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
一、怎么解决租房押金纠纷
(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
(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中: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
(3)诉讼。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远远大于调解和仲裁。
二、工程款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
1、和解。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2、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3、仲裁。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4、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
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买卖合同纠纷包括什么类型?
133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注意的问题,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85人看过
-
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我该怎么办
105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能否处理票据纠纷
396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买卖合同纠纷赔偿金
267人看过
-
没有合同的买卖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30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8房定金合同,在不同的情况下具有不同性质。因此对定金的处理应视合同的具体情况,根据定金的性质和作用,分别按照抵作价款或收回、合同无效返还定金、一方违约而“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来分别处理。下面就常见的几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纠纷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
-
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17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可在《民事诉讼法》中查到有关法律条例。 《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原则规定,涉及不动产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近年来,对于究竟什么是不动产纠纷还缺乏明确界定,理论界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逐渐倾向于将不动产纠纷区分为不动产权属纠纷、不动产合同纠纷,两类纠纷因性质不同,在管辖方面也应适用不同的管辖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
-
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判决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办理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3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和解。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2、调解。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
-
处理买卖纠纷没有合同怎么办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2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方可以提供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买卖合同关系,法院通常可以结合双方之间的交易方式、习惯等其他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
-
没有合同与买卖纠纷怎么处理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01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方可以提供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买卖合同关系,法院通常可以结合双方之间的交易方式、习惯等其他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