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是否随合同到期终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1:52:50 159 人看过

一、保密协议是否随合同到期终止

保密协议并不是随劳动合同到期后终止的,保密协议应该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区别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

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主合同终止保证合同是否终止
    一、主合同终止保证合同是否终止是的。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
    2023-05-06
    305人看过
  • 合同尚未到期。合同是否会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可以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避免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2。试用期内,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不交接造成损失。另外,劳动者在行使辞职权时,应注意两点:(1)用人单位已支付培训费并约定服务期限,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提前通知日期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追究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2023-05-31
    391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如何确保双方保密协议的执行?
    合同终止后还有保密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履行合同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包括履行合同义务的准备阶段、执行阶段和完成义务的善后阶段。诚信原则是合同履行各阶段的最高指导原则。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后,应当以诚信原则为指导,维护对方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因为后合同义务不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反后合同义务构成违法而不是违约。因此,合同终止后,双方仍有保密义务。承揽人的保密义务是什么所谓承揽人的保密义务,是指承揽人在履行承揽合同义务的过程中,对于其所了解到的定作人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个人隐私等负有不得向外公开的义务。承揽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为工作的需要,承揽人通常会接触到定作人的各种秘密信息。承揽人应当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定作人保守各项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
    2023-07-03
    90人看过
  • 是否只有到期才能终止合同?
    终止合同不一定是指到期,具体如下:1、合同到期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但仍有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2、当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时,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将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履行完毕是否终止合同是否能维持原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履行完毕合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
    2023-07-02
    157人看过
  • 保安服务终止合同协议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以下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乙方于2011年11月1日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期限为201x年11月1日至201x年10月31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并于年月日终止该劳动合同,双方之前的劳动关系终止。二、根据《劳动合同书》及双方协商约定,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剩余服务费,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再享受甲方服务费支付。三、《劳动合同书》终止后,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所有工作办理好交接手续,包括乙方掌握和使用的公司一切文件、资料、信息、数据、图表、工作记录,包括电子文档及有关物品等向甲方移交清楚;同时交接经手过的工作事项。四、具体程序:乙方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资料和物品等内容,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五、签订本
    2023-06-14
    151人看过
  • 协议一方违约后合同是否终止?
    合同一方违约后,该违约事项如果属于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事由的,另一方解除合同,合同就会终止。该违约事项如果不属于约定的合同解除事由,但是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后,合同终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何写合同终止协议书合同终止协议书应该按下列方式来写:1、写明终止协议书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2、原合同的基本情况;3、写明终止的事实及理由;4、写明终止的责任承担;5、写明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办法;6、注明双方的签字或盖章、合同订立时间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
    2023-07-25
    294人看过
  • 土地合同能否随意终止
    土地承包合同能否随意终止?不,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不得因承办人、负责人的变更而变更或者终止合同,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而变更或者终止合同。承包人或者发包人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生效的农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协议解除,另一种是法律解除。协议终止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行为。只要承包人和发包人真正表达了自己的意思,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共识,签订了解除合同,那么农业合同自然终止。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任何一方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有权解除合同。农业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是:(1)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2)合同期满终止合同;(3)合同约定的农业合同终止条件终止;(4)因未达到农业承包目的而终止合同的;(5)承包人不履行合同而终止合同的;(6)承包人不能经营并自愿解除合同的;(7)承包人死亡,合同期内无人
    2023-05-31
    346人看过
  • 合同到期保密是否有效
    合同到期后,保密协议没有到期的,保密协议有效,劳动者离职时负有依据保密协议或者条款来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义务。1、如果劳动者既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也没有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则劳动者离职后拥有完全的自由择业权,在择业方面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即使从事与原单位业务相同的工作,原用人单位也无权追究劳动者的责任。2、如果劳动者既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也没有在保密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离职时只负有依据保密协议或者条款来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义务,但不受竞业限制的约束,可以从事与原单位业务相同的工作,用人单位也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行竞业限制约定的前提下,劳动者不但负有遵守保密协议约定的义务,而且要受到竞业限制条款的约束。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期间内(最长不超过二年)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
    2023-02-21
    114人看过
  • 合同到期终止医疗期内是否可以
    一、合同到期终止医疗期内是否可以?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因病处于法定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不能终止,而是自然续延(不是续签)至医疗期满为止,只有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才可以因期满而自然终止。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痊愈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
    2023-06-01
    380人看过
  • 终止合同后是否仍需保守商业机密?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作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终止后,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但是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并且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保密协议的保密义务是什么我国公民的保密义务是指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在保守国家秘密方面应当作出或者不应作出的一定行为的约束。保守国家秘密作为全体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已经在我国宪法和法律中明确规定。因此,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都必须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公民履行其保密义务,应当遵守以下要求:1、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4、不该打听的国家秘密,绝对不打听;5、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6、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7、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码事项;8
    2023-07-12
    461人看过
  • 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6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没有相应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二)款、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终止合同书
    2023-08-17
    76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是不是到期
    终止合同不代表合同到期。合同到期只表示合同的履行期限已到,并不能说明合同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合同权利义务已履行的,合同终止;合同还没有履行完毕的,合同并未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一、合同到期就终止吗生效的合同到期后效力会终止,如果是合同义务已经履行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2023-02-27
    478人看过
  • 终止合同到期意味着终止吗?
    合同到期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但还存在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当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情形时,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终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到期没办理终止合同终止应该怎么赔偿合同届满到期终止的赔偿是:如果造成损失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合同到期终止,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一方违约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
    2023-07-25
    230人看过
  • 终止合同是指到期吗?
    合资经营合同
    终止合同不代表合同到期。合同到期只表示合同的履行期限已到,并不能说明合同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合同权利义务已履行的,合同终止;合同还没有履行完毕的,合同并未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到期有什么区别?合同到期就是指合同从生效到合同效力终止的这段时间,以合同生效和合同终止为主要的两个结点,根据不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合同的有效期也不一样。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
    2023-07-25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终止合同要遵守保密协议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0
      这个属于竞业限制补偿金。依法应当离职后由用人单位按月收入的30%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按月发放。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竞业限制补偿金也要发放2年。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发放,劳动者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发放。特别指出的是,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也不能违反竞业限制。因为一个协议的效力不能因为履行的不同而一会儿有效或一会儿无效。既然用人单位违反竞业限制拒不支付竞业限制补
    • 保密协议终止的意思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4
      也就是保密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灭失,协议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 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投保人是否可以随意终止保险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7
      《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在保险人赔偿后30 Et内,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以外,保险人也可以终止合同。保险人终止合同应当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并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至合同终止之日期间的应收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需注意的是,《保险法》第42条规定的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不同,前者是保险人作了相应的赔偿之后,因当事
    • 公司保密协议可以终止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7
      一份保密合同可能因为三种情形而终止:约定的保密期限届满;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依据法律的规定终止。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并不一定意味着要承担终身的保密义务。因为保密合同可以在法定情况出现,或因自然原因而失效。保密协议的法定终止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不属于商业秘密,不能按保护商业秘密的有关规定保护。例如,该“商业秘密”不具有秘密性或实用性,或者没有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
    • 保密协议终止日怎么约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1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来约定终止日期。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依据法律的规定终止。保密协议的法定终止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商业秘密”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不属于商业秘密,不能按保护商业秘密的有关规定保护。例如,该“商业秘密”不具有秘密性或实用性,或者没有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等。二是企业没有依法或依约向承担保密义务的员工支付奖励费或保密费。