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07:20:08 368 人看过

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公司不能为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新公司法第十六条关于公司担保则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担保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从主体角度而言,是合乎担保要求的。新公司法允许公司自由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但同时设定了一系列的要求,公司对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履行比一般担保更为严格的决议程序。这些限制是否会影响公司对外所签合同的效力?

有观点认为,新公司法的这一规定主要是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限制。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就对外签订担保合同,属于无权代理,在此情形下,应认定公司对外所签担保合同无效

笔者认为,在此情形下,担保合同是否有效还要视公司是否追认而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是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处理的,即允许公司“自由”提供担保。

1.章程有规定的情况

公司担保可以认为属于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内容,一般而言,公司章程会规定担保计划需要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才得以实施。若公司没有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就对外签订了担保合同,或者担保的总额超过了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此合同的效力就存在疑问。

这种情况下对公司担保进行限制的,从形式上看是公司法关于章程和公司担保的规定,但是从实质上看,是公司的章程对公司对外担保进行了限制。公司是为了实现约定的特定目的(营利)而以法律行为设立的私法上的人的联合体,公司章程是这一联合体中人的意志的体现,是约定而成的,本质上是“意思自治”的反映。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认定担保合同无效,必定影响到主合同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利益,则实质上是将这一“联合体”(公司)中的人的意志强加于主合同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让公司章程制定者之间的约定对第三人(主合同的债权人)产生约束力,而合同产生的债权是相对权,不应该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债权人没有过错,对担保的合理期待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对外签订的担保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合同相关文章
  • 公司在外地的分支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办事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责任能力,公司办事处不能成为保证人。公司办事处签订的担保合同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办事处,是一种老的说法。在2005年之前有这样的称呼。从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以后,工商局取消了这样的说法。比如:客户的母公司在北京,到上海来找个办公室只是从事联络业务和市场拓展,那是不用去工商局办理任何手续的。您可以直接在外面挂牌“北京xxx公司上海办事处”。如果您打电话给工商局,他们也不会有任何的执照可以
    2023-08-13
    93人看过
  • 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为什么是无效的
    下列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无效: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批准,擅自为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2、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该章程规定对外提供担保,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3、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符合什么条件因为公司对外担保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规避相应风险的发生,公司对外担保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法律并不禁止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但是必须依据公司章程进行决议。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1、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2、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3、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在决议表决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注意: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需要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但要由公
    2023-07-27
    127人看过
  • 正在签订借款合同对担保合同的效力有影响吗
    在一般情形下,借款合同无效,会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因为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担保无效有哪些后果担保无效的后果如下: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2.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责
    2023-06-25
    157人看过
  • 签订合同时,如何认定合同效力
    原则上,在存在前后合同的情况下,我们都是要根据协议内容确定,一般以在后合同约定为准。一、合法补充的合同是否有效合法补充的合同是有效的。补充合同约定与主合同约定发生矛盾时,以后期约定条款为准,补充合同效力优于主合同。时间在后的协议实际上是对主合同原协议的修订和变更,应当按照补充协议的规定执行。根据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存在哪个有效?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存在分歧时,原则上集体合同为准,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高于集体合同的,以劳动合同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
    2023-02-04
    143人看过
  • 分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如何评估?
    分公司对外担保一般是无效的。除非有总公司的授权,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担保。分公司是法人公司设立的分支子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业务、人事、财产等方面均受法人公司管辖,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所以分公司的担保行为一般无效。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一)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二)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三)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股
    2023-07-06
    371人看过
  • 公司担保的对外效力具体有哪些
    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1、公司在对外担保上的规定是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2、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或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但如果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时,则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一、公司对外投资有什么限制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如下:(1)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2)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及单项投资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对外投资也叫公司转投资,是指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以企业法人财产对外投资,使本公司成为另一企业股东的行为。二、公司减少注册资金有什么程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如下:1、董事会制订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若公司设有董事会,则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的董事会议
