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投诉不符合工商行政部门的受理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4:54:11 313 人看过

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的投诉包括:1、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2、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3、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4、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5、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你有哪些索赔权?哪些投诉不被受理?

你有哪些索赔权?哪些投诉不被受理?你有哪些索赔权?哪些投诉不被受理?

一些消费者在给权过程中,往往只对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投诉,而放弃了许多受到侵害而应当提出索赔的权利。

一、延时服务可以索赔

一般消费者都知道,接受了一个部门或其他类似的服务,延时不付费时会被强行收取滞纳金。但如果先期付了费,却没有按时得到应得的服务,可以得到损失赔偿。

对延时服务的索赔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后索赔;一是事中索赔。前者较易,但由于服务已过,可能造成消费者收集证据的困难;后者较难,但通常会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二、耽误使用可以索赔

买了不合格的产品,给消费者造成延误使用的损失,也常常被消费者所忽视。我国一些省市对消费者的这一权益给予了明确的认可,从而使消费者可以据此进行索赔。

三、免费赠品也可索赔

买一赠一之类的行为不是民法上纯粹的无偿赠予,而是一种有偿的要约行为。消费者按要求购物,实际上就与商家达成了“买一赠一”的合同,这一合同成立后,商家便有义务提供赠品。这些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合格的产品,而不能欺骗消费者

四、精神损失可索赔。按照现有的惯例和法规,消费者在遭受侵权后,能得到的赔偿仅仅是依照商品与服务价格以及相关内容计算的经济损失。事实上,在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整个过程中,实际损失与经济损失并不是等值的,前者还包含着消费者为投诉所耗费的精力,甚至在交涉中还可能遭受到人格尊严的伤害,即精神损失。

每当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广大消费者首先想到的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但是并非所有的投诉消协都予以受理,因为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各级消协不受理如下投诉:

1、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2、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而产生的纠纷;

4、商品标明是处理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你有哪些索赔权?哪些投诉不被受理?你有哪些索赔权?哪些投诉不被受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受理消费者申诉的案件,但是下列申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三)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四)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五)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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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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