体如何,记载的内容仍是陈述人陈述出来的案件事实,因此,不能因载体表现为实物而认为上述证据为实物证据。二、什么是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简称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据的一种。一般以口头形式表达,由询问人员制作成笔录,必要时,也可以允许证人亲笔书写证言。三、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所谓直接证据,就是以直接方式与案件主要事实相关联的证据,即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所谓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的案件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直接
    2023-06-16
    487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证据中的证人证言
    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根据此条的规定,证人的范围包括:第一,证人不仅是自然人,而且包括单位,如果某些单位因业务了解案件事实,不是以个人身份作证,而是以单位代表人身份作证。第二,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和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并且是一种义务,不得无理拒绝。第三,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这是指那些生理上有缺陷或精神病人或年幼不能辩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对于某些有生理缺陷,如聋子、瞎子等,就其看到听到的事实可以作证;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间歇期间,能辩别是非、正确表达意志的,可以作为证人;对未成年人,如果他
    2023-06-14
    440人看过
  • 残疾人要求离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残疾人要求离婚的法律规定:若当事人能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结婚大概多久可以离婚结婚后随时可以离婚。若夫妻采取协议离婚,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之日起,应当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冷静过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夫妻采取诉讼离婚,则法院在受理后还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
    2023-06-27
    308人看过
  • 交通事故对证人证言的质证要点是什么
    交通事故对证人证言的质证要点是: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3.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5.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6.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7.证言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果关系;8.证人因情感或经济利益的影响,对一方当事人是否有所偏袒;9.证人的品行可信性;10.证人的感知、回忆、表述能力是否存在缺陷。一、离婚诉讼中证据的运用技巧有下列运用技巧:1.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提交的书证与其他证据形成链条,一起补强所要证明的事实,这样证明力增加,法院采信的机率也会增强。2.运用视听资料要保证证据的来源合法。3.很多情况下,证人证言证实内容的来源都是一
    2023-03-12
    453人看过
  • 证人证言对离婚案件的影响
    证人证言批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特点:1、夫妻生活的私密性,决定了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实,不具有公开性及社会性。因此,能够了解夫妻生活部分情节的知情人范围往往限于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之间,证人证言往往与出证一方当事人关系密切,或者与双方当事人关系密切,证言内容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虽然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凡是知情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此类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低。2、证言内容往往具有主观性。由于每个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不同、社会生长条件不一,因此,每个证人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事实的认识也相差甚远。在收集证人证言时,注意尽量避免证人的主观臆断或证人的观点,尽量避免证人的感情色彩,保证证言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当然,有条件地适度运用证人的观点,也并非未尝不可。比如,在证言笔录的最后的补充当中,证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情况发表一下对于原、被告婚姻的态度。3、证言内容
    2023-07-03
    238人看过
  • 离婚证人证言撰写指南
    离婚证人证言内容如下:1、证人的基本信息;2、证人对于关于离婚的相关证言内容。离婚证人证词可以由证人陈述,然后由当事人记录,陈述并记录完毕的,再由证人签名捺手印。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只有公安部门或者司法部门记录的证人证言才具有效力,其他的需要证人出庭作证并经询问质证,其证言可被法院采信。对于诉讼离婚能够提供证人证言的,可以增加判决离婚的概率。证人证言的审判1、有无利害关系:证人与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审判结果对证人的利益是否有一定的影响。在维护朋友亲人或者自己利益的情况下,证人可能提供虚假证词,若没有利害关系,证词的可行度才比较高。2、证人人品:证人的证词可信度受证人的人品影响,证人是否诚实可靠,社会信誉是否达标,证人的个人品质也是法官判断证言是否采用的重要因素之一。3、作证内容是否受外界影响:证人作证时的场所环境条件是否受到外界干扰,是否受到威胁,诱惑,胁迫,收买,药力等影响,
    2023-07-15
    12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特点有哪些,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证人证言是指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办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事实的陈述。证人证言有以下特点:(1)证人证言必须是证人对案件事实所感知、记忆的情况。(2)证人证言具有不稳定性和多变性的特点。其原因主要是:一是言词证据本身所固有的特征,即易受客观因素、主观因素影响干扰;二是可能遇到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三是证言的形成过程每个阶段可能有误差。(3)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只有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才能成为证
    • 法律对受贿罪的证人证言有什么要求?北京市XX有什么要求?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第六十一条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建议您介入,市国韬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主任李在珂律师是著名的,之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余年的辩护经验,办理过很多重特大刑事案件、辩护意见多被采纳。
    • 什么是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9
      证人证言的规定是: 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二、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评论语言; 四、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 离婚诉讼证人证言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9
      证人证言 证人:xx xx族,xx年xx月xx日生,职业xx,住xx。 身份证号:xx 联系方式:xx 证言内容:xx 证人xx xx年xx月xx日
    • 证人和证人的证言是什么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4-14
      所谓证人是指除当事人、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是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陈述的人。证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证人的无可替代性。证人是由案件事实本身决定的,不能指定和聘请,必须有经验事实之人担任。2、证人具有不得拒却性。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对于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证言,除非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得以拒绝证言。3、无资格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做证人,即使器官有缺陷、年幼的人。但是证人以自然人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