    2023-04-11
    347人看过
  • 配偶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夫妇中的一人所签署的合法购销合同存在着有效性。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如果涉及的产品或服务超出了日常家庭生活所需范围,当事人在签订这种合同之前必须充分考虑并尊重其配偶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章的相关规定,夫妻间存在着“家事代理权”,这意味着夫妇可互相代表处置彼此的共有人身,而一方的行为会对双方产生效力。家事代理权,即在夫妻处理日常家庭事务时,他们可以互为代理人,且拥有各自的代理权。鉴于此,只要符合家事范畴内的花销,夫妻中的任意一人都享有家庭事务处理的独立权限。另外,当丈夫或妻子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时,无论伴侣是否了解、确认或默认此类代理行为,双方都应对这些行为的法律后果负责,承担共同的连带责任。关于“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五类:1、出于保持家庭正常运转、维持生计所必需的操作;2、旨在培养及提升家庭成员素质能力的投资与消费,学习深造
    2024-08-13
    281人看过
  • 没有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有法律效力吗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担保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无效,包括两种情形:其一是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其二,担保合同本身无效,与主合同效力无关。《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签订担保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1、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
    2023-02-24
    249人看过
  • 担保一定要签书面合同吗,担保对于担保人的效力
    一、担保一定要签书面合同吗担保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捺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捺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二、担保对于担保人的效力担保对于担保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担保人负有担保债权实现的义务。担保义务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以一定方式清偿担保权人的债权的义务。担保义务又称为担保责任。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在不同的担保中,表现不同。担保责任可以为有限责任,也可以为无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担保人仅于一定的范围内负清偿责任
    2023-05-06
    155人看过
  • 签订合同认购书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因此,如果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包含了《商品房销售
    2023-06-15
    254人看过
  • 个人能签订涉外合同吗,个人签订涉外合同的效力?
    一.个人能签订涉外合同吗至于我国公民个人,在目前条件下除了可以成为国际客运合同的当事人外,一般只能作为非对外贸易性的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如作为涉外赠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等。涉外合同中方主体这种特殊性,也使它与国内合同有所区别,因为在国内合同中,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都可以成为所有类合同的当事人;而在涉外合同中,并不是我国所有民事主体,特别是非经济组织的组织和公民个人目前多数情况下不能成为涉外合同的主体,即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二.个人签订涉外合同的效力应当指出的是,就涉外货物买卖合同而言,也不是所有的中国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具有该合同的主体资格,只有享有对外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或者经国家有关部门授予订约资格(订立某类涉外合同的资格)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才可以成为涉外合同主体。没有对外经济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地)从事对外贸易活动,其订立的涉外合同为无效合同
    2023-06-05
    250人看过
  • 担保合同如何认定效力?
    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其次,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
    2023-04-12
    412人看过
  • 和担保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什么合同
    和担保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性合同、要式合同、附从合同。该合同可以是由债权人与担保人直接签订的,也可以是由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担保人三方签订。《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2024-04-17
    148人看过
  • 发起人为公司设立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的效力
    发起人以自己的名义设立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对方要求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确认前款规定的合同,或者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公司设立中发起人的责任发起人是指筹办公司的设立事务、认购公司的股份、进行公司设立行为的人。发起人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具有重要意义。发起人在进行公司设立行为过程中,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属于合伙性质的关系,其权利、义务、责任可以适用合伙的有关规定。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义务;(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自己的过失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09
    8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合同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 更多>

    #担保合同
    相关咨询
    • 一人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是怎样的,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公司法》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是对于一人公司而言,并没有设置相应的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因此公司法第16条关于担保能力的规定并不适用于一人有限公司。在一人有限公司中,由于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无法形成股东会及股东会决议,且唯一的股东对公司享有所有权和决策权。因此,只要公司章程不禁止,股东个人同意后
    • 外部签订公司合同的效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10
      1、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
    •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 如何认定分公司的效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5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
    • 没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效力怎么样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5
      没有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动产质押合同等都是法定的书面形式合同,如果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也没有履行,那么合同还不能生效,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生效。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
    • 如何认定散伙公司的股东对外签订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8
      股东能否撤销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要看情况。如果同意订立该合同的股东会决议的作出是违法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和依据该决议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