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如何证明犯罪中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3 20:00:38 145 人看过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一、犯罪中止如何处罚呢

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彻底中止犯罪的意图,即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意图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是作为的方式,也可以不作为的方式。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如果行为人虽然采取了防止既遂的犯罪结果发生的积极措施,但实际上未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或者该犯罪结果未发生是由于其他原因所至,则不能认定作为人是犯罪中止,而应认定为犯罪既遂或犯罪未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中止相关文章
  •  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责任归属
    在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负责举证。公安机关具有侦查权,但其收集的证据只能作为检察院举证的依据,公安机关本身无权在法庭上举证。其他行政机关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有调查取证的义务,但没有向法院举证的资格。法院有调查取证的权力,可以通知辩护律师或检察官到场。被告人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法庭不会采纳其认罪以外的证据。对于证明被告人无罪或最轻的证据,被告人和辩护人都有举证权。1、在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负责举证。2、公安机关具有侦查权,其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依据,但公安机关本身无权在法庭上举证。3、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如监察、海关、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监督;药品监督机关)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有调查取证的义务,但没有向法院举证的资格。4、公安机关和其他政府机关收集的证据,由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检察院也可以自行取证向法庭提供。5、法院有调查取证的权力。法院取证时可以通知辩护律师或
    2023-09-13
    443人看过
  • 如何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明知”
    首先是通过现有证据来认定;其次是通过推定方式来认定。下面主要来谈谈司法实践中,在查明以下情形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属于明知:第一,行为的时间。行为人初次见到、接触赃物的时间,如果是在深更半夜,或明知当地刚发生了重大盗窃、抢劫等犯罪案件,尽管行为人矢口否认不知是赃物,也可以认定行为人在主观上对物品的赃物性质是明知的。第二,行为的地点。如查明收购、转移、销售赃物的地点是在隐秘的地点、偏远地点、本案作案现场附近等,就可以认定为明知是赃物。第三,物品的价格。一般来说,本犯为使赃物尽快脱手,变成可流通的货币形式,其转手赃物的价格往往相对低于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如果行为人收受物品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就可作为判断行为人明知赃物的一个因素。第四,物品的特征。本犯为避人耳目,往往将犯罪所得之物品拆整为零,或者物品被改头换面,或者将新物当旧物甚至废品处理,因而,销售的物品具有上述特征的,往往可以
    2023-03-23
    340人看过
  •  如何在口供中让犯罪嫌疑人配合?
    本文讲述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提供口供,但只要公安机关出示传讯证明,就必须前往接受询问。但是,对所有案件的判决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要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因此,在审判过程中,需要充分收集和审查证据,以保证公正审判。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提供口供,但只要公安机关出示传讯证明,就必须前往接受询问。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案件的判决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要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 口 供 与 定 罪 的 关 系 : 如 何 应 对 ?口供与定罪的关系是司法审判中的重要问题。在刑事诉讼中,控方和被告方的口供是判断案件事实和定罪的重要依据。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口供与定罪之间可能存在矛盾和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应对口供与定罪的关系呢?首先,司法机关应当审查口供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口供的合法性,主要
    2023-09-03
    262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如何被释放
    针对犯罪行为的认定条件有多种,具体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如果情节轻微、对犯罪行为危害不大,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期限,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已经被特赦令免除刑罚,则不认为是犯罪;对于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如果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死亡,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其他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则不认为是犯罪。以下是对文本内容的几种不同表述:1.对于情节轻微、对犯罪行为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2.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期限,则不认为是犯罪。3.如果已经被特赦令免除刑罚,则不认为是犯罪。4.对于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如果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则不认为是犯罪。5.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死亡,则不认为是犯罪。6.如果其他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则不认为是犯罪。特赦令免除刑罚,哪些情况不构成犯罪?特赦令是指出
    2023-11-23
    485人看过
  • 外国人犯罪如何探视犯罪嫌疑人
    当事人在侦查终结前的羁押期间,探视的有关事宜由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安排;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羁押期间,探视的有关事宜由审查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安排;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作出终审判决前的羁押期间,探视的有关事宜由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安排;人民法院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补充侦查的羁押期间,探视的有关事宜由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安排;经人民法院判决后在监狱服刑期间,探视的有关事宜由司法行政机关安排。犯罪嫌疑人拒绝其历属国家驻华外交、领事官员探视的,侦查机关可以不予安排,但应当由其本人提出书面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
    2023-04-21
    129人看过
  • 处理犯罪嫌疑人脱保证明中的自首条件
    投案脱保不认定为自首;自首的条件是自动投案的行为发生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时;犯罪嫌疑人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投案脱保的属于逃脱强制措施后又归案的,不符合自首的要件。对于犯罪嫌疑人自首和立功处罚对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
    2023-08-03
    32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中止构成犯罪,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更多>

    #犯罪中止
    相关咨询
    • 如何证明网络犯罪是犯罪嫌疑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30
      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后,需要运用侦查手段,查清犯罪事实,并收集犯罪证据,事实、证据确实充分,才可以定罪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
    • 犯罪嫌疑人户籍证明如何开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6
      户籍证明办理,一般只需要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的。 考虑到现阶段,部分业务办理已经不再出具户籍证明,建议公民先到当地户籍部门明确相关业务办理所要求提供的户籍证明现阶段是否可以申请办理的,户籍机构无法证实的只可以到其他部门进行办理。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
    • 犯罪嫌疑人会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中如何量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9
      量刑要考虑犯罪动机、社会危害性、是否有从轻或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辩护人可以提供以下法律服务:1、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2、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3、审
    •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中止从轻处罚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 网络犯罪怎么证明嫌疑人?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4
      1、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后,需要运用侦查手段,查清犯罪事实,并收集犯罪证据,事实、证据确实充分,才可以定罪处罚。2、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