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不是就没有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10:50:29 138 人看过

合同解除,不代表双方的法律关系完全消灭。由于合同解除而形成的违约金债权,定金债权等产生了,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应该包括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能消灭。

一、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限多久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为三年。一般担保债权人在担保期限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应当自担保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计算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期限届满前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计算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

二、无期限劳务合同被终止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无期限劳务合同终止后,如果劳务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终止劳务合同不需要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担保物权的特征是什么?

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

我国民法典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抵押物可以为不动产,质权、留置权则为动产),否则就无从由其价值中优先受清偿。这里的特定,应解释为在担保物权的实行之时是特定的。所以,于将来实行之时为特定的标的物上设定担保物权仍然有效,如以流动仓库中的货物为质权标的物。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3、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所不同的是,一般物权以对标的物实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为目的;而担保物权则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以就标的物取得一定的价值为内容。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4、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所谓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以主债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例如,抵押权人就债权的处分必须及于抵押权,抵押权人不得将抵押权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债权;也不得将债权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抵押权;更不得将债权与抵押权分别让与两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2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解除合同后,担保责任为何不会作废?
    1、主合同解除时,担保合同约定担保合同同时解除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所以担保合同没有效。2、如担保合同没有约定主合同解除时,担保合同亦一同解除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3、担保合同是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而附设的独立存在的合同,如主合同尚未完全结清,尚有未履行的义务(包括合同解除后应当履行的义务),担保合同仍有存在的必要,所以,担保合同并不因主合同的解释而当然解除。原有租赁合同解除还有效吗原租赁合同解除的,承租合同一并解除,转租合同解除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效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
    2023-07-05
    299人看过
  • 担保公司解除合同有责任吗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担保人不担责的几种情况是什么担保人不担责的几种情况是以下几条:1、保证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约定。担保合同承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错
    2023-03-17
    86人看过
  • 反担保合同提前解除担保责任怎样
    反担保合同提前解除担保的,其责任是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而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要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未履行的部分,就无需履行。一、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1、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2、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3、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4、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二、房租纠纷解除合同怎么办对方拖欠房租
    2023-03-31
    163人看过
  • 酒驾担保人多久解除担保责任?
    酒驾担保人需要等酒驾嫌疑人的案件审理结束,担保责任才解除。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均属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律规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被处罚人如果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经公安机关批准暂缓执行,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一、酒驾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酒驾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当事人被拘后,如果能够提供保证人从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就可以不用拘留,作为保证人的,只需要带上能够证明当事人身份信息的证件即可,保证人的责任主要是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在公安局通知的时候能够随叫随到。酒驾担保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如下:1、与本案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二、酒驾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
    2023-06-22
    469人看过
  • 担保合同解除是否会影响担保人?
    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1、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2、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房产抵押担保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的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那么,担保合同的解除情形有:一、法定解除,二、合同协议解除,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
    2023-07-06
    309人看过
  • 担保人过了六个月就不承担责任了吗
    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保证人保证的期限为六个月,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超过六个月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3-06-13
    62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可以解除连带责任担保。在担保期内,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在担保期届满时终止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当事人同意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方式。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和一般担保的不同之处(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三
    2023-07-04
    312人看过
  • 担保期过了,钱还没有还,担保人有没有责任
    要看具体情况。担保方式有两种,一般担保或连带担保。前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6个月内,债权人未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后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6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反之则需要承担责任。一、担保人需要全额还款吗担保人不一定全额还款,担保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保证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是当债务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如果有多个担保人承担共同担保责任的话,也有可能有多个担保人按比例偿还。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二、债权人可否免除担保人责任债权人可以书面免除保证人保证责任。债权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
    2023-02-08
    498人看过
  • 保证合同是不是就是担保合同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不一样。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担保合同是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一、保证责任的方式有哪些保证责任又称为保证债务或者保证义务,是指保证人依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代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义务。(一)代为履行。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代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对于专属性债务,不能约定由保证人履行,即使做出了代为履行这种约定,保证人也只能以赔偿损失的方式承担责任。例如,承揽合同是专属性合同,担保人不能以代为履行方式对承揽合同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而只能赔偿因违约给承揽合同债权人造成的损失。(二)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并因此给债权
    2023-03-10
    338人看过
  •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不是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变通措施,可以在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约定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当然,如果有这些情况发生,也应该给另一方保留必要的准备时间才算合理;2、也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一方如要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只要履行了解除通知的手续,就不用承担违约金,相应的承租人也可以退回未到期的租金,以及事先缴纳的押金。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一、当事人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1、事先约定解除权(1)为避免合同的履行风险,掌握解除合同的主动权,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哪些事实的出现可以导致合同解除的问题进行事先的约定,如,
    2023-04-12
    198人看过
  • 出借人单方解除合同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出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解除。一、担保人需要夫妻签字吗担保人不需要夫妻共同签字,但担保人本人必须在场签字。担保人在场签字可以保证担保合同的真实性,同时贷款担保人与出借人间成立担保合同关系,如果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间不成立担保合同关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二、担保余额与贷款金额有什么区别担保余额与贷款金额的区别:担保余额是担保人向债权人作出的担保,然后扣除解除担保责任的金额和剩余担保范围;借款金额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的金额。这两个概念的主体是不同的。担保余额是担保人,贷款金额是债务人。担保余额概念,担保余额是指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中扣除担保责任的金额以外的余额。贷款金额概念,贷款金额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的金额。三、担保人坐牢后怎样履行保证责任担保人坐牢债权人仍可以起诉担保人。起诉时应当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担保人应当承担保
    2023-04-01
    276人看过
  • 了解担保人五种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五种情况如下:1、超过担保责任期;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义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4、在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未经其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5、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1、主合同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义的情况下提供担保;2、超过保证期的;3、未经保
    2023-07-03
    248人看过
  • 车贷还清,担保人的责任是否解除?
    车贷还清了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这里的还清是指本金和利息全部偿还完毕,也不存在其他违约情形。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不履行债务,且在合理的担保期限内,如果债务人已经主动偿还了债务,担保人的责任自动解除。车贷可以提前还清吗1、车贷可以提前还清吗?答案是肯定的。与房贷一样,车贷也是可以提前还清的。不过车贷提前还款,相对来说会比较的不划算。因为银行对于贷款时间不满一年的,违约金一般收取提前还款金额2%-5%左右,也会有收取几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若是选择汽车金融公司,那么会更高一点,一般是提前还款金额的8%左右。因此车贷不满一年,建议还是不要选择提前还款比较好,那样会更加的不合理。2、另外车贷提前还款,还要注意一系列问题,首先是去银行把相关的抵押证明和手续证明拿回来,然后领取自己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之后去车管所把相关的抵押关系给解除,再然后把车险的受益人更改过来。还款的时候,
    2023-07-07
    257人看过
  • 过了担保期限,担保人是不是没事了
    是的,债权人应当在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期间届满的,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担保期限届满担保人有责任吗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请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吗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自债权人要求债务
    2023-02-21
    29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担保人,是不是过了半年就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看具体情况。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担保合同没有注明一般担保就一定是责任担保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没有注明担保性质,则担保法规定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第19条)
    • 什么叫合同,签了反担保合同就没有担保责任了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0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0
      主合同解除后,除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外,担保人并不当然免责。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合同可约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 债权没有日期,担保人是不是就没有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9
      对保证期间的确定: 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 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