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协议签订后还能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5:14:17 419 人看过

满足变更条件的,拆迁协议是可以申请变更的。超越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采用不合理的手段,如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可以更改。

如果签订的拆迁协议不符合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批准文件规定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此外,签订主体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也可更改。

一、哪些情形下拆迁协议订立后可确认无效

拆迁协议订立后可确认为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点:

1、协议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

2、拆迁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拆迁协议。

3、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相互串通,用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

5、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拆迁协议。

6、主体不合法。拆迁人与非被拆迁人订立的房屋拆迁协议无效。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拆迁人时,没有办理有关拆迁手续的。

二、无效合同表现在哪些方面

无效合同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主体不适格。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合同无效;

2、内容不合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如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

三、如何认定协议无效?

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行使无效确认权,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行使,也可以由行政机关等其他主体行使。

主张合同无效的条件:

1、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2、意思表示不真实,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3、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

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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