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遗孀补助要什么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2、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
3、职工遗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上记载职工遗属姓名和出生年月的页面复印件);
4、外省市户籍人员另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政府所属办事机构或城居保、新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生活来源情况的证明
根据职工遗属的不同情况,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遗属对象为子、女、弟、妹等人员且年满16周岁的,需携带在高中或职业学校就读及学制年限的相关证明材料;
2、遗属对象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携带本市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外省市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3、遗属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孤身一人的职工遗属,需携带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
5、人户分离人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继承权的特征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继承权的转让问题:继承权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基于其人身属性,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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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是指继承开始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时,依法律规定的分配原则或者遗嘱指定的数额的遗产所进行的分配。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分割遗产首先应当贯彻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由当事人协商处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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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孀补助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01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无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每人每月的补助标准都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发表的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祖母、母亲、妻子55岁以上或完全丧失劳动力的,祖父、祖母作为抚养对象,现在没有孩子或孩子,必须完全丧失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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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孀补助最新政策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03一、遗属补助的补助对象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虽未满6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虽未满5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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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孀离世补助多少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151、目前我们国家并没有遗孀补助的统一标准,由各省市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状况自行决定。 2、比如山东省《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对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遗属,不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提高到810元;离休人员遗属补助标准由721.50元提高到1053元;因公死亡人员的遗属以及孤独单身的遗属,由666元提高到9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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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孀后继续领取以前的遗孀补助犯法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9遗孀再婚后继续领取以前的遗孀补助犯法吗回答你的提问;一、属于原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可以领取;二、属于死者子女应领取的,属于违法;三、属于应停止发放的,属于违法。提问者要确认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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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遗孀是否有补助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07抚恤标准分为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一次性抚恤金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